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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我喜欢过一个少年。
他有世界上最莹白的皮肤,透明得如同白雪,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他的睫毛很长,可即使是在他垂眼时,也不会在他的眼睑下投下一小片阴影,因为,他的睫毛也是白色的。他还有一头白发,风一吹,便四下飘散,在我的学生年代里,不羁得像是偶像剧里的男主角。他总是穿一身黑衣,却白得耀眼。
他是一个白化病患者。
第一次见他,是在中考之前。当时参考的初中生,都住在同一所高中里。我们考试的前一天,也是难得的休息时间,辛苦了好久的我们都放下了书本,不管明天就是中考,都携着同伴,在学校的各个角落散步。
那天傍晚空气清爽,我和同学一人一杯奶茶,咬着吸管靠在二楼的窗边向外眺望,他就是在那时闯进我的视线,一头白发,在人群中很是显眼。
那一年,我看了一部叫《恋空》的电影。男主角弘树便是一个一袭黑衣一头白发的美少年,即使顶着杀马特发型,也还是帅得一塌糊涂。大概是我少女情怀泛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觉得白头发的男生真帅。
然后,我就遇见了他。然后,心底里就滋生出了小小喜欢。
可是那年,我只是一个胆小又自卑的女生啊,我只敢拽着同学的胳膊一遍遍唠叨:“啊啊啊,他好帅啊。”
一传十,十传百,后来,我的同学们都知道有那样一个惊艳到我的少年了,可是,我这个当事人却什么也没有做。
我仍然记得他在人群中的那一回眸,目光清澈,脸庞精致,干净温和得像是一个瓷娃娃。我就这么记了许久。
后来中考失利,去了当时住的那所高中。万幸的是,闺蜜也在那里。一次和闺蜜去校门口的奶茶店买果汁的时候,一回头,我就看见了他——我记在心里很久的那个少年。
他跟我在同一所高中!我心底的小人忍不住欢欣鼓舞。
闺蜜也是知道这件事的,毕竟中考那阵子,我的校友差不多都知道了……
她扯扯我的衣角,示意我去跟他说话。
可胆小的我只是退在一边,让他先买。
“一杯柠檬薄荷。”他说。
他的声音真好听啊。我在一旁低着头,红了脸。他走过我的时候,闺蜜突然出声:“就这样了?”
“不然呢?”我小声地回答。
后来,柠檬薄荷,我喝了三年。
我很庆幸,我家乡的那座小县城,没有大都市的繁华,也没有高高在上的自命不凡,那里的人们都很温和善良。他那样的一个人,在我的高中甚至整个县城,都只有一个,可是,大家并没有因为他的特殊而孤立他,大家接纳了他。他有很多朋友,他也会逃课泡网吧,普通得像是任何一个青春叛逆的少年。
我替他感到开心。但不开心的是我还是没能认识他。
反正是在一所高中,早晚会认识的。而且,在学校这不大的地方里,我也总能遇见他。
他和同伴去楼下的商店,他在体育课上跑1500米。他因为畏光总是戴着一顶鸭舌帽,因为畏光,他晚上的活动最为频繁,这在我眼里一点都不奇怪,我反而觉得他神秘得像是一个吸血鬼,迷人极了。
他不在我眼里的时候,都在我心里。
有一天闺蜜兴冲冲地告诉我,她的室友和他是初中同学。
然后,我就知道了他的名字。
金良。
富贵又俗气。
可我的名字呢?同名的一大堆,一点都不特别。你看,这样算不算有点匹配啊?于是,我心里第一次因为我的名字产生了一点小欣喜。
我们最接近的一次,发生在午休时。
闺蜜的室友是个大大咧咧的女生。我们三个在寝室楼下的健身器材上消磨时光时,他又捧着一杯柠檬薄荷戴着鸭舌帽从校门口慢悠悠地晃进学校。
“喂,你喜欢的那个人欸。”闺蜜指给我看。
不用她指,其实我一眼就看到了。
倒是闺蜜的室友一脸的不可思议:“你喜欢他啊?叫他过来聊聊天好啦!”
然后!闺蜜室友真的隔着老远喊了他的名字!
“徐金良!!!”
我喜欢的少年被这颇有穿透力的声音吓了一跳,望向我们这边不明所以,发现原来是自己的老同学,便也隔着老远回了话:“干什么?”
闺蜜室友又扯着嗓子喊:“你过来,唠会儿!”
于是,他不紧不慢地真的走过来了。
我提着一口气,紧张得心都要跳出来了。我看见炙热的阳光下,他的白发泛着浅浅的金光,他瞳孔的颜色很淡,他笑起来,光芒却盖过太阳。
此时此刻,是我喜欢他以后,离他最近的一刻。我就要跟他说话了!我就要认识他了!
然而……我很没出息地跑了。
是的。我转身跑进了寝室楼,蹲在二楼的窗边,偷偷摸摸地露出一双眼看着楼下,他和闺蜜室友在聊天。
来不及懊恼,闺蜜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数落我:“看你那点儿出息,不就说句话么,把你吓得。”
可是,我就是胆小鬼啊!
后来,我们之间就再没有发生过什么了。也许当年自以为的喜欢,也不过是因为受了《恋空》男主角的影响而已。也许正因为一直没能认识,所以他在我心里仍旧保持着最初的形象,干净而美好,让人不忍破坏。
再后来,日子久了,我甚至已经记不太清他了,当然,也早就不喜欢他了。
2015年的某一天,微博热点里出现了一个“白化病萝莉”的话题,我点进去看到那个女孩的图片,美丽得如同坠入凡间的精灵。第一时间,我又想到了他。
真的,他可以称得上是“漂亮”,他长得一点都不奇怪,似乎只是比普通人白很多而已。他很帅,笑起来眉眼弯弯,像个小小少年。脑海里浮现出他的脸,他有着纤长的低垂的睫毛,脸颊上有几粒浅浅的雀斑。他从我旁边走过,我看到了,便没再忘。
后记:我写过很多故事,它们有的很幸运通过层层筛选被递到你们眼前,但更多的是写得不很完整被丢在文件夹里永不见天日。那些故事里有真有假,有自己的有别人的,有亲情的有友情的。但这个,却是关于我的真实的又和恋爱稍微沾了点儿边的故事。
哦,既然是真的,那么便算不得故事。姑且称它为,往事吧。而那个往事里的少年,我祝他永远安好。
编辑/王语嫣
他有世界上最莹白的皮肤,透明得如同白雪,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他的睫毛很长,可即使是在他垂眼时,也不会在他的眼睑下投下一小片阴影,因为,他的睫毛也是白色的。他还有一头白发,风一吹,便四下飘散,在我的学生年代里,不羁得像是偶像剧里的男主角。他总是穿一身黑衣,却白得耀眼。
他是一个白化病患者。
第一次见他,是在中考之前。当时参考的初中生,都住在同一所高中里。我们考试的前一天,也是难得的休息时间,辛苦了好久的我们都放下了书本,不管明天就是中考,都携着同伴,在学校的各个角落散步。
那天傍晚空气清爽,我和同学一人一杯奶茶,咬着吸管靠在二楼的窗边向外眺望,他就是在那时闯进我的视线,一头白发,在人群中很是显眼。
那一年,我看了一部叫《恋空》的电影。男主角弘树便是一个一袭黑衣一头白发的美少年,即使顶着杀马特发型,也还是帅得一塌糊涂。大概是我少女情怀泛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觉得白头发的男生真帅。
然后,我就遇见了他。然后,心底里就滋生出了小小喜欢。
可是那年,我只是一个胆小又自卑的女生啊,我只敢拽着同学的胳膊一遍遍唠叨:“啊啊啊,他好帅啊。”
一传十,十传百,后来,我的同学们都知道有那样一个惊艳到我的少年了,可是,我这个当事人却什么也没有做。
我仍然记得他在人群中的那一回眸,目光清澈,脸庞精致,干净温和得像是一个瓷娃娃。我就这么记了许久。
后来中考失利,去了当时住的那所高中。万幸的是,闺蜜也在那里。一次和闺蜜去校门口的奶茶店买果汁的时候,一回头,我就看见了他——我记在心里很久的那个少年。
他跟我在同一所高中!我心底的小人忍不住欢欣鼓舞。
闺蜜也是知道这件事的,毕竟中考那阵子,我的校友差不多都知道了……
她扯扯我的衣角,示意我去跟他说话。
可胆小的我只是退在一边,让他先买。
“一杯柠檬薄荷。”他说。
他的声音真好听啊。我在一旁低着头,红了脸。他走过我的时候,闺蜜突然出声:“就这样了?”
“不然呢?”我小声地回答。
后来,柠檬薄荷,我喝了三年。
我很庆幸,我家乡的那座小县城,没有大都市的繁华,也没有高高在上的自命不凡,那里的人们都很温和善良。他那样的一个人,在我的高中甚至整个县城,都只有一个,可是,大家并没有因为他的特殊而孤立他,大家接纳了他。他有很多朋友,他也会逃课泡网吧,普通得像是任何一个青春叛逆的少年。
我替他感到开心。但不开心的是我还是没能认识他。
反正是在一所高中,早晚会认识的。而且,在学校这不大的地方里,我也总能遇见他。
他和同伴去楼下的商店,他在体育课上跑1500米。他因为畏光总是戴着一顶鸭舌帽,因为畏光,他晚上的活动最为频繁,这在我眼里一点都不奇怪,我反而觉得他神秘得像是一个吸血鬼,迷人极了。
他不在我眼里的时候,都在我心里。
有一天闺蜜兴冲冲地告诉我,她的室友和他是初中同学。
然后,我就知道了他的名字。
金良。
富贵又俗气。
可我的名字呢?同名的一大堆,一点都不特别。你看,这样算不算有点匹配啊?于是,我心里第一次因为我的名字产生了一点小欣喜。
我们最接近的一次,发生在午休时。
闺蜜的室友是个大大咧咧的女生。我们三个在寝室楼下的健身器材上消磨时光时,他又捧着一杯柠檬薄荷戴着鸭舌帽从校门口慢悠悠地晃进学校。
“喂,你喜欢的那个人欸。”闺蜜指给我看。
不用她指,其实我一眼就看到了。
倒是闺蜜的室友一脸的不可思议:“你喜欢他啊?叫他过来聊聊天好啦!”
然后!闺蜜室友真的隔着老远喊了他的名字!
“徐金良!!!”
我喜欢的少年被这颇有穿透力的声音吓了一跳,望向我们这边不明所以,发现原来是自己的老同学,便也隔着老远回了话:“干什么?”
闺蜜室友又扯着嗓子喊:“你过来,唠会儿!”
于是,他不紧不慢地真的走过来了。
我提着一口气,紧张得心都要跳出来了。我看见炙热的阳光下,他的白发泛着浅浅的金光,他瞳孔的颜色很淡,他笑起来,光芒却盖过太阳。
此时此刻,是我喜欢他以后,离他最近的一刻。我就要跟他说话了!我就要认识他了!
然而……我很没出息地跑了。
是的。我转身跑进了寝室楼,蹲在二楼的窗边,偷偷摸摸地露出一双眼看着楼下,他和闺蜜室友在聊天。
来不及懊恼,闺蜜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数落我:“看你那点儿出息,不就说句话么,把你吓得。”
可是,我就是胆小鬼啊!
后来,我们之间就再没有发生过什么了。也许当年自以为的喜欢,也不过是因为受了《恋空》男主角的影响而已。也许正因为一直没能认识,所以他在我心里仍旧保持着最初的形象,干净而美好,让人不忍破坏。
再后来,日子久了,我甚至已经记不太清他了,当然,也早就不喜欢他了。
2015年的某一天,微博热点里出现了一个“白化病萝莉”的话题,我点进去看到那个女孩的图片,美丽得如同坠入凡间的精灵。第一时间,我又想到了他。
真的,他可以称得上是“漂亮”,他长得一点都不奇怪,似乎只是比普通人白很多而已。他很帅,笑起来眉眼弯弯,像个小小少年。脑海里浮现出他的脸,他有着纤长的低垂的睫毛,脸颊上有几粒浅浅的雀斑。他从我旁边走过,我看到了,便没再忘。
后记:我写过很多故事,它们有的很幸运通过层层筛选被递到你们眼前,但更多的是写得不很完整被丢在文件夹里永不见天日。那些故事里有真有假,有自己的有别人的,有亲情的有友情的。但这个,却是关于我的真实的又和恋爱稍微沾了点儿边的故事。
哦,既然是真的,那么便算不得故事。姑且称它为,往事吧。而那个往事里的少年,我祝他永远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