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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正规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这种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既补充了农村金融体系的不足,又能与专业合作社相辅相成,缓解合作社贷款难问题,为农民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扩大生产、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发展机遇,不断促进农村区域经济的成长和发展。本文从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为切入点,对农村资金互助社如何缓解合作社融资难问题,在农村经济中发挥怎样的作用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组建我省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农村金融 资金互助 合作
引言
2007年3月9日,全國首家全部由农民自愿入股组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吉林省梨树县间家村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正式营业,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建立对于缓解农村资金供给压力,推动新农村建设必将发挥着积极作用。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表示,为切实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加快培育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各类新型金融组织。2009年,农业部与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的工作意见》指出,优先选择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上开展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建立农村资金互助社是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关键,也是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经济多元化,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1.黑龙江省农村资金互助社现状
1.1农村资金互助形式
有两种:一是经银监部门审批的金融机构农村资金互助社。截止目前,全省已有经银监局审批的农村资金互助社5家。二是内部开展资金互助业务的合作社。据统计,全省内部开展资金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1349家。
1.2发挥作用
一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融通资金低息贷款给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以便于扩大生产规模,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设立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支撑,既增强了资金互助社的资金利用程度,又使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有助于建立起适应黑龙江省合作经济发展要求的合作金融体制。另外,两者的结合能够增强农民的民主自治意识和诚信程度,形成互助合作、协同共进的和谐氛围,逐渐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是有效解决社员资金不足,促进农民增收。2009年,黑龙江省首家全部由农民自愿入股组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桦南县桦南镇鸿源农村资金互助社正式成立,入社社员总数234人,股本金38.46万元,社会捐赠5.2万元,社员存款300万元,总额343.66万元。社员农户贷款331万元,234户社员全部享受贷款,在合作社贷款难融资难的今天,该社的运行,使社员拥有了一个自己管理的“小银行”,不但方便了社员借款,有效地解决了农户生产经营资金短缺问题,而且,由于该社贷款利率等于或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又降低了社员的生产成本,促进农民增收,对黑龙江省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网点覆盖率低、竞争不充分,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是为农村诚信建设提供了载体,促进了农民信用意识的提高。鸿源农村资金互助社制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章程》,对资金互助社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借款额度、期限、利率、利息用途、借款户比例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按规定操作,对项目进行监督和指导下,了解资金使用成效情况。将资金互助社社员信用状况分成等级。目前,该社贷出资金的到期回收率达100%。农民信用意识的增强,进一步优化了农村信用环境,也为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
四是促进了农村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哈尔滨五常市二河乡新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资金互助业务开展的比较好的合作社,在办社期间遇到会员因交不上钱、合作社和村集体又无钱垫付而团购规模大不起来的难题。针对这一情况,合作社把开展资金互助作为合作的切入点,积极为社员提供资金服务,解决他们生产经营遇到的资金短缺难题,合作社动员有余钱的社员入社参股,并承诺保证措施。累计融资达到900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超过9000元。
2.黑龙江省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融资问题
由于黑龙江省农村资金互助社刚开始创立,一些社员对其了解较少,农民观望的态度限制了资金储备和贷款力度。另外,在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方面,他们以较少资金参加农村资金互助社,以便于贷到更多需要的资金款项。由于这样的人数不占少数,导致了资金进少出多,农村资金互助社无力承担高负荷的贷款压力,资金进一步短缺的局面。
2.2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管理问题
在农村资金互助社建立初期,业务量和记账数额都较少,一旦资金互助社进入正常运行,工作量会加大,科目也会随之增加。而资金互助社的会计和出纳一般都由内部社员或是骨干分子担任,他们都是务农的农民非常缺乏专业知识 对于记账科目的名称含义了解甚少,对于科目的归类混淆不清,常常是依靠简单的记账方式,几张纸来完成。一旦借贷方出现问题需要财务对证时就显现出弊端,账目不清无法查证,最终导致问题无法解决,出现许多坏账造成农民自身的损失,长时间的财务混乱会影响资金互助社的信誉和生存。
3.黑龙江省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对策
3.1进一步加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上组建资金互助社的推进力度。合作社将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是农民的组织,一般缺少抵押物担保物,与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不符,为缓解合作社贷款难,为解决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不足问题,应大力推进在合作社基础上组建资金互助社,吸收社会及社员入股,灵活运用资金,有效调整农村存贷比例,扩大再生产,提高产品档次,为社员提供小额贷款,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造血机能,有效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初期的资金瓶颈,进而提升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行业竞争力,迫使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转变机制,改进对于农业方面的资金服务,创造更有益于农民的行业新机制。
3.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对于资金互助社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实训。学习法律法规、银行基础知识、财会实务等,掌握正确的操作程序,培训可以培养一批懂互助社经营管理的业务骨干,为互助社的经营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由于农民的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对银行业务基础知识又知之甚少,应该请一些专业人士作为互助社的咨询顾问,为互助社的发展方向提供参考意见。
3.3加大宣传,扩大融资范围。黑龙江省资金互助社融资困难,最主要的原因是社会性作用表现不明显,从农村以外社会群体融资比例过低,农村资金互助社应该加大自身宣传,扩大融资范围,借政府和媒体之力加大社会捐赠资金比例,搭建一个有效互动的平台能把农村资金互助社和一些公益组织或个人联系起来,不断加强与其他省份资金互助社的合作。另外,限制相应的控制入股和贷款的比例,缩短二者限额的距离,防止投机取巧的现象发生。
3.4加强内部管理。黑龙江省农村资金互助社刚刚起步发展,为保证资金安全运行,要制定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一是建立资金使用审批制度。贷款社员提出贷款申请,理事会对贷款理由、额度、用途、偿还能力、信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集体决策,确定是否同意贷款。二是设立台帐管理。所有存贷款业务坚决做到帐、据、册齐全一致,手续完备。业务人员各司其职,互相监督。三是建立触摸屏公开制度。把贷款和还款信息输入电脑,社员随时可查阅贷款去向和货币回笼情况,增加了合作社内部管理的透明度,便于接受社员监督。细节才是取决胜败的关键,农村资金互助社为谋求更好的发展,内部的资金管理必须要正规化。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关键词】 农村金融 资金互助 合作
引言
2007年3月9日,全國首家全部由农民自愿入股组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吉林省梨树县间家村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正式营业,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建立对于缓解农村资金供给压力,推动新农村建设必将发挥着积极作用。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表示,为切实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加快培育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各类新型金融组织。2009年,农业部与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的工作意见》指出,优先选择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上开展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建立农村资金互助社是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关键,也是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经济多元化,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1.黑龙江省农村资金互助社现状
1.1农村资金互助形式
有两种:一是经银监部门审批的金融机构农村资金互助社。截止目前,全省已有经银监局审批的农村资金互助社5家。二是内部开展资金互助业务的合作社。据统计,全省内部开展资金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1349家。
1.2发挥作用
一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融通资金低息贷款给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以便于扩大生产规模,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设立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支撑,既增强了资金互助社的资金利用程度,又使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有助于建立起适应黑龙江省合作经济发展要求的合作金融体制。另外,两者的结合能够增强农民的民主自治意识和诚信程度,形成互助合作、协同共进的和谐氛围,逐渐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是有效解决社员资金不足,促进农民增收。2009年,黑龙江省首家全部由农民自愿入股组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桦南县桦南镇鸿源农村资金互助社正式成立,入社社员总数234人,股本金38.46万元,社会捐赠5.2万元,社员存款300万元,总额343.66万元。社员农户贷款331万元,234户社员全部享受贷款,在合作社贷款难融资难的今天,该社的运行,使社员拥有了一个自己管理的“小银行”,不但方便了社员借款,有效地解决了农户生产经营资金短缺问题,而且,由于该社贷款利率等于或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又降低了社员的生产成本,促进农民增收,对黑龙江省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网点覆盖率低、竞争不充分,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是为农村诚信建设提供了载体,促进了农民信用意识的提高。鸿源农村资金互助社制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章程》,对资金互助社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借款额度、期限、利率、利息用途、借款户比例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按规定操作,对项目进行监督和指导下,了解资金使用成效情况。将资金互助社社员信用状况分成等级。目前,该社贷出资金的到期回收率达100%。农民信用意识的增强,进一步优化了农村信用环境,也为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
四是促进了农村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哈尔滨五常市二河乡新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资金互助业务开展的比较好的合作社,在办社期间遇到会员因交不上钱、合作社和村集体又无钱垫付而团购规模大不起来的难题。针对这一情况,合作社把开展资金互助作为合作的切入点,积极为社员提供资金服务,解决他们生产经营遇到的资金短缺难题,合作社动员有余钱的社员入社参股,并承诺保证措施。累计融资达到900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超过9000元。
2.黑龙江省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融资问题
由于黑龙江省农村资金互助社刚开始创立,一些社员对其了解较少,农民观望的态度限制了资金储备和贷款力度。另外,在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方面,他们以较少资金参加农村资金互助社,以便于贷到更多需要的资金款项。由于这样的人数不占少数,导致了资金进少出多,农村资金互助社无力承担高负荷的贷款压力,资金进一步短缺的局面。
2.2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管理问题
在农村资金互助社建立初期,业务量和记账数额都较少,一旦资金互助社进入正常运行,工作量会加大,科目也会随之增加。而资金互助社的会计和出纳一般都由内部社员或是骨干分子担任,他们都是务农的农民非常缺乏专业知识 对于记账科目的名称含义了解甚少,对于科目的归类混淆不清,常常是依靠简单的记账方式,几张纸来完成。一旦借贷方出现问题需要财务对证时就显现出弊端,账目不清无法查证,最终导致问题无法解决,出现许多坏账造成农民自身的损失,长时间的财务混乱会影响资金互助社的信誉和生存。
3.黑龙江省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对策
3.1进一步加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上组建资金互助社的推进力度。合作社将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是农民的组织,一般缺少抵押物担保物,与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不符,为缓解合作社贷款难,为解决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不足问题,应大力推进在合作社基础上组建资金互助社,吸收社会及社员入股,灵活运用资金,有效调整农村存贷比例,扩大再生产,提高产品档次,为社员提供小额贷款,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造血机能,有效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初期的资金瓶颈,进而提升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行业竞争力,迫使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转变机制,改进对于农业方面的资金服务,创造更有益于农民的行业新机制。
3.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对于资金互助社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实训。学习法律法规、银行基础知识、财会实务等,掌握正确的操作程序,培训可以培养一批懂互助社经营管理的业务骨干,为互助社的经营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由于农民的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对银行业务基础知识又知之甚少,应该请一些专业人士作为互助社的咨询顾问,为互助社的发展方向提供参考意见。
3.3加大宣传,扩大融资范围。黑龙江省资金互助社融资困难,最主要的原因是社会性作用表现不明显,从农村以外社会群体融资比例过低,农村资金互助社应该加大自身宣传,扩大融资范围,借政府和媒体之力加大社会捐赠资金比例,搭建一个有效互动的平台能把农村资金互助社和一些公益组织或个人联系起来,不断加强与其他省份资金互助社的合作。另外,限制相应的控制入股和贷款的比例,缩短二者限额的距离,防止投机取巧的现象发生。
3.4加强内部管理。黑龙江省农村资金互助社刚刚起步发展,为保证资金安全运行,要制定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一是建立资金使用审批制度。贷款社员提出贷款申请,理事会对贷款理由、额度、用途、偿还能力、信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集体决策,确定是否同意贷款。二是设立台帐管理。所有存贷款业务坚决做到帐、据、册齐全一致,手续完备。业务人员各司其职,互相监督。三是建立触摸屏公开制度。把贷款和还款信息输入电脑,社员随时可查阅贷款去向和货币回笼情况,增加了合作社内部管理的透明度,便于接受社员监督。细节才是取决胜败的关键,农村资金互助社为谋求更好的发展,内部的资金管理必须要正规化。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