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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元素,其行为对社会产生直接而深刻的影响,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础力量。教育使个体秉承了一种自我塑造的基本权利,是人们行为方式形成的重要因素,并使培养个体行为秩序化成为可能。教育目的的实现依凭于教育秩序的建构,而在当前我国教育失序的状态之下,教育培养维护的基点——个体行为,处于一种无秩序约束的"自由"状态。因此,应该以制度建设为契机整合与建构教育秩序,培植出一个相对稳定的个体认知框架和行为规则,推动个体行为秩序化的形成,进而营造出秩序化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