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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生态公益林作为改善人居环境的生态屏障,其建设与管理方面历来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因此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优化生态公益林的管理模式,对于发挥公益林的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当前定远县生态公益林管理现状的阐述,剖析其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为推动生态公益林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 管理模式 问题 对策
生态公益林为人类居住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可提供性森林生态、防风固沙、调节生物多样性等功效,其可持续经营与健康发展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然而与我国生态造林规模的逐步扩张相比较,经营管理模式却相对滞后,生态效能日益降低,因此亟待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模式,以适应公益林的社会经济效应与生态环境效益。
一、贵定县林地现状数据来源
以贵定县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利用最新遥感影像资料进行补充调查,结合贵定县工程造林验收后达到营造林成林年限的合格面积和省级营造林实绩核查、森林消耗(包括林地征收征用、森林采伐、森林火灾、2008年特大凝冻灾害和2009年重大旱灾损失等)等调查结果,将森林资源数据更新到规划基准年(2009年)。
二、贵定县公益林区划界定的依据
(1) 贵州省林业厅《贵州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操作手册》;
(2) 贵定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成果;
(3)《贵定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4)《贵定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年~2020年)》;
(5)《贵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
根据《贵州省公益林保护和经营管理办法》(黔林资通[2010]378号)第二条规定,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遵循生态优先、确保重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集中连片、合理布局,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原则。尊重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自主权,维护林权的稳定性,保证已确立承包关系的连续性。
我县公益林面积681800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91800亩(国有5100亩,集体286700亩),地方公益林390000亩。2013年列入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面积286700亩。
三、生态公益林管理模式与存在的问题
目前对于生态公益林的管理模式上,国有生态公益林采用专职的护林人员进行专业化管护,集体与个体的公益林地采取聘请专职护林员与林农管护的模式。总体来说管理维护的方式相对单一,同时针对补助资金方面,中央与地方的补助标准差距较大,造成相邻林地的管护人员待遇不同,影响了其积极性。现就当前生态公益林管理所存在的基本问题,归纳如下:
(1)群众参与生态林管理的程度不高。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维护,与当地群众的参与密切相关,群众对生态公益林的认识不足,会认为生态林的建设侵犯了其自身利益,滋生抵触情绪。现行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较低,国家限制对生态公益林的采伐,农民不能从中得到直接的经济收益,因而难以激发农民管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管理维护制度不完善。当前国内对生态公益林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相对不甚健全、不够完善。对于破坏生态林的经营行为处罚界定较为模糊,影响了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效果。
(3)经营模式相对单一。当前大部分生态公益林仅重视封山育林,而忽视林业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为了生态效益而忽略了经济效益,不利于挖掘生态林的综合效益;同时对护林人员的监管机制不到位、管理相对松散,制约了当地林业资源的管护开展。
四、生态公益林管护模式的对策探究
针对当前生态公益林管护过程中所存在的基本问题,现从以下方面进行探索解决:
(1)加强对生态林的宣传引导,增强群众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意识。通过在公益性林区内的交通道路周边设立公示栏、宣传指示牌等形式,采用多种媒体,加强对生态林地的保护宣传,使当地群众感受到生态林带来的综合效益,提高维护生态林建设的思维理念。
(2)探索建立公益林补偿的新机制。限于当前的政府综合财政水平,单纯依托政府解决公益林建设的所有资金相对困难,必须多层次、多来源的进行多元融资,比如通过税收形式进行附加,征收相应的生态补偿金;针对具体受益者,比如发动供水部门、电力部门来承担部分生态林建设的基础费用;针对环境的破坏者,比如燃煤企业、化工企业,从环保费用等角度筹措部分建设资金。
(3)完善配套保障机制。建立与生态公益林相关的具体法律规章,突出生态公益林保护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加强对企业与个人的行为监督,震慑破坏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
(4)多元化经营模式,做好公益林的综合开发。通过对生态公益林运营管理模式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探索林地的综合开发模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科学评估其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规范林产资源的合法流转程序,逐步推行适度经营、综合开发,通过相应的优惠政策,试验林下种植、观光旅游等多元经营模式,提高当地群众参与经营开发的热情,拓展当地宽群众的增收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热情,以实际的经济收益,调度其对生态林维护的积极性。
五、结语
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管护,对于提高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生态公益林管理模式的探索与研究,有利于调动当地群众参与公益林建管的主动性,提高多元化融资渠道在造林管护中的资金支持,有序挖掘生态公益林的综合效益,实现生态改善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凌东建.我国生态公益林管护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北京林业, 2012,12.
[2] 谢群芳.福建光泽县生态公益林信息管理探讨[J].绿色科技,2012,09:104-105.
[3] 吴伟应.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发展的探讨[J].民营科技,2010,04:83-87.
[4] 杜受枯.参与式管理与农民权益保护[J].农村经济,2004,01:25-27.
【作者简介】
熊明芝 (1971-)女 贵定县人 大专 工程师 主要从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公益林管理工作。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 管理模式 问题 对策
生态公益林为人类居住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可提供性森林生态、防风固沙、调节生物多样性等功效,其可持续经营与健康发展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然而与我国生态造林规模的逐步扩张相比较,经营管理模式却相对滞后,生态效能日益降低,因此亟待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模式,以适应公益林的社会经济效应与生态环境效益。
一、贵定县林地现状数据来源
以贵定县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利用最新遥感影像资料进行补充调查,结合贵定县工程造林验收后达到营造林成林年限的合格面积和省级营造林实绩核查、森林消耗(包括林地征收征用、森林采伐、森林火灾、2008年特大凝冻灾害和2009年重大旱灾损失等)等调查结果,将森林资源数据更新到规划基准年(2009年)。
二、贵定县公益林区划界定的依据
(1) 贵州省林业厅《贵州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操作手册》;
(2) 贵定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成果;
(3)《贵定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4)《贵定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年~2020年)》;
(5)《贵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
根据《贵州省公益林保护和经营管理办法》(黔林资通[2010]378号)第二条规定,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遵循生态优先、确保重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集中连片、合理布局,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原则。尊重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自主权,维护林权的稳定性,保证已确立承包关系的连续性。
我县公益林面积681800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91800亩(国有5100亩,集体286700亩),地方公益林390000亩。2013年列入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面积286700亩。
三、生态公益林管理模式与存在的问题
目前对于生态公益林的管理模式上,国有生态公益林采用专职的护林人员进行专业化管护,集体与个体的公益林地采取聘请专职护林员与林农管护的模式。总体来说管理维护的方式相对单一,同时针对补助资金方面,中央与地方的补助标准差距较大,造成相邻林地的管护人员待遇不同,影响了其积极性。现就当前生态公益林管理所存在的基本问题,归纳如下:
(1)群众参与生态林管理的程度不高。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维护,与当地群众的参与密切相关,群众对生态公益林的认识不足,会认为生态林的建设侵犯了其自身利益,滋生抵触情绪。现行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较低,国家限制对生态公益林的采伐,农民不能从中得到直接的经济收益,因而难以激发农民管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管理维护制度不完善。当前国内对生态公益林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相对不甚健全、不够完善。对于破坏生态林的经营行为处罚界定较为模糊,影响了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效果。
(3)经营模式相对单一。当前大部分生态公益林仅重视封山育林,而忽视林业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为了生态效益而忽略了经济效益,不利于挖掘生态林的综合效益;同时对护林人员的监管机制不到位、管理相对松散,制约了当地林业资源的管护开展。
四、生态公益林管护模式的对策探究
针对当前生态公益林管护过程中所存在的基本问题,现从以下方面进行探索解决:
(1)加强对生态林的宣传引导,增强群众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意识。通过在公益性林区内的交通道路周边设立公示栏、宣传指示牌等形式,采用多种媒体,加强对生态林地的保护宣传,使当地群众感受到生态林带来的综合效益,提高维护生态林建设的思维理念。
(2)探索建立公益林补偿的新机制。限于当前的政府综合财政水平,单纯依托政府解决公益林建设的所有资金相对困难,必须多层次、多来源的进行多元融资,比如通过税收形式进行附加,征收相应的生态补偿金;针对具体受益者,比如发动供水部门、电力部门来承担部分生态林建设的基础费用;针对环境的破坏者,比如燃煤企业、化工企业,从环保费用等角度筹措部分建设资金。
(3)完善配套保障机制。建立与生态公益林相关的具体法律规章,突出生态公益林保护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加强对企业与个人的行为监督,震慑破坏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
(4)多元化经营模式,做好公益林的综合开发。通过对生态公益林运营管理模式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探索林地的综合开发模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科学评估其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规范林产资源的合法流转程序,逐步推行适度经营、综合开发,通过相应的优惠政策,试验林下种植、观光旅游等多元经营模式,提高当地群众参与经营开发的热情,拓展当地宽群众的增收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热情,以实际的经济收益,调度其对生态林维护的积极性。
五、结语
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管护,对于提高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生态公益林管理模式的探索与研究,有利于调动当地群众参与公益林建管的主动性,提高多元化融资渠道在造林管护中的资金支持,有序挖掘生态公益林的综合效益,实现生态改善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凌东建.我国生态公益林管护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北京林业, 2012,12.
[2] 谢群芳.福建光泽县生态公益林信息管理探讨[J].绿色科技,2012,09:104-105.
[3] 吴伟应.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发展的探讨[J].民营科技,2010,04:83-87.
[4] 杜受枯.参与式管理与农民权益保护[J].农村经济,2004,01:25-27.
【作者简介】
熊明芝 (1971-)女 贵定县人 大专 工程师 主要从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公益林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