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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日本《教育基本法》规定,教育财政不应该受“不正当的支配”,而应遵照“对全体国民直接负责”的原则,有效地使用作为公共财产的教育经费;保证国民的学习权利,提供免费的义务教育;由学校设置者负担教育经费,不断地完善教育条件,努力实现教育机会均等;积极实施育英奖学贷款制度等,这些是日本现行教育财政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