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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加大了对被保险人的权益保护力度,但对代位求偿权保护的规定仍显粗略,导致实践中代位求偿效果差。代位求偿权的法律保护比其行使更为重要,但法律是间接通过对被保险人的规范和制约来实现对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法律保护。目前存在争议的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弃权行为的效力、被保险人提供协助义务的形式及范围、代位求偿权的存在价值。面对未来,我们应构建中国法下的保险代位求偿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