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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其发展状况关系到农村的稳定以及全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是农业属于弱质产业,容易受到各种自然和非自然风险的影响,因此需要农业保险这样一种能够分散风险、分担损失的机制。特别是2012年《农业保险条例》颁布以来,政策性农业保险得到了较快发展,农业保险在防范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稳定农民收入和完善农村社会支持保护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欠发达地区;农业保险;发展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F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1-00-01
甘肃省陇南市是一个农业比较发达,同时又自然灾害多发的欠发达地区,需要农业保险为陇南市农业发展提供保障。但由于陇南市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滞后,农业保险项目经营发展较慢,主要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受农业保险自身的特殊性和整体发展环境等因素制约,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三农”经济的增长和农民的增收致富。
一、陇南市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陇南市农业保险于2012年正式启动,由中华联合财险公司陇南市中心支公司和人保财险公司陇南分公司配合相关部门,在武都区、西和县、文县、礼县、成县和宕昌县开展马铃薯保险、玉米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和森林保险等四种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截止2013年12月底,全市农业保险承保总金额为97986万元,农业保险保费总收入为1410.64万元,农业保险赔付总金额为576.69万元,五县区农业保险赔付率为43.54%。2013年,陇南市财政部门总共贴息1211.5万元。其中,共有104个乡镇114163户农户参与了马铃薯保险的投保,投保面积611558.5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0.26%,签单保费1284.27万元,农户实际缴纳保费共计192.64万元(按签单保费金额的15%计算)。2013年,全市共计赔付马铃薯保险金额576.69万元,赔付乡镇98个,受益农户数18162户。实际缴纳马铃薯保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17.66 %,赔付马铃薯保险金额占总赔付金额的100.00%。欠缺能繁母猪保险、玉米保险、森林保险的情况。
二、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机构较为单一,保障水平和覆盖率有待提高。目前,全市仅有2家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业务网点仅覆盖全市5个县区,经营机构较为单一。尽管2013年陇南市各保险公司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总体不高,农业保险服务尚未覆盖全市广大农村地区,形成了农业保险服务的空白区。另外,还未涉及陇南市花椒、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缺少对特色产业的保障。
(二)农民收入来源有限,农业保险有效需求明显不足。陇南市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大部分农户缺乏保险意识,农户收入水平较低,制约了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2013年,陇南市农户人均纯收入3088元,仅能够解决吃、穿等基本生活问题,孩子上学和看病都勉为其难,更谈不上参加农业保险。另外,陇南市自然条件差,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如“5.12”特大地震影響、“8.12”水灾等,自然灾害对种植业破坏巨大,使农业保险费率远远高于其他险种(农业保险费率在2%--15%之间),造成很多农民根本付不起保费。
(三)缺乏相应的财政、税收的优惠支持及相应的法律支持。陇南市农业保险产业发展滞后,再保险机制不够完善。陇南市自然灾害频发,容易使“三农”产业遭受重大损失。在现有的赔付条件下,一场暴洪灾害就可以使农业大面积减产甚至颗粒无收,保险公司很可能面临着大量赔款后的亏损,使得风险过于集中在经营主体自身。目前,我国现行《保险法》尚未明确规定农业保险制度,也未制订其他相关的农业保险法规或者出台其他配套扶持政策,上述诸多因素都使得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退避三舍”。
(四)政府、保险、银行等沟通协调机制尚未健全。《农业保险条例》的顺利实施,要靠政府、保险、银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机构之间精诚合作,才能实现互惠互利的目的。当前陇南市政府部门与保险机构之间、银行与保险机构之间、保险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机构之间尚未从人员、服务网点、制度等方面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运作机制。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农业保险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认知度。针对陇南市农户普遍缺乏保险意识的现状,政府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应继续强化宣传工作,开展一些如电视、讲座、广播和网络媒体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农户了解农业保险,懂得投保、索赔、防灾防损常识,提高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度,提高其投保主动性。
(二)健全农业保险组织体系,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一是保险公司转变经营体制,因地制宜进行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创新。二是商业保险公司转变经营观念,不断扩大保险产品的覆盖力。适当拓宽承保的风险范围和地域范围,更多地倾向于部分风险较高的项目和地区,切实体现农业保险提供保障的特点。三是建立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散转移机制,帮助保险公司转移风险。同时,可以利用套期保值等现代金融工具分散风险。
(三)构建较为完善的农村服务体系,做好涉农风险的防控工作。一是由气象部门、农情研究机构组建农业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做好暴洪、霜冻等自然灾害预警工作,预防自然灾害。二是构建农业技术支持网络,提高农户科技水平,推广抗灾的优良品种以降低自然灾害对农业的损害。三是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将农业保险与涉农贷款相结合的路径。在风险发生时由保险方归还部分贷款,可以降低银行贷款风险,降低农业贷款的经营风险。
(四)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保险业稳健运行。用法律的形式明确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属性、各级政府的管理职能和支持作用、保险费率形成机制、经营主体应该享受的政策支持、农业保险补偿体制框架、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政府各部门的协调机制等内容,避免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或因财力问题而忽视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并以此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促进中国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五)大力推广“三农”综合保险。按照“保存量、增新量,争竞回、开新户”的工作要求,以专业化团队建设为依托,创新销售方式,调整营销策略,重点从农房保险、“和谐家园”综合保险、妇女小额保证保险、建意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险种着手,力争实现新突破。
关键词:欠发达地区;农业保险;发展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F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1-00-01
甘肃省陇南市是一个农业比较发达,同时又自然灾害多发的欠发达地区,需要农业保险为陇南市农业发展提供保障。但由于陇南市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滞后,农业保险项目经营发展较慢,主要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受农业保险自身的特殊性和整体发展环境等因素制约,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三农”经济的增长和农民的增收致富。
一、陇南市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陇南市农业保险于2012年正式启动,由中华联合财险公司陇南市中心支公司和人保财险公司陇南分公司配合相关部门,在武都区、西和县、文县、礼县、成县和宕昌县开展马铃薯保险、玉米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和森林保险等四种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截止2013年12月底,全市农业保险承保总金额为97986万元,农业保险保费总收入为1410.64万元,农业保险赔付总金额为576.69万元,五县区农业保险赔付率为43.54%。2013年,陇南市财政部门总共贴息1211.5万元。其中,共有104个乡镇114163户农户参与了马铃薯保险的投保,投保面积611558.5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0.26%,签单保费1284.27万元,农户实际缴纳保费共计192.64万元(按签单保费金额的15%计算)。2013年,全市共计赔付马铃薯保险金额576.69万元,赔付乡镇98个,受益农户数18162户。实际缴纳马铃薯保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17.66 %,赔付马铃薯保险金额占总赔付金额的100.00%。欠缺能繁母猪保险、玉米保险、森林保险的情况。
二、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机构较为单一,保障水平和覆盖率有待提高。目前,全市仅有2家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业务网点仅覆盖全市5个县区,经营机构较为单一。尽管2013年陇南市各保险公司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总体不高,农业保险服务尚未覆盖全市广大农村地区,形成了农业保险服务的空白区。另外,还未涉及陇南市花椒、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缺少对特色产业的保障。
(二)农民收入来源有限,农业保险有效需求明显不足。陇南市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大部分农户缺乏保险意识,农户收入水平较低,制约了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2013年,陇南市农户人均纯收入3088元,仅能够解决吃、穿等基本生活问题,孩子上学和看病都勉为其难,更谈不上参加农业保险。另外,陇南市自然条件差,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如“5.12”特大地震影響、“8.12”水灾等,自然灾害对种植业破坏巨大,使农业保险费率远远高于其他险种(农业保险费率在2%--15%之间),造成很多农民根本付不起保费。
(三)缺乏相应的财政、税收的优惠支持及相应的法律支持。陇南市农业保险产业发展滞后,再保险机制不够完善。陇南市自然灾害频发,容易使“三农”产业遭受重大损失。在现有的赔付条件下,一场暴洪灾害就可以使农业大面积减产甚至颗粒无收,保险公司很可能面临着大量赔款后的亏损,使得风险过于集中在经营主体自身。目前,我国现行《保险法》尚未明确规定农业保险制度,也未制订其他相关的农业保险法规或者出台其他配套扶持政策,上述诸多因素都使得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退避三舍”。
(四)政府、保险、银行等沟通协调机制尚未健全。《农业保险条例》的顺利实施,要靠政府、保险、银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机构之间精诚合作,才能实现互惠互利的目的。当前陇南市政府部门与保险机构之间、银行与保险机构之间、保险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机构之间尚未从人员、服务网点、制度等方面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运作机制。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农业保险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认知度。针对陇南市农户普遍缺乏保险意识的现状,政府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应继续强化宣传工作,开展一些如电视、讲座、广播和网络媒体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农户了解农业保险,懂得投保、索赔、防灾防损常识,提高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度,提高其投保主动性。
(二)健全农业保险组织体系,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一是保险公司转变经营体制,因地制宜进行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创新。二是商业保险公司转变经营观念,不断扩大保险产品的覆盖力。适当拓宽承保的风险范围和地域范围,更多地倾向于部分风险较高的项目和地区,切实体现农业保险提供保障的特点。三是建立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散转移机制,帮助保险公司转移风险。同时,可以利用套期保值等现代金融工具分散风险。
(三)构建较为完善的农村服务体系,做好涉农风险的防控工作。一是由气象部门、农情研究机构组建农业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做好暴洪、霜冻等自然灾害预警工作,预防自然灾害。二是构建农业技术支持网络,提高农户科技水平,推广抗灾的优良品种以降低自然灾害对农业的损害。三是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将农业保险与涉农贷款相结合的路径。在风险发生时由保险方归还部分贷款,可以降低银行贷款风险,降低农业贷款的经营风险。
(四)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保险业稳健运行。用法律的形式明确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属性、各级政府的管理职能和支持作用、保险费率形成机制、经营主体应该享受的政策支持、农业保险补偿体制框架、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政府各部门的协调机制等内容,避免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或因财力问题而忽视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并以此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促进中国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五)大力推广“三农”综合保险。按照“保存量、增新量,争竞回、开新户”的工作要求,以专业化团队建设为依托,创新销售方式,调整营销策略,重点从农房保险、“和谐家园”综合保险、妇女小额保证保险、建意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险种着手,力争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