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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正来教授的《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中向我们揭示了中国法学所存在的一个根本性问题:自从中国的大门被西方列强大炮轰开以后的一百多年来,中国法学始终未能为评价、批判和指引中国法制/法律发展提供作为理论判准和方向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换句话说即是,在此之间中国的法学始终受到一种所谓的“现代化范式”支配而处于不思考的状态之中,并且在《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这本书中,邓正来教授运用“现代化范式”对中国法学进行了总体性批判,因此,我的观点是:“现代化范式”并不适合用来概括中国法学困境的根本原因,也不是中国法学理想图景的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