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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创新实践能力作为知识经济时代对当代大学生提出的新要求,很多高校在理论上已经意识到其重要性。该文从创新实践活动在人才培养中的现状入手,探讨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的激励意义,最后探讨“R系数”在创新实践成果激励机制中应用。通过乘“R系数”的制度,对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从课内成绩上进行一个补偿,激励大学生从事创新实践活动的持续开展。
关键词:创新实践成果 “R系数” 激励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6(a)-0231-03
知识经济时代,对人才的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即不仅要掌握大量的知识,更要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为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开始实施大学生本科训练计划。1969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创设了“本科研究机会计划”,鼓励支持达到一定条件的本科生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项目,这一项目的实施为促进本科生科研开创了先河。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规定》中明确要求:高等教育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普遍提高大学生科学素质。2011年,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工程”)。文件强调,要提高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由此可见,重视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已成为世界各国教育界的共识。该文从创新实践活动在人才培养中的现状入手,探讨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的激励意义,最后探讨“R系数”在创新实践成果激励机制中的应用。
1 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在人才培养中的现状
1.1 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势态良好
各高校普遍认识到创新实践活动的重要性,纷纷鼓励大学生参加各项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大学生参与课外创新实践活动的积极性较高,在课外愿意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创新实践活动。企事业单位对创新实践能力较强的学生的认可度较高,优先接纳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学生入职。学校、大学生和企事业单位对创新实践活动的认同度高度一致。
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形式多样。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由国家相关部委牵头组织了各项科技创新赛事。目前已形成不少权威性、示范性、导向性的全国性科技竞赛活动,如“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创业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教育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以来,又形成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类赛事,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从形式到规格都呈现出欣欣向荣之势。
1.2 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激励机制相对滞后
考核是学校工作的风向标,对创新实践成果的考核,自然会激励学生、指导老师的参赛热情。传统教学评价仅限于学科课程的课堂教学范畴,缺乏对非学科课程(创业、各类比赛等学科课程之外的任何创新实践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从而对学生的创新行为缺乏正向激励,淡化了学生的创新环境。大学生创新实践成果是高校检验学生学习成效的重要途径,很多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设置了一定比例的实践学时,但学校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未能对此进行有效的考核和鼓励。因此,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大学生从事创新实践活动的热情,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2 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激励机制的意义
创新人才的成长取决于人才的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为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热情,高校一般采用外部激励和内部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作为一种直接的激励措施,主要在转变教学管理思路、提高师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热情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2.1 实现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之间的转换
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通常以论文、专利、创作和表演的代表作等形式出现,以发表期刊级别、专利的类型、作品的影响范围、参加比赛获奖的名次等衡量成果的质量,都是作品质量的直观反映,属于定性指标的范畴。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激励机制,实现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之间的转换,把学生的成效反推回学生课业成绩,根据等级折算成学生的最终成绩。
2.2 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激励方法
实施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激励机制,为学生实践环境的完善提供支持,为学生的自由发展提供可能。将原来的只重视学生理论知识学习的管理理念转换为知识学习与动手实践两手抓的管理理念。一个好的实践教学观念,必然会将实践因素反映在各项管理体系中,与实践相关的各项体系和制度就会相应地更加完善,如学生实践激励机制、教师评价体系和实践成果评价制度,从而有效促进师生的参与热情,提高实践水平。
2.3 提高学生和教师参与创新实践的积极性
增加实践因素在学生评估体系中的比重,做扩变换,甚至可以代替學生的成绩,给予实践足够的重视,改变长久以来存在的实践环节是“走过场”观念。大学生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激励机制,直观地体现到学生的课业成绩上,弥补学生因比赛训练或其他课外实践活动耽误的课业成绩。大学生在参与课外创新实践活动的时候,可以免除后顾之忧。实践活动指导教师也从以往的不受重视的状况中脱离出来,全身心地投入到学生课外创新活动的指导中去。
3 “R系数”在创新实践成果激励机制中的应用
为鼓励大学生参与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各高校对参加课外创新实践活动的大学生,采取了一定的激励措施,如物质奖励、创新学分、评奖评优加分、工作推荐等。大学生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激励机制,作为大学生课外活动激励机制的一种有效补充,在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中有不可取代的作用。
3.1 “R系数”
大连理工大学是全国高校中较早鼓励学生参加科技创新赛事的高校之一,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显著,现为首批“全国高校创新创业50强”。早在2001年就制定了《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中指出,涉及学生参加比赛成绩可以对学科课程乘以大于1的系数R,所以简称为R系数。取得优异成绩的代表队主力队员,可根据比赛成绩对比赛学期3门课程的考试成绩按以下公式折算,替补队员系数降一等,但最高不能超过95分。这就是“R系数”在国内高校中的首次出现。 记载成绩=考核成绩×R
大学生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实质上是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的激励手段,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大学生因参加各项比赛或其他创新实践活动等实践类活动而耽误的理论课程,从制度上,对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活动起到正向激励。
随着大连理工大学创新教育的影响的扩大,这一制度在国内很多理工科高校得到推广,尤其是东北地区的部分高校。例如,在2005年出台了《大连海事大学关于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比赛成绩管理规定》,采取了类似的激励机制。在借鉴大连理工大学激励机制的基础上,这些高校都制定了符合本校实际的创新实践活动激励机制。
3.2 “R系数”的应用
3.2.1 适用范围
大学生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激励机制,不光适用于由国际、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主办的,经学校同意并由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参加的教学、科技、体育和文化艺术等各类比赛。同样适用于创新过程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艺术创作等领域的活动,主要的创新实践成果形式有专利、论文、文学艺术创作、比赛或竞赛类所获名次。
3.2.2 “R系数”取值
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激励机制,要达到恰当的激励效果,“R”的取值是关键。该文参考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其他高校的实践成果奖励办法以及相关文献的研究,构建了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指标体系。
依据创新过程的表现形式,我们将创新实践成果划分为3个一级指标:专利、论文(创作)、专业比赛及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专利采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赋予不同的分值。论文二级指标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分类标准:一类包含SCI、EI等期刊发表论文,二类包括SSCI、CSCD扩展、中文核心等期刊发表论文,三类指在非核心正规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学校也可以根据该校的科研情况自定目录。文学艺术等创作的R系数取值参照论文的分类办法。比赛、竞赛类采用的二级指标分别是: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
对在创新实践活动中取得成果的学生,给予学业成绩系数的统计,记载成绩=考核成绩×R,其中系数R根据成果成绩取值见表1。
3.2.3 “R系数”激勵机制的管理办法
学校有关部门在组队参加训练或比赛前,应报相关部门审批。以代表队或组参加的比赛,在比赛前须确定主力队员或负责人。同一项目项目负责人和小组成员之间,都有不同的赋值方法。小组负责人根据对项目的实际贡献划分分值。
大学生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管理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包括比赛资格的审核、训练计划等,“R系数”取值的审核需经系或学院初审,报比赛管理部门或科研部门复审,由教务处最终对学生成绩统一管理。
3.3 “R系数”应用的特殊规则
为避免大学生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被滥用,“R系数”应用过程中,还应该规定一些特殊规则。
折算后的最终成绩有一定的限制。取得优异成绩的主力队员,可根据比赛成绩对比赛学期一门课程的考试成绩按照R系数公式折算,替补队员系数降一等,但折算后的最高成绩不能超过95分。乘系数课程必须为理论课程或与比赛项目相近的实践环节,一门课程总学分不超过5学分。
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激励机制,作为以理论教学占主导时期的一种激励机制,不可避免的具有其适用的范围和时期。
参考文献
[1] 纪玉梅,傅之屏,王运浦.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评价初探[J].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6):87-89.
[2] 赵环宇.大学“创新学分”制的内涵及实施[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11):103-104.
[3] 赵峰,刘丽香,连悦.综合激励模型视阈下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3(12):181-182.
[4] 王凤莲,王邦伦,谢荣见,等.基于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高校学科竞赛的激励机制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109-110.
[5] 杨宁.高校教学改革的关键——创造教育[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1999(1):57-58.
[6] 华正伟,刘洁.创新学分制的性质、功能及发展趋势[J].辽宁教育研究,2006(5):82-84.
关键词:创新实践成果 “R系数” 激励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6(a)-0231-03
知识经济时代,对人才的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即不仅要掌握大量的知识,更要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为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开始实施大学生本科训练计划。1969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创设了“本科研究机会计划”,鼓励支持达到一定条件的本科生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项目,这一项目的实施为促进本科生科研开创了先河。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规定》中明确要求:高等教育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普遍提高大学生科学素质。2011年,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工程”)。文件强调,要提高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由此可见,重视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已成为世界各国教育界的共识。该文从创新实践活动在人才培养中的现状入手,探讨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的激励意义,最后探讨“R系数”在创新实践成果激励机制中的应用。
1 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在人才培养中的现状
1.1 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势态良好
各高校普遍认识到创新实践活动的重要性,纷纷鼓励大学生参加各项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大学生参与课外创新实践活动的积极性较高,在课外愿意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创新实践活动。企事业单位对创新实践能力较强的学生的认可度较高,优先接纳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学生入职。学校、大学生和企事业单位对创新实践活动的认同度高度一致。
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形式多样。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由国家相关部委牵头组织了各项科技创新赛事。目前已形成不少权威性、示范性、导向性的全国性科技竞赛活动,如“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创业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教育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以来,又形成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类赛事,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从形式到规格都呈现出欣欣向荣之势。
1.2 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激励机制相对滞后
考核是学校工作的风向标,对创新实践成果的考核,自然会激励学生、指导老师的参赛热情。传统教学评价仅限于学科课程的课堂教学范畴,缺乏对非学科课程(创业、各类比赛等学科课程之外的任何创新实践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从而对学生的创新行为缺乏正向激励,淡化了学生的创新环境。大学生创新实践成果是高校检验学生学习成效的重要途径,很多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设置了一定比例的实践学时,但学校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未能对此进行有效的考核和鼓励。因此,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大学生从事创新实践活动的热情,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2 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激励机制的意义
创新人才的成长取决于人才的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为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热情,高校一般采用外部激励和内部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作为一种直接的激励措施,主要在转变教学管理思路、提高师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热情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2.1 实现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之间的转换
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通常以论文、专利、创作和表演的代表作等形式出现,以发表期刊级别、专利的类型、作品的影响范围、参加比赛获奖的名次等衡量成果的质量,都是作品质量的直观反映,属于定性指标的范畴。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激励机制,实现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之间的转换,把学生的成效反推回学生课业成绩,根据等级折算成学生的最终成绩。
2.2 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激励方法
实施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激励机制,为学生实践环境的完善提供支持,为学生的自由发展提供可能。将原来的只重视学生理论知识学习的管理理念转换为知识学习与动手实践两手抓的管理理念。一个好的实践教学观念,必然会将实践因素反映在各项管理体系中,与实践相关的各项体系和制度就会相应地更加完善,如学生实践激励机制、教师评价体系和实践成果评价制度,从而有效促进师生的参与热情,提高实践水平。
2.3 提高学生和教师参与创新实践的积极性
增加实践因素在学生评估体系中的比重,做扩变换,甚至可以代替學生的成绩,给予实践足够的重视,改变长久以来存在的实践环节是“走过场”观念。大学生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激励机制,直观地体现到学生的课业成绩上,弥补学生因比赛训练或其他课外实践活动耽误的课业成绩。大学生在参与课外创新实践活动的时候,可以免除后顾之忧。实践活动指导教师也从以往的不受重视的状况中脱离出来,全身心地投入到学生课外创新活动的指导中去。
3 “R系数”在创新实践成果激励机制中的应用
为鼓励大学生参与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各高校对参加课外创新实践活动的大学生,采取了一定的激励措施,如物质奖励、创新学分、评奖评优加分、工作推荐等。大学生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激励机制,作为大学生课外活动激励机制的一种有效补充,在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中有不可取代的作用。
3.1 “R系数”
大连理工大学是全国高校中较早鼓励学生参加科技创新赛事的高校之一,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显著,现为首批“全国高校创新创业50强”。早在2001年就制定了《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中指出,涉及学生参加比赛成绩可以对学科课程乘以大于1的系数R,所以简称为R系数。取得优异成绩的代表队主力队员,可根据比赛成绩对比赛学期3门课程的考试成绩按以下公式折算,替补队员系数降一等,但最高不能超过95分。这就是“R系数”在国内高校中的首次出现。 记载成绩=考核成绩×R
大学生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实质上是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的激励手段,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大学生因参加各项比赛或其他创新实践活动等实践类活动而耽误的理论课程,从制度上,对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活动起到正向激励。
随着大连理工大学创新教育的影响的扩大,这一制度在国内很多理工科高校得到推广,尤其是东北地区的部分高校。例如,在2005年出台了《大连海事大学关于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比赛成绩管理规定》,采取了类似的激励机制。在借鉴大连理工大学激励机制的基础上,这些高校都制定了符合本校实际的创新实践活动激励机制。
3.2 “R系数”的应用
3.2.1 适用范围
大学生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激励机制,不光适用于由国际、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主办的,经学校同意并由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参加的教学、科技、体育和文化艺术等各类比赛。同样适用于创新过程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艺术创作等领域的活动,主要的创新实践成果形式有专利、论文、文学艺术创作、比赛或竞赛类所获名次。
3.2.2 “R系数”取值
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激励机制,要达到恰当的激励效果,“R”的取值是关键。该文参考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其他高校的实践成果奖励办法以及相关文献的研究,构建了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指标体系。
依据创新过程的表现形式,我们将创新实践成果划分为3个一级指标:专利、论文(创作)、专业比赛及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专利采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赋予不同的分值。论文二级指标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分类标准:一类包含SCI、EI等期刊发表论文,二类包括SSCI、CSCD扩展、中文核心等期刊发表论文,三类指在非核心正规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学校也可以根据该校的科研情况自定目录。文学艺术等创作的R系数取值参照论文的分类办法。比赛、竞赛类采用的二级指标分别是: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
对在创新实践活动中取得成果的学生,给予学业成绩系数的统计,记载成绩=考核成绩×R,其中系数R根据成果成绩取值见表1。
3.2.3 “R系数”激勵机制的管理办法
学校有关部门在组队参加训练或比赛前,应报相关部门审批。以代表队或组参加的比赛,在比赛前须确定主力队员或负责人。同一项目项目负责人和小组成员之间,都有不同的赋值方法。小组负责人根据对项目的实际贡献划分分值。
大学生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管理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包括比赛资格的审核、训练计划等,“R系数”取值的审核需经系或学院初审,报比赛管理部门或科研部门复审,由教务处最终对学生成绩统一管理。
3.3 “R系数”应用的特殊规则
为避免大学生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被滥用,“R系数”应用过程中,还应该规定一些特殊规则。
折算后的最终成绩有一定的限制。取得优异成绩的主力队员,可根据比赛成绩对比赛学期一门课程的考试成绩按照R系数公式折算,替补队员系数降一等,但折算后的最高成绩不能超过95分。乘系数课程必须为理论课程或与比赛项目相近的实践环节,一门课程总学分不超过5学分。
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R系数”激励机制,作为以理论教学占主导时期的一种激励机制,不可避免的具有其适用的范围和时期。
参考文献
[1] 纪玉梅,傅之屏,王运浦.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成果评价初探[J].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6):87-89.
[2] 赵环宇.大学“创新学分”制的内涵及实施[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11):103-104.
[3] 赵峰,刘丽香,连悦.综合激励模型视阈下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3(12):181-182.
[4] 王凤莲,王邦伦,谢荣见,等.基于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高校学科竞赛的激励机制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109-110.
[5] 杨宁.高校教学改革的关键——创造教育[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1999(1):57-58.
[6] 华正伟,刘洁.创新学分制的性质、功能及发展趋势[J].辽宁教育研究,2006(5):8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