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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航空减排路径进行了探讨。人类活动已大幅增加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引起地球表面和大气进一步增温,并可能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产生不利影响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联合国经过协商谈判先后达成《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建立了排放交易机制以减少或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欧盟于2008年正式通过其航空排放指令,将包括国际航空在内的所有航空排放纳入排放交易体系中。欧盟以外的国家认为,欧盟单方面处理具有全球性特点的航空排放问题缺乏法律根基。因此,国际航空排放问题只能由国际民航组处理才具合法性。其所提出的一揽子可供成员国选用的减排措施方案,在现实条件下,是符合实际的,可行的的方案。不过从长远来看,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之下,达成国际统一的国际航空减排交易机制,规制国际航空减排是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