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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资本项目已具有较高的可兑换水平,可兑换项目便利化水平也随着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的深化有序提升,境外直接投资、境外放款、内保外贷所涉大部分登记汇兑业务由银行直接办理。在投资便利化程度不断提升的同时,交易主体跨境资本流动风险也在逐渐显现。从对交易主体资本项下境外放款、内保外贷和境外投资业务管理的异同性分析可知,实施协同监管工作机制,进行多部门、多岗位事中、事后系统监管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境外放款等三项业务资金流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