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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债权是涉及到公共利益或社会正义而需要特别保护的债权.有的国家以优先权的形式对其加以保障,有的国家则通过司法程序中的清偿顺位安排来完成。鉴于中国采用的是德国的民法理论体系,程序法的模式更适合于中国。中国宜通过对担保物权和程序法相关规则的完善赋予特殊债权优先受偿的权利,实现社会正义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