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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镇江市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发文出台了《镇江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暂行办法》。《办法》对重大活动及重大活动档案作出了明确界定,对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管理体制、职责分工和运行机制、业务规范,包括重大活动档案的归档范围、分类方案、保管期限、移交接收、安全保管、开发利用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对公民个人、个私企业、民间组织重大活动档案的处置方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