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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面对当今市场经济体制,定额计价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需要一种新的计价模式产生,在这样一种环境下便产生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即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市场经济相互对应。由承包企业自主报价,通过市场来实施价格上的管理模式,使得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相互接轨,并建立一套国情与国际接轨管理体制。
【关键词】清单计价;定额计价;优缺点
0引言
长期以来,定额计价模式在我国建筑市场预算中占据着主导地位,是我们一直遵守着计价模式,这是由国家直接参与的,根据构成工程造价的多种因素来制定其相关定额和取费的标准,这是我们根据计划经济总体体制而建设的。在管理的同时,有时候可能会忽略到由企业独立的经济主体地位。而今市场经济体现出,清单计价模式应运而生,它是对我国传统计价模式的重大改革,是一种全新的市场计价模式,对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相适应,是一种先进、合理、可行的计价办法。以下主要分析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优缺点。
1概述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
1.1预算定额计价模式
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建筑市场上,采用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形成工程价格,在这种模式下对工程造价的编制程序是:先计算工程量,然后套用定额算出基本直接费,再以费率的形式计算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用,加上按国家规定计取的利润和税金,汇总得出总造价。以预算定额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是我国采用的一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但随着建设市场化的发展,这种做法难以改变预算定额中国家指令性过强的状况,不能反映施工企业的个体实际消耗量,不能全面地体现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这就使
建筑产品价格的形成与市场脱节。因此,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己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需要即将被彻底取消。
1.2清单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我国市场经济下的必然产物,它主要根据项目措施进行全面分析,这些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措施项目、以及各种取费等多种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确定工程造价的编制分为两个阶段: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时,招标人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按照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数量清单。
(2)编制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本企业的消耗标准、利润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与合价,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并以所报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时的计价标准,根据工程量的增减情况,调整工程造价。在这种模式下确定的工程造价是由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的建筑产品价格,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惯例的要求。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允许承包商自主报价的、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价格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计价模式。
综述以上两个工程造价阶段,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主要特点如下:
(1)根据“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指导原则确定价格,国家不再统一定价,工程造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2)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均据此编制。投标人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工程量清单遵守《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原则。
(3)“合理最低价中标”是核心。为了有效控制投资,制止哄抬标价,规定招标人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凡是投标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拒绝。
(4)坚持“最低评标价”的授标原则,但其前提是该投标人必须在技术能力、设备能力、财务能力上全部响应招标人的要求,且报价不严重失衡,不含有对招标人不利的因素和潜在索赔要求,“最低评标价"并非最低报价。
(5)工程量清单计价虽属招投标范畴,但相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工程竣工结算均应执行该计价相关规定。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对定额计价模式的优点
2.1能够反映市场经济规律。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把确定人、材、机消耗量及施工措施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的权力交给施工企业,有利于建筑产品在市场中形成价格,反映其真实价格。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
2.2有利于建筑市场风险的合理分担,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需要。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综合单价,利用单价与工程量逐项计算每个项目的合价,计算出投标总价。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因此由这部分引起的风险由业主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原则。
2.3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进行。
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模式,标底在招投标活动中占很重要的地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淡化了标底的作用,只是起到一定的控制或最高限价(即拦标)的作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增加了招投标的透明度,更能进一步体现招投标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同时,由于工程量清单的统一提供,简化了投标报价的计算过程,节省了时间,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3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存在的问题
3.1招标投标工作没有简化,反而被复杂化
对于招标人来说,首先根据相应的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将其发给各投
标人,然后再根据相应的消耗量定额确定标底。相应于计价规范的清单子目,在各省市编制的消耗量定额中的对应子目通常包含有多项子目,清单子目和消耗量定额子目之间以及消耗量定额的各个子目之间的计量单位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也各不相同,这样导致招投标双方的工作量反比原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增加。从而可能导致招投标工作时间的延长,体现不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招投标中的优势。 3.2消耗量定额对建筑市场的消极作用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消耗量定额的目的是对确定建筑产品的价格起指导性作用,规定招标人编制标底时必须依据相应的计价规范和消耗量定额,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根据本企业定额编制,若无企业定额时也可以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消耗量定额。但目前绝大多数施工企业还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只有依据消耗量定额,根本没有体现企业实力,同时由于施工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对预算定额的依赖性,以及由于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的限制未能制定自己的企业定额,而消耗量定额的颁发就更助长了施工企业对制定本企业定额的消极性,不能反映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消耗量。
3.3评标办法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不相适应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制定了“合理低标评标法”、“平均报价评标法”、“两阶段低价评标法及A+B评标法”等多种评定标办法。其中的“合理低价评标法”不仅考虑投标价格因素,同时综合考虑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业绩等因素,并将这些因素尽可能加以量化折算为一定的货币额,加权计算得到评定价,最后的中标人不一定是投标报价最低的企业,这种方法和预算定额计价模式下的“技术标加商务标评标法”,没有什么实质性区别。
4清单计价模式与传统定额计价模式的联系与区别
4.1 两者的联系
(1)与传统定额计价所形成的建筑产品价格的基础,都必须遵循马克思关于商品价格的劳动价值学说。
(2)在章节划分上以现行的全国统一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
(3)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尽可能多的与预算定额衔接。
(4)项目特征内容取决于预算定额项目内容。
(5)附录内容是预算定额有关子目。
4.2 两者的区别
(1)计价的主体不同。传统定额计价的方法本质上属于政府定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则不同,它完全摆脱了国家统一定额的法定作用,由企业根据市场和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进行计价,其本质上属于市场定价,这不仅与市场经济体制一致,也符合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最终目标。
(2)计价的思路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企业自身水平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投标项目实际情况为依据,所计算出来的报价既反映企业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又反映投标项目的客观实际和市场的竞争状况。
(3)计价的方法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一般包括多项工程内容,并以此规定了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而定额计价是以政府颁布的工程计价定额作为工程计价的依据。
(4)计价价款的内涵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价款包括了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清单项目需要的全部费用。
(5)计价依据的属性及特点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国家不再是计价的主体,在具体的计价过程中,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统一量和对拟建工程情况的描述及要求,结合项目、市场、风险以及本企业的综合实力自主报价。
(6)价格的形成方式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将实体消耗与措施性消耗分开,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能够依据企业定额消耗量或参照国家预算定额消耗量、市场价格信息等各种要素,结合企业的具体实力、技术装备、施工手段、管理水平等情况自主定价。
(7)招投标形式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企业根据竞争需要、自身实力和特定的需求目标自主确定施工方法、消耗水平、管理费和利润水平,通过竞争的方式以合同的形式来确认工程造价的定价方式。
(8)工作重点不同。投标企业投标报价的工作重点由定额计价模式下的以工程量计算为主转变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分析计算为主。
5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措施
5.1解决消耗量定额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矛盾。
为了使工程量计价模式发展的更好,必须考虑限制消耗量定额的使用期限或彻底取消消耗量定额,同时需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办法引导施工企业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而不是盲目地投标报价,保证建筑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迫使施工企业制定企业定额反映其在建筑市场的真正实力水平,使确定的中标价能够反映建筑产品的市场价格。
5.2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实行“最低评标法”以完全和国际惯例接轨。
在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考虑报价最低者中标时,必须在资格审查阶段对企业信誉、业绩等因素进行的充分考虑,并将中标人投标报价文件中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作为合同文件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法律的方式保证其顺利实施。
5.3建立完善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
在这个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更应该充分利用现代通信、计算机、网络等科技手段,组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咨询单位、材料及设备生产厂家等建立完善、快捷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从而可以及时为造价信息用户提供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价格信息及造价指数。
5.4完善建设监理制度。
在这个法治国度里,我们必须切实提高建设监理的行为能力,对建设工程造价实行有效的控制,完善纠纷仲裁制度,发挥各地仲裁委员会的作用;完善工程保险制度及实行严格的工程担保制度,加强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
6结语
由上述信息我们可以看出,相对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清单计价模式依然存在有点和不足。清单计价模式相对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转变很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作的规律中发展较好, 保护了竞争活动的相对公平、公正,这是最主要的优点,也体现了国际惯例的形式需求。虽然这种计价模式贯彻我国目前工程造价的体制改革,以“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为原则,并适应于建筑市场的经济体制,但是由于缺乏适当的操作方法,使得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为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更好的发展,就需要完善各种基础性配套工作,并通过各方人员的努力和配合,真正做到市场定价的造价计价模式,从而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
参考文献
[1]柯洪.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2.
[2]张国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应用丛书基本知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3]刘伊生.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1.
[4]黄伟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与现行的预算定额单价法的特点比较.四川建筑,2011,(12):7l一72.
[5]滕立永.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招标[J].广西大学学报(自
然科学版),2015,30(S1):156-157.
[6]赵卓.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研究[D].河北工业大学学位论文,2011(7).
[7]牛明雷.论我国工程造价计价体系改革和工程量清单的推广[D].重庆大学学位论文, 2013.
【关键词】清单计价;定额计价;优缺点
0引言
长期以来,定额计价模式在我国建筑市场预算中占据着主导地位,是我们一直遵守着计价模式,这是由国家直接参与的,根据构成工程造价的多种因素来制定其相关定额和取费的标准,这是我们根据计划经济总体体制而建设的。在管理的同时,有时候可能会忽略到由企业独立的经济主体地位。而今市场经济体现出,清单计价模式应运而生,它是对我国传统计价模式的重大改革,是一种全新的市场计价模式,对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相适应,是一种先进、合理、可行的计价办法。以下主要分析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优缺点。
1概述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
1.1预算定额计价模式
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建筑市场上,采用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形成工程价格,在这种模式下对工程造价的编制程序是:先计算工程量,然后套用定额算出基本直接费,再以费率的形式计算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用,加上按国家规定计取的利润和税金,汇总得出总造价。以预算定额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是我国采用的一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但随着建设市场化的发展,这种做法难以改变预算定额中国家指令性过强的状况,不能反映施工企业的个体实际消耗量,不能全面地体现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这就使
建筑产品价格的形成与市场脱节。因此,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己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需要即将被彻底取消。
1.2清单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我国市场经济下的必然产物,它主要根据项目措施进行全面分析,这些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措施项目、以及各种取费等多种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确定工程造价的编制分为两个阶段: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时,招标人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按照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数量清单。
(2)编制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本企业的消耗标准、利润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与合价,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并以所报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时的计价标准,根据工程量的增减情况,调整工程造价。在这种模式下确定的工程造价是由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的建筑产品价格,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惯例的要求。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允许承包商自主报价的、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价格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计价模式。
综述以上两个工程造价阶段,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主要特点如下:
(1)根据“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指导原则确定价格,国家不再统一定价,工程造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2)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均据此编制。投标人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工程量清单遵守《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原则。
(3)“合理最低价中标”是核心。为了有效控制投资,制止哄抬标价,规定招标人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凡是投标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拒绝。
(4)坚持“最低评标价”的授标原则,但其前提是该投标人必须在技术能力、设备能力、财务能力上全部响应招标人的要求,且报价不严重失衡,不含有对招标人不利的因素和潜在索赔要求,“最低评标价"并非最低报价。
(5)工程量清单计价虽属招投标范畴,但相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工程竣工结算均应执行该计价相关规定。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对定额计价模式的优点
2.1能够反映市场经济规律。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把确定人、材、机消耗量及施工措施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的权力交给施工企业,有利于建筑产品在市场中形成价格,反映其真实价格。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
2.2有利于建筑市场风险的合理分担,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需要。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综合单价,利用单价与工程量逐项计算每个项目的合价,计算出投标总价。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因此由这部分引起的风险由业主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原则。
2.3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进行。
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模式,标底在招投标活动中占很重要的地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淡化了标底的作用,只是起到一定的控制或最高限价(即拦标)的作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增加了招投标的透明度,更能进一步体现招投标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同时,由于工程量清单的统一提供,简化了投标报价的计算过程,节省了时间,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3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存在的问题
3.1招标投标工作没有简化,反而被复杂化
对于招标人来说,首先根据相应的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将其发给各投
标人,然后再根据相应的消耗量定额确定标底。相应于计价规范的清单子目,在各省市编制的消耗量定额中的对应子目通常包含有多项子目,清单子目和消耗量定额子目之间以及消耗量定额的各个子目之间的计量单位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也各不相同,这样导致招投标双方的工作量反比原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增加。从而可能导致招投标工作时间的延长,体现不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招投标中的优势。 3.2消耗量定额对建筑市场的消极作用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消耗量定额的目的是对确定建筑产品的价格起指导性作用,规定招标人编制标底时必须依据相应的计价规范和消耗量定额,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根据本企业定额编制,若无企业定额时也可以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消耗量定额。但目前绝大多数施工企业还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只有依据消耗量定额,根本没有体现企业实力,同时由于施工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对预算定额的依赖性,以及由于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的限制未能制定自己的企业定额,而消耗量定额的颁发就更助长了施工企业对制定本企业定额的消极性,不能反映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消耗量。
3.3评标办法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不相适应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制定了“合理低标评标法”、“平均报价评标法”、“两阶段低价评标法及A+B评标法”等多种评定标办法。其中的“合理低价评标法”不仅考虑投标价格因素,同时综合考虑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业绩等因素,并将这些因素尽可能加以量化折算为一定的货币额,加权计算得到评定价,最后的中标人不一定是投标报价最低的企业,这种方法和预算定额计价模式下的“技术标加商务标评标法”,没有什么实质性区别。
4清单计价模式与传统定额计价模式的联系与区别
4.1 两者的联系
(1)与传统定额计价所形成的建筑产品价格的基础,都必须遵循马克思关于商品价格的劳动价值学说。
(2)在章节划分上以现行的全国统一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
(3)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尽可能多的与预算定额衔接。
(4)项目特征内容取决于预算定额项目内容。
(5)附录内容是预算定额有关子目。
4.2 两者的区别
(1)计价的主体不同。传统定额计价的方法本质上属于政府定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则不同,它完全摆脱了国家统一定额的法定作用,由企业根据市场和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进行计价,其本质上属于市场定价,这不仅与市场经济体制一致,也符合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最终目标。
(2)计价的思路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企业自身水平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投标项目实际情况为依据,所计算出来的报价既反映企业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又反映投标项目的客观实际和市场的竞争状况。
(3)计价的方法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一般包括多项工程内容,并以此规定了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而定额计价是以政府颁布的工程计价定额作为工程计价的依据。
(4)计价价款的内涵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价款包括了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清单项目需要的全部费用。
(5)计价依据的属性及特点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国家不再是计价的主体,在具体的计价过程中,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统一量和对拟建工程情况的描述及要求,结合项目、市场、风险以及本企业的综合实力自主报价。
(6)价格的形成方式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将实体消耗与措施性消耗分开,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能够依据企业定额消耗量或参照国家预算定额消耗量、市场价格信息等各种要素,结合企业的具体实力、技术装备、施工手段、管理水平等情况自主定价。
(7)招投标形式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企业根据竞争需要、自身实力和特定的需求目标自主确定施工方法、消耗水平、管理费和利润水平,通过竞争的方式以合同的形式来确认工程造价的定价方式。
(8)工作重点不同。投标企业投标报价的工作重点由定额计价模式下的以工程量计算为主转变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分析计算为主。
5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措施
5.1解决消耗量定额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矛盾。
为了使工程量计价模式发展的更好,必须考虑限制消耗量定额的使用期限或彻底取消消耗量定额,同时需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办法引导施工企业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而不是盲目地投标报价,保证建筑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迫使施工企业制定企业定额反映其在建筑市场的真正实力水平,使确定的中标价能够反映建筑产品的市场价格。
5.2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实行“最低评标法”以完全和国际惯例接轨。
在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考虑报价最低者中标时,必须在资格审查阶段对企业信誉、业绩等因素进行的充分考虑,并将中标人投标报价文件中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作为合同文件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法律的方式保证其顺利实施。
5.3建立完善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
在这个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更应该充分利用现代通信、计算机、网络等科技手段,组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咨询单位、材料及设备生产厂家等建立完善、快捷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从而可以及时为造价信息用户提供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价格信息及造价指数。
5.4完善建设监理制度。
在这个法治国度里,我们必须切实提高建设监理的行为能力,对建设工程造价实行有效的控制,完善纠纷仲裁制度,发挥各地仲裁委员会的作用;完善工程保险制度及实行严格的工程担保制度,加强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
6结语
由上述信息我们可以看出,相对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清单计价模式依然存在有点和不足。清单计价模式相对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转变很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作的规律中发展较好, 保护了竞争活动的相对公平、公正,这是最主要的优点,也体现了国际惯例的形式需求。虽然这种计价模式贯彻我国目前工程造价的体制改革,以“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为原则,并适应于建筑市场的经济体制,但是由于缺乏适当的操作方法,使得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为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更好的发展,就需要完善各种基础性配套工作,并通过各方人员的努力和配合,真正做到市场定价的造价计价模式,从而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
参考文献
[1]柯洪.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2.
[2]张国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应用丛书基本知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3]刘伊生.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1.
[4]黄伟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与现行的预算定额单价法的特点比较.四川建筑,2011,(12):7l一72.
[5]滕立永.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招标[J].广西大学学报(自
然科学版),2015,30(S1):156-157.
[6]赵卓.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研究[D].河北工业大学学位论文,2011(7).
[7]牛明雷.论我国工程造价计价体系改革和工程量清单的推广[D].重庆大学学位论文,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