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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正处于大转型时期,各种矛盾纠纷日益突出,以谋利为目的公民代理应运而生,大量出现在各类诉讼活动中。公民代理制度在目前的司法条件下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由于缺乏国家的统一立法,法律服务市场混乱,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应当将公民代理制度纳入法律规范的轨道,对其予以改进,从而推动我国律师行业及法治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