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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当盗版和免费使用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后,事实上也蕴藏着一个巨大的维权市场。这是一个大金矿,有人已经从中找到了新的职业:以维权为业。但是,这种盈利性的诉讼,似乎不得人心,甚至被斥为“人神共愤的下流产物”。专事维权的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就被反对者冠以“网络碰瓷儿”、“网络撞车党”等称呼,甚至连其被维权的签约作者,都对它群起而攻之——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三面向的运作模式很简单,找作者签约出版论文,并在出版合同中一并买下信息网络传播权,然后找到一些转载文章的学术网站或政府网站,要求赔偿,甚至诉诸法庭。但这些作者大多是学者,他们往往允许别人转载以传播自己的学术见解,并不在乎报酬的问题。而三面向的做法,与其说四处维权,不如说是四处要钱。遗憾的是,这些签约作者已经无法控制这种局面。
同是三面向的签约作者,“三农”学者贺雪峰曾经给三面向打电话,希望不要告人家网站,但“它(三面向)说签约了这个版权就是我的,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社会学者朱羽评论说,三面向就像童话里那个购买人“心”的魔鬼,它会对作者说:你已经把心交给我了啊,你已经无权使用你的心(灵魂)了!贺雪峰对此感慨不已:“我心中的悲苦无法诉说。”
另一位学者廖星成,将自己34篇文章的版权转让给了三面向。在三面向开始维权后,部分网站贴出了这样一份名单,对廖星成进行封杀,不再采用他们的文章。有趣的是,廖星成最后不得不发表声明,称“对本人转让给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文章凡是以本人名义进行诉讼的均属对本人名誉权的侵犯,本人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很显然,三面向大张旗鼓地打着为作者“维权”的旗号,却并未赢来一片叫好之声。2008年3月,在上海大学举办的“‘三面向’版权现象”多学科专家研讨会上,三面向遭到了不少专家的严厉批评。三面向为此还以侵犯名誉为由,将主办单位上海大学及部分与会学者告上了北京法院,当然最后刹羽而归。
其实,三面向把维权获赔发展成为一种商业模式,可能并不是它被谴责的主因。真正的问题在于:一方面,它没有真正意义上向作者(尤其是学者)阐明他们拿到版权将要做些什么。这让作者感觉受到了欺骗,而且这些作者大多不是靠卖文为生。另一方面,它维权指向的网站主要是学术网站等公益性网站,这些网站往往并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且自诩从事的是公益事业。三面向维权面向这样的作者,面向这样的网站,自然会被推向不道德的境地。
还有一些人似乎在为作者抱不平:当知识(的表达)被版权所保护的时候,最大的获益者是那些作品的拥有者,还是类似三面向的代理商?现在,法律保护的恰恰是一个知识代理商,而不是知识生产者。不过,这种观点很快就会没有市场了。因为一些醒悟过来的作者或版权人,开始自己向侵权者开刀了,虽然他们也委托代理商去维权,但这次主导权掌握在权利人手里。
事实上,即使是三面向这样的公司,如果他合法且合理地从作者手中拿到版权去诉讼,谁也不能从法律上去指责他们,而且,它们也的确会促进网络版权环境的净化。社会学者顾骏说,看了“三面向”的这些现象后,我第一个联想到的就是苍蝇,苍蝇让大家很恶心,但是如果自然界没有苍蝇的话又是很麻烦的。
但是,令人担心的是,一些权利人自己在网上四处传播作品,坐等别人使用,伺机维权,显然,这种欲擒故纵式的手法可能并不是法律要鼓励的。更有个别人把别人甚至公共领域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去登记,然后再以此维权索赔。在上海,有人把清明上河图都登记在自己名下,当然拿着清明上河图不可能维权成功,但是换作其他图片呢,恐怕很多被告都无法举证:这个图片的版权归属另有其人。
有人已经从中找到了新的职业:以维权为业。但是,这种盈利性的诉讼,似乎不得人心,甚至被斥为“人神共愤的下流产物”。
三面向的运作模式很简单,找作者签约出版论文,并在出版合同中一并买下信息网络传播权,然后找到一些转载文章的学术网站或政府网站,要求赔偿,甚至诉诸法庭。但这些作者大多是学者,他们往往允许别人转载以传播自己的学术见解,并不在乎报酬的问题。而三面向的做法,与其说四处维权,不如说是四处要钱。遗憾的是,这些签约作者已经无法控制这种局面。
同是三面向的签约作者,“三农”学者贺雪峰曾经给三面向打电话,希望不要告人家网站,但“它(三面向)说签约了这个版权就是我的,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社会学者朱羽评论说,三面向就像童话里那个购买人“心”的魔鬼,它会对作者说:你已经把心交给我了啊,你已经无权使用你的心(灵魂)了!贺雪峰对此感慨不已:“我心中的悲苦无法诉说。”
另一位学者廖星成,将自己34篇文章的版权转让给了三面向。在三面向开始维权后,部分网站贴出了这样一份名单,对廖星成进行封杀,不再采用他们的文章。有趣的是,廖星成最后不得不发表声明,称“对本人转让给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文章凡是以本人名义进行诉讼的均属对本人名誉权的侵犯,本人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很显然,三面向大张旗鼓地打着为作者“维权”的旗号,却并未赢来一片叫好之声。2008年3月,在上海大学举办的“‘三面向’版权现象”多学科专家研讨会上,三面向遭到了不少专家的严厉批评。三面向为此还以侵犯名誉为由,将主办单位上海大学及部分与会学者告上了北京法院,当然最后刹羽而归。
其实,三面向把维权获赔发展成为一种商业模式,可能并不是它被谴责的主因。真正的问题在于:一方面,它没有真正意义上向作者(尤其是学者)阐明他们拿到版权将要做些什么。这让作者感觉受到了欺骗,而且这些作者大多不是靠卖文为生。另一方面,它维权指向的网站主要是学术网站等公益性网站,这些网站往往并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且自诩从事的是公益事业。三面向维权面向这样的作者,面向这样的网站,自然会被推向不道德的境地。
还有一些人似乎在为作者抱不平:当知识(的表达)被版权所保护的时候,最大的获益者是那些作品的拥有者,还是类似三面向的代理商?现在,法律保护的恰恰是一个知识代理商,而不是知识生产者。不过,这种观点很快就会没有市场了。因为一些醒悟过来的作者或版权人,开始自己向侵权者开刀了,虽然他们也委托代理商去维权,但这次主导权掌握在权利人手里。
事实上,即使是三面向这样的公司,如果他合法且合理地从作者手中拿到版权去诉讼,谁也不能从法律上去指责他们,而且,它们也的确会促进网络版权环境的净化。社会学者顾骏说,看了“三面向”的这些现象后,我第一个联想到的就是苍蝇,苍蝇让大家很恶心,但是如果自然界没有苍蝇的话又是很麻烦的。
但是,令人担心的是,一些权利人自己在网上四处传播作品,坐等别人使用,伺机维权,显然,这种欲擒故纵式的手法可能并不是法律要鼓励的。更有个别人把别人甚至公共领域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去登记,然后再以此维权索赔。在上海,有人把清明上河图都登记在自己名下,当然拿着清明上河图不可能维权成功,但是换作其他图片呢,恐怕很多被告都无法举证:这个图片的版权归属另有其人。
有人已经从中找到了新的职业:以维权为业。但是,这种盈利性的诉讼,似乎不得人心,甚至被斥为“人神共愤的下流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