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广网南昌1月6日消息,江西省人民政府日前颁布并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这一办法明确规定,对因见义勇为负伤的人员,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或者拖延。违反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