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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统字[2019]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家统计局对《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试行)》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延续了试行版的分类原则、方法和框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结构调整和行业编码的对应转换,并充分考虑与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的衔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