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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城市?什么是公共生活?按照惯常的理解,传统中国,有城有市,却独没有“城市”。“城”,即环绕四周的城墙及外围的护城河,城门定时关闭,与外界联系的渠道被官府集约化管理;“市”,即官府批准形成的交易服务场所,其规模和时间同样受到限制和约束。因此,通常认为,这样的“城”和“市”,都并非滋生“公共生活”的土壤。
然而,韩书瑞的《北京:公共空间和城市生活》却将我们对于城市和公共空间的概念完全置换重组,她试图在中国的语境下,寻找属于帝国都城民众的“公共生活”。
要展开这种论述并不容易。作为美国历史学家,韩书瑞并未受到西式概念的束缚。她以丰富的一手史料,沉浸式地还原了明清时期北京城市的官吏、居民、景观、寺庙、社团、仪式等内容,尤其以寺庙为圆点,联结起皇权贵族和普通民众,重新构筑了一个深植于帝国传统城市的“第二社会”。
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城市缺乏开阔的广场、喷泉、花园、运动场,公共空间极为有限。而人们能够进行聚集的酒楼、戏院也是临时性公共场所。真正将传统中国的国家与社会联结起来的空间,是寺庙等宗教场所。一方面,寺庙受政府批准存在,甚至接受政府捐助和管理;另一方面,寺庙成为民众定期和长期活动聚集的合法场所,并且附带着社会救济、庆典、商业、社交、市场等一系列公共功能,成为城市的有机体。
據作者统计,明清时期北京城内的寺庙数量一直在稳步增长,到1880年已经达700余座,而整个城内和郊区的寺院总数则至少2500座。当然,这不仅仅是正统的佛教,还包含道教、伊斯兰教和其他形形色色的民间信仰。寺庙是供奉神灵和僧侣日常活动的场所,其城市意义在于:首先,它为追求信仰的普通民众提供了活动空间。信仰对象通过寺庙与民众联结,并衍生出一系列仪式;其次,对僧侣等神职人员来说,他们虽然始终处于国家的有效控制之下,但神职人员与民众发生的社会关系,却也是城市生活的有机体,他们为民众提供各种宗教服务,包括求雨、驱魔、葬礼等等;最后,寺庙也是承载社会边缘群体避世的场所,某种程度上,扮演着城市社会缓冲器的作用。
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寺院经济,这也是寺院与城市最紧密的关系所在。正如作者所言,“寺院依赖捐助人和城市居民的经济支持,才得以根植于北京社会。”为寺院出资的捐助者遍布各个阶层,包括皇族及其近亲的统治阶层;还有一个特殊群体:太监;以及僧侣本身和普通居民。为捐助者保存的重要证据之一是捐赠的碑刻,事实上,把捐赠者名字刻在碑上这种习惯直到今天的寺庙还在传承。而依接受捐助的程度和阶层,寺庙也就产生了等级。第一等级是由皇帝或皇家直接捐助甚至拥有的庙宇,这些庙宇或是国家符号的象征,或是皇家禁地,很大程度上是与皇室产生联系;第二等级则是间接由官府管理和捐赠的官方庙宇,由当时的内务部拨款,以及吸收民间的捐助,生存状况往往比较优渥;第三等级则是数量最多但是规模也最小的民间庙宇,捐助主要来自民间的零散金钱,平时还会依赖僧侣的劳动和化缘维持寺院的开支。
出于经济目的,寺院本身也提供一系列宗教服务,并通过寺内和尚的募款来创收。这也成为寺院与城市社会互动的重要面向。以寺院为空间的仪式活动,也是民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作者认为,正是因为这种寺院经济,各种大庙小庙“不仅是节日、慈善、客栈和政治的一种组织形式,而且也可以用于图书馆、博物馆和公园这些不同的公共场所”。
通过寺庙捐助来源的考察,作者发现大比例巨额的金钱实际上来源于皇室和官府。这样,就不难理解寺院作为公共空间的政治意味。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帝国的寺院,尤其是主流寺院,本身就是与朝廷合谋的实体。寺院依赖朝廷的捐助获得生存乃至发展,保证了香火旺盛,在众多寺院中脱颖而出,势必要承担朝廷赋予的任务。作者以社会救济为例,道出官府在赈灾时与寺院的合作,甚至将救济用的粥厂设在指定的寺院里。其实,合作远不止这些。一旦接受御赐的捐助或封号,寺院亦将成为维护和捍卫朝廷合法性的重要场域,种种仪式和庆典,其背后都无法避免为政权秩序站台。这在改朝换代时期主流寺院的活动中尤其清晰可见。
当然,帝国统治的限度也决定了,并非所有寺庙都牢牢为朝廷所彻底掌控。扎根在北京中庞杂的小庙,其实也呈现出其公共性的另一面。大量的私人活动、民间行会、会馆和寺院中的宗教团体,又如何在城市中开辟出一块属于民众的活动天地?僧俗团体,又是否已经演化成为一种我们所理解的现代民众社团的雏形?
有庙即有人,有人即有团体。作者认为,寺院依其扮演的角色,衍生出与之相连的各形式团体。比如以家族为单位的家庭祭祀和家庙活动,抑或寺院本身的僧侣组织。而比较特别的是,明末依靠家乡和职业发展起来的行会、会馆,成为与寺院存在高度交集的一种公共空间,其背后是强大的社团组织。如何体现这种交集?许多情况下,会馆当中会修建祠堂、庙宇,或是行会成员与特定寺院建立捐助关系,或是集中在特定寺院中进行活动。
到清末民初,大大小小的会馆已经有500多处,他们的功能,首先是服务于繁荣的商业活动,同时,也会为本省籍同胞提供庇荫空间;更重要的,会馆成为主持者的一种政治经济符号,强大的凝聚力和募款能力,已经让这种王朝之下合法存在的非官方组织,带有准民众社团的色彩。
如果说影响力较大的会馆多少都有官方间接的背景,那么宗教团体本身就更加具有自主性了。明末后,大量“圣会”之类烧香拜佛的群体性组织存在于北京。如作者所言,“会”的中心含义是“集结”。在政府眼里,所有的集结都是危险的。但对朝廷来说,寺院中的会是个例外。作为民间活动,“圣会”远离政治而得到官方的宽待。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组织多是自发形成,发起人具备运筹帷幄的热情和奉献精神,组织内的成员都是密切配合的共同体。 有趣的是,如果我们细细考察白莲教和太平天国组织的内部结构,会发现它们早期的发展路径和各色宗教团体十分相似。这或许说明,在官府控制外的广阔空间,自发性而又严密的宗教团体大量存在,明清时期的民众在这方面也具备充分的结社经验。这让我们刷新了对帝国心脏北京的认识,这片“天子脚下”的专制地带,却能容纳如此多元的群体,并支撑起足够丰富的城市生活。我们可以想象,帝都尚且如此,那么在天高皇帝远的京城之外,民众会以何种娴熟的组织方式进行社团化的活动,他们所组成的强大人际互助网络,又如何成为地方举足轻重的力量?
作者呈现出的宗教和世俗团体社团化的面貌,自然让我们得以重新评估,帝制时代晚期中国社会的“公共空间”是否存在?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尽管它没有西方社会的基本要素,但是民众的确是在借助民间的宗教活动,形成一套与自己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秩序。最重要的是,这样的秩序是民众以约定俗成的方式一手建立起来的。
活跃的准民众社团,赋予寺庙这个古老场所更多的现代意义。官府、寺庙、社团、民众共同构成了城市的枝干,而寺庙和社团就是各种人群的连接点,城市得以运转、人得以获得沟通渠道,无不以此为依托。可以说,这为中国现代国家的形塑提供了基础。然而,在帝制结束后,现代中国的公共领域并未按照民众社团的方式继续生长,反而走上了另一种反现代的不归路。
韩书瑞将叙事下限止步于1900,并非简单因为公元纪元走到19世纪最后的节点,更因为在中国,20世纪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已经演化出完全不同的形态,公共领域看似更加纷繁热闹,但实际上传统的公共秩序正面临轮替,以寺庙为场域的社会肌理也逐步瓦解。
一种观点认为,现代国家的形成,多是伴随国家的扩张和统治的下移。这种论点虽不能概括所有国家的发展轨迹,但至少适用于20世纪初的中国。与以往的改朝换代不同,民国的建立,一方面当然是对帝制的终结,但同时,一个更加庞大的现代政府也逐步建立。尤其是1920年代国民党建立新秩序后,许多城市的寺院,因其庞大的寺产庙产而遭厄运,寺院被没收而转为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的案例比比皆是。以往学者常常认为,国民政府时期修建的一系列公共建筑,如中山公园、中山广场、中山堂等,虽有塑造政治符号的意味,但至少在形式上是在接近西方社会的公共空间。但若探究其内部,大部分所谓公园广场,其产权并非如西方社会般掌握在社区居民手中,而是完全由政府操办的政治宣教的场所。
此外,科举制度的废除,使得精英阶层的秩序被打破,新的精英階层若想控制社会资源,则必须利用“民”的合法外衣来行其事。一时间,舆论和社团成为精英活动的两大阵地。原本面临复苏和转型的公共领域,在精英的手中发生质的蜕变,“通电全国”成为国人不知的舆论空炮,“民众社团”成为与民众无关的皮包组织。
进入20世纪,有关“民”的讨论已成为一种核心价值,但我们在回溯20世纪时,却会发现,无论是战争还是和平时期,民众的真实触感都被淹没了。
公共领域的官民力量消长,背后是国家与社会的沟通能力。如果民间社会的力量得以蓬勃发展,真正进入舆论和社团的场地,与国家沟通,其带来的局面就是,国家能够在政策上及时获得民众的反馈,并与社会处于一种良性互动的状态。反之则相反。
因此,帝国的寺庙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中国语境的独特视角。传统西方社会与国家的互动似乎已经形成了标准框架,即选举和监督。一方面,无论是何种政体,参与政策立法的民意代表应当具备普遍的民选基础,并为选区民众发声,以议会来监督行政部门,在体制层面获得沟通管道;另一方面,法律对舆论“第四权”的保护,以及社团法团的日常行动,也成为体制外影响国家政策的强大力量。但我们并不能断定,如果没有类似的运行轨迹,就完全没有公共空间和社会的存在。寺庙在帝制时代的存在,让我们看到皇权统治下,一个“第二社会”的强大生命力,比起圣旨和告示,寺庙的存续与民众的日常更息息相关。这种“第二社会”,本应成为20世纪中国公共领域走上台面的有力基础,然而历史开的玩笑,却让我们与其失之交臂。因此,重构公共领域,依然是我们今日须要面对的深刻议题。
(摘自2019年6月24日《经济观察报》)
然而,韩书瑞的《北京:公共空间和城市生活》却将我们对于城市和公共空间的概念完全置换重组,她试图在中国的语境下,寻找属于帝国都城民众的“公共生活”。
要展开这种论述并不容易。作为美国历史学家,韩书瑞并未受到西式概念的束缚。她以丰富的一手史料,沉浸式地还原了明清时期北京城市的官吏、居民、景观、寺庙、社团、仪式等内容,尤其以寺庙为圆点,联结起皇权贵族和普通民众,重新构筑了一个深植于帝国传统城市的“第二社会”。
帝国的寺庙:作为公共空间的实体
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城市缺乏开阔的广场、喷泉、花园、运动场,公共空间极为有限。而人们能够进行聚集的酒楼、戏院也是临时性公共场所。真正将传统中国的国家与社会联结起来的空间,是寺庙等宗教场所。一方面,寺庙受政府批准存在,甚至接受政府捐助和管理;另一方面,寺庙成为民众定期和长期活动聚集的合法场所,并且附带着社会救济、庆典、商业、社交、市场等一系列公共功能,成为城市的有机体。
據作者统计,明清时期北京城内的寺庙数量一直在稳步增长,到1880年已经达700余座,而整个城内和郊区的寺院总数则至少2500座。当然,这不仅仅是正统的佛教,还包含道教、伊斯兰教和其他形形色色的民间信仰。寺庙是供奉神灵和僧侣日常活动的场所,其城市意义在于:首先,它为追求信仰的普通民众提供了活动空间。信仰对象通过寺庙与民众联结,并衍生出一系列仪式;其次,对僧侣等神职人员来说,他们虽然始终处于国家的有效控制之下,但神职人员与民众发生的社会关系,却也是城市生活的有机体,他们为民众提供各种宗教服务,包括求雨、驱魔、葬礼等等;最后,寺庙也是承载社会边缘群体避世的场所,某种程度上,扮演着城市社会缓冲器的作用。
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寺院经济,这也是寺院与城市最紧密的关系所在。正如作者所言,“寺院依赖捐助人和城市居民的经济支持,才得以根植于北京社会。”为寺院出资的捐助者遍布各个阶层,包括皇族及其近亲的统治阶层;还有一个特殊群体:太监;以及僧侣本身和普通居民。为捐助者保存的重要证据之一是捐赠的碑刻,事实上,把捐赠者名字刻在碑上这种习惯直到今天的寺庙还在传承。而依接受捐助的程度和阶层,寺庙也就产生了等级。第一等级是由皇帝或皇家直接捐助甚至拥有的庙宇,这些庙宇或是国家符号的象征,或是皇家禁地,很大程度上是与皇室产生联系;第二等级则是间接由官府管理和捐赠的官方庙宇,由当时的内务部拨款,以及吸收民间的捐助,生存状况往往比较优渥;第三等级则是数量最多但是规模也最小的民间庙宇,捐助主要来自民间的零散金钱,平时还会依赖僧侣的劳动和化缘维持寺院的开支。
出于经济目的,寺院本身也提供一系列宗教服务,并通过寺内和尚的募款来创收。这也成为寺院与城市社会互动的重要面向。以寺院为空间的仪式活动,也是民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作者认为,正是因为这种寺院经济,各种大庙小庙“不仅是节日、慈善、客栈和政治的一种组织形式,而且也可以用于图书馆、博物馆和公园这些不同的公共场所”。
通过寺庙捐助来源的考察,作者发现大比例巨额的金钱实际上来源于皇室和官府。这样,就不难理解寺院作为公共空间的政治意味。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帝国的寺院,尤其是主流寺院,本身就是与朝廷合谋的实体。寺院依赖朝廷的捐助获得生存乃至发展,保证了香火旺盛,在众多寺院中脱颖而出,势必要承担朝廷赋予的任务。作者以社会救济为例,道出官府在赈灾时与寺院的合作,甚至将救济用的粥厂设在指定的寺院里。其实,合作远不止这些。一旦接受御赐的捐助或封号,寺院亦将成为维护和捍卫朝廷合法性的重要场域,种种仪式和庆典,其背后都无法避免为政权秩序站台。这在改朝换代时期主流寺院的活动中尤其清晰可见。
当然,帝国统治的限度也决定了,并非所有寺庙都牢牢为朝廷所彻底掌控。扎根在北京中庞杂的小庙,其实也呈现出其公共性的另一面。大量的私人活动、民间行会、会馆和寺院中的宗教团体,又如何在城市中开辟出一块属于民众的活动天地?僧俗团体,又是否已经演化成为一种我们所理解的现代民众社团的雏形?
僧俗团体:民众社团的雏形
有庙即有人,有人即有团体。作者认为,寺院依其扮演的角色,衍生出与之相连的各形式团体。比如以家族为单位的家庭祭祀和家庙活动,抑或寺院本身的僧侣组织。而比较特别的是,明末依靠家乡和职业发展起来的行会、会馆,成为与寺院存在高度交集的一种公共空间,其背后是强大的社团组织。如何体现这种交集?许多情况下,会馆当中会修建祠堂、庙宇,或是行会成员与特定寺院建立捐助关系,或是集中在特定寺院中进行活动。
到清末民初,大大小小的会馆已经有500多处,他们的功能,首先是服务于繁荣的商业活动,同时,也会为本省籍同胞提供庇荫空间;更重要的,会馆成为主持者的一种政治经济符号,强大的凝聚力和募款能力,已经让这种王朝之下合法存在的非官方组织,带有准民众社团的色彩。
如果说影响力较大的会馆多少都有官方间接的背景,那么宗教团体本身就更加具有自主性了。明末后,大量“圣会”之类烧香拜佛的群体性组织存在于北京。如作者所言,“会”的中心含义是“集结”。在政府眼里,所有的集结都是危险的。但对朝廷来说,寺院中的会是个例外。作为民间活动,“圣会”远离政治而得到官方的宽待。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组织多是自发形成,发起人具备运筹帷幄的热情和奉献精神,组织内的成员都是密切配合的共同体。 有趣的是,如果我们细细考察白莲教和太平天国组织的内部结构,会发现它们早期的发展路径和各色宗教团体十分相似。这或许说明,在官府控制外的广阔空间,自发性而又严密的宗教团体大量存在,明清时期的民众在这方面也具备充分的结社经验。这让我们刷新了对帝国心脏北京的认识,这片“天子脚下”的专制地带,却能容纳如此多元的群体,并支撑起足够丰富的城市生活。我们可以想象,帝都尚且如此,那么在天高皇帝远的京城之外,民众会以何种娴熟的组织方式进行社团化的活动,他们所组成的强大人际互助网络,又如何成为地方举足轻重的力量?
作者呈现出的宗教和世俗团体社团化的面貌,自然让我们得以重新评估,帝制时代晚期中国社会的“公共空间”是否存在?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尽管它没有西方社会的基本要素,但是民众的确是在借助民间的宗教活动,形成一套与自己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秩序。最重要的是,这样的秩序是民众以约定俗成的方式一手建立起来的。
活跃的准民众社团,赋予寺庙这个古老场所更多的现代意义。官府、寺庙、社团、民众共同构成了城市的枝干,而寺庙和社团就是各种人群的连接点,城市得以运转、人得以获得沟通渠道,无不以此为依托。可以说,这为中国现代国家的形塑提供了基础。然而,在帝制结束后,现代中国的公共领域并未按照民众社团的方式继续生长,反而走上了另一种反现代的不归路。
进入1900,公共领域如何蜕变?
韩书瑞将叙事下限止步于1900,并非简单因为公元纪元走到19世纪最后的节点,更因为在中国,20世纪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已经演化出完全不同的形态,公共领域看似更加纷繁热闹,但实际上传统的公共秩序正面临轮替,以寺庙为场域的社会肌理也逐步瓦解。
一种观点认为,现代国家的形成,多是伴随国家的扩张和统治的下移。这种论点虽不能概括所有国家的发展轨迹,但至少适用于20世纪初的中国。与以往的改朝换代不同,民国的建立,一方面当然是对帝制的终结,但同时,一个更加庞大的现代政府也逐步建立。尤其是1920年代国民党建立新秩序后,许多城市的寺院,因其庞大的寺产庙产而遭厄运,寺院被没收而转为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的案例比比皆是。以往学者常常认为,国民政府时期修建的一系列公共建筑,如中山公园、中山广场、中山堂等,虽有塑造政治符号的意味,但至少在形式上是在接近西方社会的公共空间。但若探究其内部,大部分所谓公园广场,其产权并非如西方社会般掌握在社区居民手中,而是完全由政府操办的政治宣教的场所。
此外,科举制度的废除,使得精英阶层的秩序被打破,新的精英階层若想控制社会资源,则必须利用“民”的合法外衣来行其事。一时间,舆论和社团成为精英活动的两大阵地。原本面临复苏和转型的公共领域,在精英的手中发生质的蜕变,“通电全国”成为国人不知的舆论空炮,“民众社团”成为与民众无关的皮包组织。
进入20世纪,有关“民”的讨论已成为一种核心价值,但我们在回溯20世纪时,却会发现,无论是战争还是和平时期,民众的真实触感都被淹没了。
公共领域的官民力量消长,背后是国家与社会的沟通能力。如果民间社会的力量得以蓬勃发展,真正进入舆论和社团的场地,与国家沟通,其带来的局面就是,国家能够在政策上及时获得民众的反馈,并与社会处于一种良性互动的状态。反之则相反。
因此,帝国的寺庙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中国语境的独特视角。传统西方社会与国家的互动似乎已经形成了标准框架,即选举和监督。一方面,无论是何种政体,参与政策立法的民意代表应当具备普遍的民选基础,并为选区民众发声,以议会来监督行政部门,在体制层面获得沟通管道;另一方面,法律对舆论“第四权”的保护,以及社团法团的日常行动,也成为体制外影响国家政策的强大力量。但我们并不能断定,如果没有类似的运行轨迹,就完全没有公共空间和社会的存在。寺庙在帝制时代的存在,让我们看到皇权统治下,一个“第二社会”的强大生命力,比起圣旨和告示,寺庙的存续与民众的日常更息息相关。这种“第二社会”,本应成为20世纪中国公共领域走上台面的有力基础,然而历史开的玩笑,却让我们与其失之交臂。因此,重构公共领域,依然是我们今日须要面对的深刻议题。
(摘自2019年6月24日《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