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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海信电器为案例研究对象,对其股票期权激励行权价格设定中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分析,结果发现:公司管理层会有意选择在股价较低点时公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后适时推出派发现金股利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调低行权价格,从而获取超额利益.这种围绕行权价格设定的机会主义行为提前锁定了被激励对象的最低收益,使得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大打折扣.而且为了配合这种机会主义行为,案例公司实施了相机盈余管理策略,即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告前进行向下盈余管理,公告后进行向上盈余管理.这使得股票期权激励沦为公司内部人谋取福利的手段,而难以成为解决管理层代理问题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