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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全球化市场经济竞争愈演愈烈,科技创新对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它能够帮助经济迅速发展,加快经济转型的步伐,这其中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也是极其重要的,现在各类高新技術研发活动不断开展,企业研发支出的会计及税务处理等也受到各个部门的广泛关注。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会计核算;税务;处理
一、研发支出会计核算的范围定义
研发支出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出现之前,按规定在会计核算上是完全费用化处理的,这一核算方法在长期的实践工作中被证明存在很多弊端,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中,对于研发支出的核算进行了修定。
从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局这三个部门对研发支出会计核算范围定义来看,主要有直接投入(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直接消耗的不含间接耗用的存货类成本和动力费用)、人员人工投入(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薪酬等)、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活动研发使用的设备、房屋折旧费租赁费等,固定资产的维护、维修费用等)、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中各项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的费用摊销)、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用于工艺装备开发以及制造的费用,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费)、成果验收费用(验收研发成果时的论证验收费用,不包含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现场试验费用(在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进行试验的费用)、设计费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的设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研发过程中支付给承包单位的相关费用)、其他费用(上述费用中未涉及的,包括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图书资料费、翻译费、办公培训费等,不含与研发活动间接相关的图书费、翻译费、专家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般来说研发活动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研究和开发两阶段。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研究试验阶段发生的费用在会计核算上予以费用化计入损益,而开发阶段发生的费用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则可以根据项目进行资本化处理,这在实务操作中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一)两个阶段的划分标准不够明确
现阶段对于高新技术活动中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定义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概念描述,但是在实践中,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研发活动各种各样,并不会都跟政策列举的目录一样。在企业中,研发活动通常更具连贯性,研究与开发两个阶段之间甚至存在相互交叉情况,并没有那么明确的界限。企业在进行实际研发过程中的这种多样性,导致实务操作与会计准则规定必然是有出入的,但是为了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会计人员需要对两个阶段进行人为的估计和划分,这使得研发支出在界定面上具有极大的主观性和片面性。
(二)相关准则中存在操纵的空间
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中还有一些没有明确的问题,对于研发活动中发生的费用究竟应当费用化还是资本化,仍然存在不确定的因素,当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遇到问题时,会发现对照规定执行起来仍然依据模糊,这就导致可能有人利用这方面漏洞,进行人为的利润调节或者操纵,使企业之间的竞争不能公平进行。
(三)归集、确认、计量存在着难度
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时要进行确认、计量、核算等行为,这一过程要遵循真实性、谨慎性、历史成本计量等原则,由于制定者的不同,各个规范准则中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也不一样,而研发活动具有连贯、复杂、高风险性特点,因而出现的问题也会相对比较多,这样在进行会计、税务实际处理中就容易产生不知该从哪里下手的感觉。
现在,由于高新技术行业的快速发展,企业大多同时进行多个项目的研发活动,当这些研发活动具有相似之处,且项目进展又出现交叉的时候,有可能会前后共用同一种设备、材料、工作人员等,这样会产生共同的成本,这个时候在做费用归集、计量到各项目之间进行分配时就会存在一定困难。
三、对研发支出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方面的建议
(一)加强政策规范标准
首先要提高规范政策的可操作性,对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要清晰地进行划分,由于实际研发活动的变化因素太多,建议补充规范内容,当项目进入开发阶段的时候,对相关可行性进行分析报告,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审批之后由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二)加强研发项目对象化
对于那些研发活动中支出项不好归集、确认、计量的问题,可以求助于技术部门进行专业的评定,制定一套流程制度辅助财务核算,对研发支出进行合理的分配、归集。
(三)在会计核算基础上规范税务处理
税法和会计准则是在两个不同的区域对研发费用的核算进行了规定,因此各自的目标和服务对象是不同的,二者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税法其实是在会计核算基础上进行的。根据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问题是资本化资产部分的税收处理,对于这个问题,建议根据现有的无形资产相关规定去完善税务处理制度,解决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和纳税工作中面临的这些实际问题。
四、结束语
在如今的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性研发成果为企业获取经济利益提供了保障,这些研发成果也成为衡量高新技术企业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一个标准,为了更客观地看到高新技术企业的现状,我们对研发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方面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对现在研发支出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方面的问题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杜登涛,我国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有待完善[J].企业管理,2011,(09).
[2]宋姗姗.对企业研发费用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J].学术交流,2012,(01).
[3]曾国平.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比较与衔接[J].科学研究,2012,(10).
作者简介:潘小丽(身份证号:320123197811201647)。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会计核算;税务;处理
一、研发支出会计核算的范围定义
研发支出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出现之前,按规定在会计核算上是完全费用化处理的,这一核算方法在长期的实践工作中被证明存在很多弊端,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中,对于研发支出的核算进行了修定。
从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局这三个部门对研发支出会计核算范围定义来看,主要有直接投入(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直接消耗的不含间接耗用的存货类成本和动力费用)、人员人工投入(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薪酬等)、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活动研发使用的设备、房屋折旧费租赁费等,固定资产的维护、维修费用等)、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中各项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的费用摊销)、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用于工艺装备开发以及制造的费用,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费)、成果验收费用(验收研发成果时的论证验收费用,不包含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现场试验费用(在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进行试验的费用)、设计费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的设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研发过程中支付给承包单位的相关费用)、其他费用(上述费用中未涉及的,包括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图书资料费、翻译费、办公培训费等,不含与研发活动间接相关的图书费、翻译费、专家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般来说研发活动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研究和开发两阶段。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研究试验阶段发生的费用在会计核算上予以费用化计入损益,而开发阶段发生的费用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则可以根据项目进行资本化处理,这在实务操作中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一)两个阶段的划分标准不够明确
现阶段对于高新技术活动中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定义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概念描述,但是在实践中,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研发活动各种各样,并不会都跟政策列举的目录一样。在企业中,研发活动通常更具连贯性,研究与开发两个阶段之间甚至存在相互交叉情况,并没有那么明确的界限。企业在进行实际研发过程中的这种多样性,导致实务操作与会计准则规定必然是有出入的,但是为了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会计人员需要对两个阶段进行人为的估计和划分,这使得研发支出在界定面上具有极大的主观性和片面性。
(二)相关准则中存在操纵的空间
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中还有一些没有明确的问题,对于研发活动中发生的费用究竟应当费用化还是资本化,仍然存在不确定的因素,当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遇到问题时,会发现对照规定执行起来仍然依据模糊,这就导致可能有人利用这方面漏洞,进行人为的利润调节或者操纵,使企业之间的竞争不能公平进行。
(三)归集、确认、计量存在着难度
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时要进行确认、计量、核算等行为,这一过程要遵循真实性、谨慎性、历史成本计量等原则,由于制定者的不同,各个规范准则中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也不一样,而研发活动具有连贯、复杂、高风险性特点,因而出现的问题也会相对比较多,这样在进行会计、税务实际处理中就容易产生不知该从哪里下手的感觉。
现在,由于高新技术行业的快速发展,企业大多同时进行多个项目的研发活动,当这些研发活动具有相似之处,且项目进展又出现交叉的时候,有可能会前后共用同一种设备、材料、工作人员等,这样会产生共同的成本,这个时候在做费用归集、计量到各项目之间进行分配时就会存在一定困难。
三、对研发支出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方面的建议
(一)加强政策规范标准
首先要提高规范政策的可操作性,对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要清晰地进行划分,由于实际研发活动的变化因素太多,建议补充规范内容,当项目进入开发阶段的时候,对相关可行性进行分析报告,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审批之后由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二)加强研发项目对象化
对于那些研发活动中支出项不好归集、确认、计量的问题,可以求助于技术部门进行专业的评定,制定一套流程制度辅助财务核算,对研发支出进行合理的分配、归集。
(三)在会计核算基础上规范税务处理
税法和会计准则是在两个不同的区域对研发费用的核算进行了规定,因此各自的目标和服务对象是不同的,二者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税法其实是在会计核算基础上进行的。根据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问题是资本化资产部分的税收处理,对于这个问题,建议根据现有的无形资产相关规定去完善税务处理制度,解决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和纳税工作中面临的这些实际问题。
四、结束语
在如今的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性研发成果为企业获取经济利益提供了保障,这些研发成果也成为衡量高新技术企业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一个标准,为了更客观地看到高新技术企业的现状,我们对研发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方面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对现在研发支出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方面的问题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杜登涛,我国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有待完善[J].企业管理,2011,(09).
[2]宋姗姗.对企业研发费用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J].学术交流,2012,(01).
[3]曾国平.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比较与衔接[J].科学研究,2012,(10).
作者简介:潘小丽(身份证号:32012319781120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