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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是声乐艺术得以确立和发展的前提:是声乐艺术存在的灵魂。在声乐教学中,通过激发学生情感,让学生沉漫在声乐艺术氛围中,去充分体验美,在感情和情搡上达到升华,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审美情感,形成美的人格。而要实现这种美学追求必须在声乐教学中贯彻“情感均衡律”,使“情”“声”和谐律动,从而推动声乐艺术朝着整体协调、对立统一的境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