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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公开与保密是矛盾的统一体。在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需要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必要性,把握信息公开与保密的界线,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信息管理体制,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关键词:档案信息;保密;公开
21世纪是一个高度科技化的时代,同时又是一个信息高度共享的时代。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对外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透明度也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已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在新形势下如何进行档案保密、如何认识和正确处理档案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已成为一种现实的要求。
一、档案信息保密工作的必要性
檔案是国家宝贵历史文化财富,档案的历史价值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在内政、外交、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诸多领域一直占有突出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信息支撑作用。对于国家而言,保密工作的好与坏,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对于单位而言,保密工作的好与坏关系到该单位的切身利益、发展,甚至存亡。
《国家保密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档案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因此,上至国家,下至单位组织,档案保密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做好档案保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新形势下档案信息管理对策
1.档案管理人员要尽到自己的职责
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就是要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这既是档案保管工作的基本任务,也是档案保管工作的目的。档案保管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做到不坏、不丢、不散、不乱。
2.做好档案库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档案库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单独兴建,不是任何一间办公室都可以用作库房的。从档案保密的角度来看,不宜将库房设在办公楼的最底层,库房门窗等应专门加固,以防盗窃。还应尽量做到库房与办公室分开,库房与阅览室分开。档案库房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制定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
3.做好档案的定密、解密工作,完善工作制度
保密档案是有等级的,其划分等级是根据《保密法》规定,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档案在保管过程中,其密级不是一成不变的,对秘密载体不能“一定终身”,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文件贯彻的情况变化的。要严格划清密与非密的界限,确定哪些档案能开放利用,哪些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利用,哪些还不能提供利用,为今后进一步搞好规范化、标准化和涉密档案建设奠定基础。
4.做好档案的保管期限与保密期限的区分工作
确定保管期限的原则是,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根据本单位工作的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全面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准确地判定档案的保管期限。而保密期限表示机关、单位的档案在其确定的期限内,受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保护而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限。
5.做好档案开放利用的审查工作
审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科学而准确地区分、判定档案的开放与控制使用范围。对这项工作可以分三步进行:一是初审,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标准,对开放期限内的档案逐件进行审查,初步判定开放与控制使用范围。二是中审,由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同志,重点审查初审中没能判定开放与控制使用的部分档案,以确定其取舍。三是终审,由有关领导,根据初审和中审的情况,权衡利弊,进行综合分析、审查,最终决定与批准档案的开放与否。对珍贵、重要的档案,应采取抄录、复印、照相等形式进行复制,搞好档案副本,在大力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的同时,确保不失密、不泄密以及文件的完好无损。
6.引进精通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人才,充实保密队伍,强化技术力量
加强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建立健全网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明确职责,依法管理。坚持“谁上网、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必须经过信息提供单位的严格审查和批准。
三、档案保密与公开相结合
档案保密与公开是矛盾的统一体。一方面档案保密与公开是对立的,另一方面,档案保密与公开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在新时期,我们既要做好档案保密工作,又要及时、灵活地实施信息公开,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广、精、快、准”的信息要求,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公开利用工作。
在传统的保密观念影响下,档案工作普遍存在着重保轻用、利用不足的现象,以致大批档案得不到充分的利用,甚至有些很有价值的档案长期被束之高阁,变成一文不值的废纸。因此,在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在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要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必要性,把握信息公开与保密的界线,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信息管理体制,利用新的技术手段,使信息沟通更畅通、更安全,做到档案保密与档案公开利用两不误,让档案信息更好地服务社会,造福人类。
参考文献:
[1] 王协舟,陈艳红.试论现行文件公开服务及其存在的问题
与对策[J].档案学研究,2003,(2).
[2] 张勇.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思考[J].保密工作,2004,
(1).
关键词:档案信息;保密;公开
21世纪是一个高度科技化的时代,同时又是一个信息高度共享的时代。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对外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透明度也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已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在新形势下如何进行档案保密、如何认识和正确处理档案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已成为一种现实的要求。
一、档案信息保密工作的必要性
檔案是国家宝贵历史文化财富,档案的历史价值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在内政、外交、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诸多领域一直占有突出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信息支撑作用。对于国家而言,保密工作的好与坏,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对于单位而言,保密工作的好与坏关系到该单位的切身利益、发展,甚至存亡。
《国家保密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档案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因此,上至国家,下至单位组织,档案保密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做好档案保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新形势下档案信息管理对策
1.档案管理人员要尽到自己的职责
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就是要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这既是档案保管工作的基本任务,也是档案保管工作的目的。档案保管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做到不坏、不丢、不散、不乱。
2.做好档案库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档案库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单独兴建,不是任何一间办公室都可以用作库房的。从档案保密的角度来看,不宜将库房设在办公楼的最底层,库房门窗等应专门加固,以防盗窃。还应尽量做到库房与办公室分开,库房与阅览室分开。档案库房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制定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
3.做好档案的定密、解密工作,完善工作制度
保密档案是有等级的,其划分等级是根据《保密法》规定,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档案在保管过程中,其密级不是一成不变的,对秘密载体不能“一定终身”,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文件贯彻的情况变化的。要严格划清密与非密的界限,确定哪些档案能开放利用,哪些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利用,哪些还不能提供利用,为今后进一步搞好规范化、标准化和涉密档案建设奠定基础。
4.做好档案的保管期限与保密期限的区分工作
确定保管期限的原则是,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根据本单位工作的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全面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准确地判定档案的保管期限。而保密期限表示机关、单位的档案在其确定的期限内,受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保护而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限。
5.做好档案开放利用的审查工作
审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科学而准确地区分、判定档案的开放与控制使用范围。对这项工作可以分三步进行:一是初审,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标准,对开放期限内的档案逐件进行审查,初步判定开放与控制使用范围。二是中审,由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同志,重点审查初审中没能判定开放与控制使用的部分档案,以确定其取舍。三是终审,由有关领导,根据初审和中审的情况,权衡利弊,进行综合分析、审查,最终决定与批准档案的开放与否。对珍贵、重要的档案,应采取抄录、复印、照相等形式进行复制,搞好档案副本,在大力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的同时,确保不失密、不泄密以及文件的完好无损。
6.引进精通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人才,充实保密队伍,强化技术力量
加强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建立健全网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明确职责,依法管理。坚持“谁上网、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必须经过信息提供单位的严格审查和批准。
三、档案保密与公开相结合
档案保密与公开是矛盾的统一体。一方面档案保密与公开是对立的,另一方面,档案保密与公开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在新时期,我们既要做好档案保密工作,又要及时、灵活地实施信息公开,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广、精、快、准”的信息要求,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公开利用工作。
在传统的保密观念影响下,档案工作普遍存在着重保轻用、利用不足的现象,以致大批档案得不到充分的利用,甚至有些很有价值的档案长期被束之高阁,变成一文不值的废纸。因此,在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在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要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必要性,把握信息公开与保密的界线,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信息管理体制,利用新的技术手段,使信息沟通更畅通、更安全,做到档案保密与档案公开利用两不误,让档案信息更好地服务社会,造福人类。
参考文献:
[1] 王协舟,陈艳红.试论现行文件公开服务及其存在的问题
与对策[J].档案学研究,2003,(2).
[2] 张勇.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思考[J].保密工作,200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