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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少一宽"民族刑事政策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无论在事实上还是法理上,"两少一宽"民族刑事政策都不再具有合理性,特别是在我国暴恐袭击频发、反恐形势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将"两少一宽"民族刑事政策适用于恐怖主义犯罪就更加缺乏说服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指导我国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只有坚持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处理恐怖主义犯罪问题,才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