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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华在《高等教育研究》2007年第1期撰文指出,现代大学作为与政府、企业并立的第三部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度安排由于受政府制度以及企业制度环境的消极影响,一直以公私两分的形式存在,远离了第三部门制度架构的规范性要求。近年来,随着世界范围内高等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现代大学制度无论在所有权、管理权、资金来源和法律程序上,都已经具备了超越公私两分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