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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朗很任性,刚吃完热辣辣的剁椒鱼头立刻就要吃冰激淋,才5月的天气,想穿背心就搭配着凉拖上街了,心情不好就能够不吃不喝不睡。朗朗的妈妈把朗朗当心肝宝贝,可是宝贝大了,要去男一所城市上大学,不能日夜守候着照顾。每次开学,朗朗妈都给朗朗带上很多阿莫西林。朗朗也不知道阿莫西林到底是治什么病的,反正朗朗病了也不吃药。
直到大二的有一天朗朗觉得自己的脑门不是一般烫,身上处处都是即将爆发的小宇宙,朗朗想这下死扛不下去了,挣扎着问了室友校医院的门儿往哪开,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就出门了。一路上,朗朗觉得行人都是在漂移,仿佛没有脚的。肯定是烧糊涂了,朗朗脆弱的心一下崩溃,不会走不到校医院就这样豪迈地在路上挂掉吧?
到校医院门前,朗朗已经没有力气去思考生与死的问题了,她甚至觉得就凭她现在这个死样子,连死神都不屑把她收编。蜡黄蜡黄的小脸,软绵绵的四肢,还有,化力气为浆糊的意识。
“同学,你怎么了?”朗朗想,总算是有个关心我的活人了。回头一看,是一位穿白大褂戴眼镜斯斯文文的男医生,大约25岁的样子。哇,白衣天使啊!此时的朗朗仿佛就是受伤的公主,面前这位医生就是解救她的天神。男医生抽出白皙的手摸了摸朗朗的额头又摸摸自己的,“烧得不轻啊。怎么不早点来?”不知是脆弱时更容易被感动还是高温让血液轻易沸腾,朗朗显然抱病一见钟情了。
三天的葡萄糖吊完,朗朗已经和心仪对象打成一片,他叫成峰。横看成岭侧成峰,第一次听他介绍自己的名字,朗朗就脱口而出这句诗。朗朗病好得差不多,可朗朗希望自己这次的病慢点好。在校医院的输液室里,她可以喝着成峰倒来的水,听他讲各种各样的笑话。每一个笑话,朗朗都没有听过。朗朗不敢盯着成峰的脸看很久,常常边听边笑,抬头看墙角的蜘蛛网。
朗朗虽然病了,仍然死撑着要维护淑女的矜持。她没有问成峰有没有女朋友,也没有向他要手机号码。当最后一次输液的吊针从血管里抽出,朗朗按着棉签若无其事地离开了校医院。朗朗知道松软的棉签下,那个小孔一定在流血,隐隐作痛,正如自己的心。
他是实习医生么?以前怎么没见过?一万多人的大学,我们还会再见面么?一路上,朗朗又觉得周遭的行人都是没有脚的,一切画面跟思绪一样在空中飘散。
后来朗朗特别渴望生病,喉咙有一点红,或是肠胃有一点不正常的蠕动就爱往校医院跑。却每次都是欢喜而去,败兴而归。室友们看得一愣一愣的,骄公主怎么一下又变成“娇公主”了。她们不知道,朗朗再也没有在校医院碰到过成峰。
有一天,朗朗真的又病了。她知道,这次不会再有穿白大褂的天使来摸自己的额头,不会再有人陪自己输液讲笑话。那又何必去医院呢?朗朗想起妈妈的阿莫西林,吃了两粒倒头就睡了。一觉醒来已经是五百年之后,朗朗的鼻子也通了,嗓子也不那么疼了,关键是整个人都觉得有精神起来。真是神丹妙药呀!朗朗刹那间明白了妈妈叫自己带阿莫西林的苦心。但阿莫西林能医病,能医心么?
星期五,热闹嘈杂的羽毛球馆。朗朗懒懒地晃着球拍靠在体育馆的栏杆上,看夕阳透过高高的窗户射进来,整个场地都变成了橘黄色。忽然,一个蓝色身影映入朗朗的眼帘,有那么一点遥远,还是让朗朗觉得很熟悉。
“成峰!”朗朗激动的声音传遍羽毛球馆的每一个角落。那一秒的球馆是静的。成峰弯腰捡球,抬起头来冲朗朗灿烂地笑。一片橘黄色漫上了朗朗的心境,她的眼里只有那一缕蓝。
“你身体好了么?后来没再生病吧。”成峰的声音还是那样的低沉冷静,是医生的职业病吧。
“哪儿能啊,我身体倍儿棒,吃饭倍儿香!”朗朗极力地调侃,企图掩饰自己内心的喜悦和慌张。
“那就好,要学会照顾自己。”
“你不常在校医院么?”话一出口,朗朗就知道自己穿帮了。
“还行啊,我一般周五值班,前段时间一直在各个校区组织献血,在校医院的时间不多。”
“哦,难怪……”朗朗心想自己怎么那么不走运,偏偏生病都不在星期五。
林阴路快要拐角的时候,朗朗忍不住跟成峰要了手机号码。成峰开玩笑地说:“感冒,打这个号码按1;拉肚子,打这个号码按2;既感冒又拉肚子,直接拨120。”觊朗抬手捶了成峰一拳:“去你的。”
我们是朋友吗?朗朗不知道,想知道。单恋是一篇冗长的腹稿,无处发表,即使发表出来,也往往很短。
即使单恋着,也可以任性。谁叫成峰是医生呢?朗朗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地带着各种各样的大病小病去找他“救死扶伤”,什么耳朵疼咯,眼睛疼咯,脖子痒咯。成峰总是好脾气地细细询问,专业得让朗朗心虚,生怕他看出自己的野心。成峰开的药多数都是阿莫西林,成峰说,这个药消炎。朗朗拿回去,跟妈妈给的一起统统塞进床底的箱子。她知道这次,阿莫西林能医心。
医生能医头医脚,应该也医人心情不好吧。小到丢了橡皮,大到在食堂吃饭吃出苍蝇,朗朗都要跑去跟成峰汇报。或抽泣,或谩骂,任性得好像小孩子。每当这时,成峰总是宽容地笑笑。4块,朗朗记着成峰给自己买橡皮的遭数。
人说世上最快的就是文字,一句“春去秋来”大半年就过去了。有了成峰的大学生活,转眼即逝。联系好了家乡的工作,朗朗对这座城市有点依依不舍,她想问成峰,你爱我么?但她不敢问,因为成峰从来没提过爱这个字,哪怕连一个暧昧的眼神都不曾有过。
离校的那天,朗朗在楼下传达室收到一个包裹。拆开盒子,里面是各式各样的药:西瓜霜、黄连素,派瑞松,牛黄解毒片……当然,还有两盒阿莫西林。朗朗的心“咯噔”一下,包裹上看不见签名,她知道是谁送的。
所有药的下面压着一封蓝色的信。朗朗拿起来,闻到一股熟悉的气息。
信不长:“亲爱的朗朗,祝贺你顺利毕业。以后的日子,要好好照顾自己。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我很快乐,你快乐么?最后有两件事我想向你坦白:第一,就是我的年龄。呵呵,你从来没有问过,其实我已经32岁了。很老吧?我一直想告诉你,但又觉得不好意思,怕你叫我‘叔叔’。第二件事,我想你已经知道了,就是我喜欢你!我是从来没说过,但我一直放在心里。之所以没有表白,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太老了,还离过婚。正如一首诗里说的: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保重!望一切都好!”
朗朗掉了眼泪,一颗,再一颗,朗朗又笑了,眼角挂着泪珠。她知道自己会好好珍藏着,在一个所有人都找不到的地方里,安静地,躺着两盒阿莫西林,永远的阿莫西林。
直到大二的有一天朗朗觉得自己的脑门不是一般烫,身上处处都是即将爆发的小宇宙,朗朗想这下死扛不下去了,挣扎着问了室友校医院的门儿往哪开,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就出门了。一路上,朗朗觉得行人都是在漂移,仿佛没有脚的。肯定是烧糊涂了,朗朗脆弱的心一下崩溃,不会走不到校医院就这样豪迈地在路上挂掉吧?
到校医院门前,朗朗已经没有力气去思考生与死的问题了,她甚至觉得就凭她现在这个死样子,连死神都不屑把她收编。蜡黄蜡黄的小脸,软绵绵的四肢,还有,化力气为浆糊的意识。
“同学,你怎么了?”朗朗想,总算是有个关心我的活人了。回头一看,是一位穿白大褂戴眼镜斯斯文文的男医生,大约25岁的样子。哇,白衣天使啊!此时的朗朗仿佛就是受伤的公主,面前这位医生就是解救她的天神。男医生抽出白皙的手摸了摸朗朗的额头又摸摸自己的,“烧得不轻啊。怎么不早点来?”不知是脆弱时更容易被感动还是高温让血液轻易沸腾,朗朗显然抱病一见钟情了。
三天的葡萄糖吊完,朗朗已经和心仪对象打成一片,他叫成峰。横看成岭侧成峰,第一次听他介绍自己的名字,朗朗就脱口而出这句诗。朗朗病好得差不多,可朗朗希望自己这次的病慢点好。在校医院的输液室里,她可以喝着成峰倒来的水,听他讲各种各样的笑话。每一个笑话,朗朗都没有听过。朗朗不敢盯着成峰的脸看很久,常常边听边笑,抬头看墙角的蜘蛛网。
朗朗虽然病了,仍然死撑着要维护淑女的矜持。她没有问成峰有没有女朋友,也没有向他要手机号码。当最后一次输液的吊针从血管里抽出,朗朗按着棉签若无其事地离开了校医院。朗朗知道松软的棉签下,那个小孔一定在流血,隐隐作痛,正如自己的心。
他是实习医生么?以前怎么没见过?一万多人的大学,我们还会再见面么?一路上,朗朗又觉得周遭的行人都是没有脚的,一切画面跟思绪一样在空中飘散。
后来朗朗特别渴望生病,喉咙有一点红,或是肠胃有一点不正常的蠕动就爱往校医院跑。却每次都是欢喜而去,败兴而归。室友们看得一愣一愣的,骄公主怎么一下又变成“娇公主”了。她们不知道,朗朗再也没有在校医院碰到过成峰。
有一天,朗朗真的又病了。她知道,这次不会再有穿白大褂的天使来摸自己的额头,不会再有人陪自己输液讲笑话。那又何必去医院呢?朗朗想起妈妈的阿莫西林,吃了两粒倒头就睡了。一觉醒来已经是五百年之后,朗朗的鼻子也通了,嗓子也不那么疼了,关键是整个人都觉得有精神起来。真是神丹妙药呀!朗朗刹那间明白了妈妈叫自己带阿莫西林的苦心。但阿莫西林能医病,能医心么?
星期五,热闹嘈杂的羽毛球馆。朗朗懒懒地晃着球拍靠在体育馆的栏杆上,看夕阳透过高高的窗户射进来,整个场地都变成了橘黄色。忽然,一个蓝色身影映入朗朗的眼帘,有那么一点遥远,还是让朗朗觉得很熟悉。
“成峰!”朗朗激动的声音传遍羽毛球馆的每一个角落。那一秒的球馆是静的。成峰弯腰捡球,抬起头来冲朗朗灿烂地笑。一片橘黄色漫上了朗朗的心境,她的眼里只有那一缕蓝。
“你身体好了么?后来没再生病吧。”成峰的声音还是那样的低沉冷静,是医生的职业病吧。
“哪儿能啊,我身体倍儿棒,吃饭倍儿香!”朗朗极力地调侃,企图掩饰自己内心的喜悦和慌张。
“那就好,要学会照顾自己。”
“你不常在校医院么?”话一出口,朗朗就知道自己穿帮了。
“还行啊,我一般周五值班,前段时间一直在各个校区组织献血,在校医院的时间不多。”
“哦,难怪……”朗朗心想自己怎么那么不走运,偏偏生病都不在星期五。
林阴路快要拐角的时候,朗朗忍不住跟成峰要了手机号码。成峰开玩笑地说:“感冒,打这个号码按1;拉肚子,打这个号码按2;既感冒又拉肚子,直接拨120。”觊朗抬手捶了成峰一拳:“去你的。”
我们是朋友吗?朗朗不知道,想知道。单恋是一篇冗长的腹稿,无处发表,即使发表出来,也往往很短。
即使单恋着,也可以任性。谁叫成峰是医生呢?朗朗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地带着各种各样的大病小病去找他“救死扶伤”,什么耳朵疼咯,眼睛疼咯,脖子痒咯。成峰总是好脾气地细细询问,专业得让朗朗心虚,生怕他看出自己的野心。成峰开的药多数都是阿莫西林,成峰说,这个药消炎。朗朗拿回去,跟妈妈给的一起统统塞进床底的箱子。她知道这次,阿莫西林能医心。
医生能医头医脚,应该也医人心情不好吧。小到丢了橡皮,大到在食堂吃饭吃出苍蝇,朗朗都要跑去跟成峰汇报。或抽泣,或谩骂,任性得好像小孩子。每当这时,成峰总是宽容地笑笑。4块,朗朗记着成峰给自己买橡皮的遭数。
人说世上最快的就是文字,一句“春去秋来”大半年就过去了。有了成峰的大学生活,转眼即逝。联系好了家乡的工作,朗朗对这座城市有点依依不舍,她想问成峰,你爱我么?但她不敢问,因为成峰从来没提过爱这个字,哪怕连一个暧昧的眼神都不曾有过。
离校的那天,朗朗在楼下传达室收到一个包裹。拆开盒子,里面是各式各样的药:西瓜霜、黄连素,派瑞松,牛黄解毒片……当然,还有两盒阿莫西林。朗朗的心“咯噔”一下,包裹上看不见签名,她知道是谁送的。
所有药的下面压着一封蓝色的信。朗朗拿起来,闻到一股熟悉的气息。
信不长:“亲爱的朗朗,祝贺你顺利毕业。以后的日子,要好好照顾自己。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我很快乐,你快乐么?最后有两件事我想向你坦白:第一,就是我的年龄。呵呵,你从来没有问过,其实我已经32岁了。很老吧?我一直想告诉你,但又觉得不好意思,怕你叫我‘叔叔’。第二件事,我想你已经知道了,就是我喜欢你!我是从来没说过,但我一直放在心里。之所以没有表白,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太老了,还离过婚。正如一首诗里说的: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保重!望一切都好!”
朗朗掉了眼泪,一颗,再一颗,朗朗又笑了,眼角挂着泪珠。她知道自己会好好珍藏着,在一个所有人都找不到的地方里,安静地,躺着两盒阿莫西林,永远的阿莫西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