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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作为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国内外学者对其研究的著作、论文不胜枚举,但对其所蕴含的“物化”审美研究一直阙如。在《诗经》的婚恋诗和“哀”“怨”诗中,诗人们为了更清楚地表达出某种模糊的情感,往往会将这份感情“物化”为具体可感可知的对象呈现出来。在这些具体可感可知的对象中有两类备受诗人青睐:第一类是长期以来人们对心中美好的愿望或是现实感受加以“物化”得到的审美意象;第二类是长期以来人们对心中所生的厌恶之感、怨恨之情加以“物化”而得的审美意象。通过对《诗经》中的“物化”审美研究,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认识《诗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