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经济全球化催生了经济网络化。
电子商务作为经济网络化的重要产物,在进入中国内地时,其发展问题就得到政府的极大重视。
早在1998年11月18日,江泽民同志在亚太经合组织第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就电子商务问题发言时,曾说过,“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我们不仅要重视私营企业、工商部门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应加强政府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和指导,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
■电子商务的定义
电子商务是什么?
通俗地说,电子商务就是在计算机网络(主要指Internet网络)平台上,按照一定的标准开展的商务活动。当企业将主要业务通过互联网与企业的职员、客户、供销商以及合作伙伴直接相连时,其中发生的各种活动就是电子商务。
但是,不同的组织对于电子商务的具体定义不尽相同。
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电子商务是发生在开放网络上的包含企业和企业之间(Business to Business)、企业和消费者之间(Business to Consumer)的商业交易。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UNITRAL):电子商务是采用电子数据交换(EDI)和其它通信方式增进国际贸易的职能。
IBM公司则认为,电子商务(E-Business)概念包括三个部分:内联网(Intranet)、外联网(Extranet)和电子商务(E-commerce)。
电子商务所强调的是在网络计算环境下的商业化应用,不仅仅是硬件和软件的结合,也不仅仅是我们通常意义下强调交易的狭义的电子商务(E-commerce),而是把买方、卖方、厂商及其合作伙伴在因特网(Internet)、内联网(Intranet)和外联网(Extranet)结合起来的应用。
同时,IBM公司还强调这三部分是有层次的。只有先建立良好的Intranet,建立好比较完善的标准和各种信息基础设施,才能顺利扩展到Extranet,最后扩展到E-commerce。
■电子商务的老问题
电子商务进入中国并发展了好些年头,虽已建立了中国证券交易网、中国商品订货系统、中国金融结算系统、中国民航订票系统等一批以商务为目的的电子网络或电子系统。但,电子商务在我国仍处于初级阶段。
有观察家评估,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对于电子商务的扶持仍不会是目前最首要的项目。因此,电子商务在我国遇到了许多特有的问题,主要体现为:
市场成熟化问题任何经济形态的发展都离不开大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时间并不长,市场经济体系相对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市场的不成熟导致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势必会受到一定的制约;
企业成熟化问题在我国,电子商务主要还是企业的购销行为。因此,企业在市场中是否稳健和成熟,都将影响到电子商务的发展;
金融服务成熟化问题电子商务的支付和结算有其独立特行的规则和方式,需要具有金融机构及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监管成熟化问题电子商务在税收、电子支付、知识产权的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都已经成为国家监管时不得不考虑和规范的问题。但是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一部针对电子商务领域的完整的法律出台,以解决其快速发展带来的弊端。
■电子商务成为救命草
如果说电子商务在国内的发展还存在无数亟待解决的问题,那么,近期出台的“直销条例”,就让这个行业变得更复杂。
众所周知,电子商务和传统的交易方式完全不同,因为其具有虚拟性、普遍性、全球性等特征,使得交易的双方不再需要面对面,也属于无店铺销售的范畴。
这种“利处”让许多彷徨在直销行业边缘的企业看见了一线曙光,他们纷纷将转型的方向和未来发展投向了电子商务。比如,本刊另外一篇文章中提到的“修正药业”,就以“电子商务+直销”模式悄悄潜入直销。
本来利用网络进行直销活动,并不是近年来才兴起的模式,但是目前大批的公司以电子商务的模式开盘,确实让人感到有些震惊。同时,电子商务的产品也因为这些企业的进入而变得玲琅满目,从保健品到食品,从IT产品到电话卡,从护肤品到服装,甚至连卫生棉都号称要用电子商务的模式进行销售。
■借壳上市
本来,用互联网销售任何产品都是合情理且合法的,但是,现在许多转型做电子商务的直销企业却只是借壳上市,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电子商务”仅仅是用来包装其营销模式的概念,实质仍采用直销模式;
2.隐蔽性更强。“直销条例”中对于直销企业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从申请门槛到制度分配,从人员考核到信息批露等,都将受到严格的监控。但是一旦以电子商务的名义经营,许多问题都可以进行规避。尤其是对销售人员的奖金分配,完全不受“拨比”和层次的影响。
■问题突现
大量的直销企业借着电子商务的模式重操旧业,势必会给本就漏洞很多的电子商务带来更多问题。
1.心态问题。大部分转行人员都是因为在直销行业逐渐规范的时候,不能得到金钱的满足,因此借电子商务作为又一个发财机会。
2.企业问题。大部分企业在从直销转向电子商务的时候,既没有弄清楚直销是什么,也没有弄清楚电子商务是什么。以为有台能上网的电脑就是电子商务,以为有一套奖金制度就是直销。其实,电子商务与直销一样,都有自己的游戏规则。与其他行业相比,电子商务需要更好的诚信系统、完善的金融和服务系统。但是因为很多的企业都是无奈之下盲目转型,所以没有时间来进行软件和硬件的投资。
此外,由于国内对直销行业的监管已经加强,许多外资“偷渡”企业目前都想打“擦边球”,通过电子商务直接渗透到内地市场中,这将会带来市场更大的混乱。
3.监管问题。由于目前我国对于直销和电子商务的监管都很薄弱,如果非法传销公司利用更加隐蔽的电子商务名目敛财,无法被很好的控制。
4.税收问题。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一直困扰着相关部门。如果无法得到牌照的直销企业都转型为电子商务公司,再加上大量外资“偷渡”企业的渗透,通过网络完成商务交易,将增大国家无法完成这部分收入的税收问题。
电子商务作为经济网络化的重要产物,在进入中国内地时,其发展问题就得到政府的极大重视。
早在1998年11月18日,江泽民同志在亚太经合组织第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就电子商务问题发言时,曾说过,“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我们不仅要重视私营企业、工商部门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应加强政府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和指导,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
■电子商务的定义
电子商务是什么?
通俗地说,电子商务就是在计算机网络(主要指Internet网络)平台上,按照一定的标准开展的商务活动。当企业将主要业务通过互联网与企业的职员、客户、供销商以及合作伙伴直接相连时,其中发生的各种活动就是电子商务。
但是,不同的组织对于电子商务的具体定义不尽相同。
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电子商务是发生在开放网络上的包含企业和企业之间(Business to Business)、企业和消费者之间(Business to Consumer)的商业交易。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UNITRAL):电子商务是采用电子数据交换(EDI)和其它通信方式增进国际贸易的职能。
IBM公司则认为,电子商务(E-Business)概念包括三个部分:内联网(Intranet)、外联网(Extranet)和电子商务(E-commerce)。
电子商务所强调的是在网络计算环境下的商业化应用,不仅仅是硬件和软件的结合,也不仅仅是我们通常意义下强调交易的狭义的电子商务(E-commerce),而是把买方、卖方、厂商及其合作伙伴在因特网(Internet)、内联网(Intranet)和外联网(Extranet)结合起来的应用。
同时,IBM公司还强调这三部分是有层次的。只有先建立良好的Intranet,建立好比较完善的标准和各种信息基础设施,才能顺利扩展到Extranet,最后扩展到E-commerce。
■电子商务的老问题
电子商务进入中国并发展了好些年头,虽已建立了中国证券交易网、中国商品订货系统、中国金融结算系统、中国民航订票系统等一批以商务为目的的电子网络或电子系统。但,电子商务在我国仍处于初级阶段。
有观察家评估,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对于电子商务的扶持仍不会是目前最首要的项目。因此,电子商务在我国遇到了许多特有的问题,主要体现为:
市场成熟化问题任何经济形态的发展都离不开大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时间并不长,市场经济体系相对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市场的不成熟导致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势必会受到一定的制约;
企业成熟化问题在我国,电子商务主要还是企业的购销行为。因此,企业在市场中是否稳健和成熟,都将影响到电子商务的发展;
金融服务成熟化问题电子商务的支付和结算有其独立特行的规则和方式,需要具有金融机构及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监管成熟化问题电子商务在税收、电子支付、知识产权的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都已经成为国家监管时不得不考虑和规范的问题。但是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一部针对电子商务领域的完整的法律出台,以解决其快速发展带来的弊端。
■电子商务成为救命草
如果说电子商务在国内的发展还存在无数亟待解决的问题,那么,近期出台的“直销条例”,就让这个行业变得更复杂。
众所周知,电子商务和传统的交易方式完全不同,因为其具有虚拟性、普遍性、全球性等特征,使得交易的双方不再需要面对面,也属于无店铺销售的范畴。
这种“利处”让许多彷徨在直销行业边缘的企业看见了一线曙光,他们纷纷将转型的方向和未来发展投向了电子商务。比如,本刊另外一篇文章中提到的“修正药业”,就以“电子商务+直销”模式悄悄潜入直销。
本来利用网络进行直销活动,并不是近年来才兴起的模式,但是目前大批的公司以电子商务的模式开盘,确实让人感到有些震惊。同时,电子商务的产品也因为这些企业的进入而变得玲琅满目,从保健品到食品,从IT产品到电话卡,从护肤品到服装,甚至连卫生棉都号称要用电子商务的模式进行销售。
■借壳上市
本来,用互联网销售任何产品都是合情理且合法的,但是,现在许多转型做电子商务的直销企业却只是借壳上市,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电子商务”仅仅是用来包装其营销模式的概念,实质仍采用直销模式;
2.隐蔽性更强。“直销条例”中对于直销企业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从申请门槛到制度分配,从人员考核到信息批露等,都将受到严格的监控。但是一旦以电子商务的名义经营,许多问题都可以进行规避。尤其是对销售人员的奖金分配,完全不受“拨比”和层次的影响。
■问题突现
大量的直销企业借着电子商务的模式重操旧业,势必会给本就漏洞很多的电子商务带来更多问题。
1.心态问题。大部分转行人员都是因为在直销行业逐渐规范的时候,不能得到金钱的满足,因此借电子商务作为又一个发财机会。
2.企业问题。大部分企业在从直销转向电子商务的时候,既没有弄清楚直销是什么,也没有弄清楚电子商务是什么。以为有台能上网的电脑就是电子商务,以为有一套奖金制度就是直销。其实,电子商务与直销一样,都有自己的游戏规则。与其他行业相比,电子商务需要更好的诚信系统、完善的金融和服务系统。但是因为很多的企业都是无奈之下盲目转型,所以没有时间来进行软件和硬件的投资。
此外,由于国内对直销行业的监管已经加强,许多外资“偷渡”企业目前都想打“擦边球”,通过电子商务直接渗透到内地市场中,这将会带来市场更大的混乱。
3.监管问题。由于目前我国对于直销和电子商务的监管都很薄弱,如果非法传销公司利用更加隐蔽的电子商务名目敛财,无法被很好的控制。
4.税收问题。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一直困扰着相关部门。如果无法得到牌照的直销企业都转型为电子商务公司,再加上大量外资“偷渡”企业的渗透,通过网络完成商务交易,将增大国家无法完成这部分收入的税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