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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土地主体功能区划是从区域空间开发适宜性的角度,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中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区域划分为具有特定主体功能定位的不同空间单元。主体功能区划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与大规模城市化的背景下提出来,其目的就是要解决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区域发展问题。各类区域发展问题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土地利用方式不合理,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现象普遍存在,土地浪费现象严重,从而加剧了土地资源供给的有限性和社会经济需求增长性之间的矛盾。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各行各业都致力于应用高新技术手段来实现本行业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科学化水平,作为土地利用规划项目的先行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也应该充分的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来实现其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GIS技术的应用对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科学化、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效率、规范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十分必需。所以对于万达企业来说,就应该结合世界上最为先进的方式去进行土地合理的规划和利用,GIS是在计算机硬、软件系统支持下,对整个或部分地球表层(包括大气层)空间中的有关地理分布数据进行采集、储存、管理、运算、分析、显示和描述的技术系统,通过研究这样的一个方式能够大大增加企业对于土地研究的效率。
一、 前言
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一切社会物质财富的源泉。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地矛盾越来越严重。我国陆地国土空间面积广大,居世界第三位,但山地多,平地少,约60%的陆地国土空间为山地和高原。适宜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面积有180余万平方公里,但扣除必须保护的耕地和已有建设用地,今后可用于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及其他方面建设的面积只有28万平方公里左右,约占全国陆地国土总面积的3%。适宜开发的国土面积较少,决定了我国必须走空间节约集约的发展道路。不仅是我国工业工厂需要对于土地进行合理利用,许多娱乐设施和建筑同样是需要对土地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利用,万达企业作为中国最大的商业集团,对于万达广场和其他设施的选址问题更是精益求精。
二、 国外研究进展
国外的土地资源评价工作最早是为土地税收做服务的。20世纪30年代,有许多国家提出相应的土地资源评价理论,例如:美国提出康乃尔评价系统(Cornell system)和“斯托利指数分等”(STR)。当时美国正受土壤侵蚀、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土地问题的困扰,所以一些土地学家同时提出了土地潜力分级系统的概念,形成土地资源评价的雏形,开创了土地资源评价的历史。为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合理管理土地资源建立了理论框架;法国发布《农地评价条例》,是最早的农用地分等定级思想的出现;德国提出土地指数分等理论;研究土地资源分等定级理论的先驱是英国学者R·波(Bourne),他出版的《区域调查和大英帝国农业资源估计的关系》一书中就明确提出自然界存在三种等级不同的土地单位。同时期,墨西哥国家土地管理委员会,加拿大土地清查处,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也开始关注土地资源的评价工作。
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苏联展开土地资源的质量评价工作,主要是对土壤质量进行评价;随后美国农业部土壤保持局出版了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以农业生产为目的的土地评价系统。将土地生产潜力分为三级:潜力级、潜力亚级、潜力单元;加拿大与英国相继推出了土地利用能力分类系统和土地利用潜力分类系统。
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使计算机技术被广泛应用。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在资源调查中的广泛应用。在遥感技术的帮助下,土地的各种自然要素可以制作成数据图方便土地资源的各种方面的研究。产生了土地资源信息系统。加拿大建立土壤信息系统,英国建立土地资源信息系统。土地资源评价从一般性评价向专门性评价过度,在此期间,联合国粮农组织通过各种实践并且总结经验,1976年,颁布了“土地评价刚要”。将土地划分为纲、类、亚类、单元四级。该“刚要”是从土地适宜性角度出发。使得土地分类系统的不足得以弥补,同时也促进了各国对土地资源评价的研究。同一年,苏联颁布了“全苏联土地评价方法”。这种方法在土地评价工作中起到了确定土地生产能力的作用。同时也能找到农业生产中的最佳利用途径。
20世纪90年代,1991年9月在泰国Chiang Rai举行了“发展中国家持续土地利用管理评价国际研讨会,1993年6月又在加拿大Lethbridge大学举行“21世纪持续土地利用管理国际研讨会”,许多学者从自然、环境、经济和社会等各个方面探讨了持续土地利用管理及其评价的指标和方法。
三、 国内研究进展
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1951年,为了确定农业税率,我国开展了土地自然条件和经营条件评价工作,这时期的土地评价处于起步和尝试阶段。较系统的土地评价工作开始于荒地资源考察研究,到60年代前期形成了两套比较成熟的荒地评价分类系统:一是1962年农垦部荒地勘测设计院拟定的全国荒地分类系统。二是1963年中国科学院自然资源综合考察委员会提出的将土地系统分为四级:土地类、土地亚类、土地等、土地组。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中期,我国土地评价的工作进入一个新时期。许多国外的土地评价方法和系统被引进土地评价研究工作里来。土地评价的范围由荒地发展到了整个农用地。在此期间形成了两个全国性的土地评价系统:一个是仿照美国的土地潜力分类建立的土地评价体系,分级标准略有修改。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所采用的就是这个系统;另一个是中国科学院自然资源综合考察委员会编制了《中国1:100万土地资源图》分类系统,将全国的土地按照生产力进行定级,分为潜力区(水热条件)、适宜类(适宜性)、适宜等(适宜程度)、限制性(限制因素)和资源单位(制图单元)等五个等级,为农用地分等定级奠定了理论和方法基础。
参考文献:
[1] 荆新全.基于GIS的土地适宜性评价及其应用研究——以和林格尔县为例[D].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1.
[2]李士飞.基于GIS技术的土地适宜性评价与优化布局研究——以阿拉善左旗为例[D].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
一、 前言
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一切社会物质财富的源泉。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地矛盾越来越严重。我国陆地国土空间面积广大,居世界第三位,但山地多,平地少,约60%的陆地国土空间为山地和高原。适宜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面积有180余万平方公里,但扣除必须保护的耕地和已有建设用地,今后可用于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及其他方面建设的面积只有28万平方公里左右,约占全国陆地国土总面积的3%。适宜开发的国土面积较少,决定了我国必须走空间节约集约的发展道路。不仅是我国工业工厂需要对于土地进行合理利用,许多娱乐设施和建筑同样是需要对土地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利用,万达企业作为中国最大的商业集团,对于万达广场和其他设施的选址问题更是精益求精。
二、 国外研究进展
国外的土地资源评价工作最早是为土地税收做服务的。20世纪30年代,有许多国家提出相应的土地资源评价理论,例如:美国提出康乃尔评价系统(Cornell system)和“斯托利指数分等”(STR)。当时美国正受土壤侵蚀、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土地问题的困扰,所以一些土地学家同时提出了土地潜力分级系统的概念,形成土地资源评价的雏形,开创了土地资源评价的历史。为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合理管理土地资源建立了理论框架;法国发布《农地评价条例》,是最早的农用地分等定级思想的出现;德国提出土地指数分等理论;研究土地资源分等定级理论的先驱是英国学者R·波(Bourne),他出版的《区域调查和大英帝国农业资源估计的关系》一书中就明确提出自然界存在三种等级不同的土地单位。同时期,墨西哥国家土地管理委员会,加拿大土地清查处,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也开始关注土地资源的评价工作。
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苏联展开土地资源的质量评价工作,主要是对土壤质量进行评价;随后美国农业部土壤保持局出版了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以农业生产为目的的土地评价系统。将土地生产潜力分为三级:潜力级、潜力亚级、潜力单元;加拿大与英国相继推出了土地利用能力分类系统和土地利用潜力分类系统。
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使计算机技术被广泛应用。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在资源调查中的广泛应用。在遥感技术的帮助下,土地的各种自然要素可以制作成数据图方便土地资源的各种方面的研究。产生了土地资源信息系统。加拿大建立土壤信息系统,英国建立土地资源信息系统。土地资源评价从一般性评价向专门性评价过度,在此期间,联合国粮农组织通过各种实践并且总结经验,1976年,颁布了“土地评价刚要”。将土地划分为纲、类、亚类、单元四级。该“刚要”是从土地适宜性角度出发。使得土地分类系统的不足得以弥补,同时也促进了各国对土地资源评价的研究。同一年,苏联颁布了“全苏联土地评价方法”。这种方法在土地评价工作中起到了确定土地生产能力的作用。同时也能找到农业生产中的最佳利用途径。
20世纪90年代,1991年9月在泰国Chiang Rai举行了“发展中国家持续土地利用管理评价国际研讨会,1993年6月又在加拿大Lethbridge大学举行“21世纪持续土地利用管理国际研讨会”,许多学者从自然、环境、经济和社会等各个方面探讨了持续土地利用管理及其评价的指标和方法。
三、 国内研究进展
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1951年,为了确定农业税率,我国开展了土地自然条件和经营条件评价工作,这时期的土地评价处于起步和尝试阶段。较系统的土地评价工作开始于荒地资源考察研究,到60年代前期形成了两套比较成熟的荒地评价分类系统:一是1962年农垦部荒地勘测设计院拟定的全国荒地分类系统。二是1963年中国科学院自然资源综合考察委员会提出的将土地系统分为四级:土地类、土地亚类、土地等、土地组。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中期,我国土地评价的工作进入一个新时期。许多国外的土地评价方法和系统被引进土地评价研究工作里来。土地评价的范围由荒地发展到了整个农用地。在此期间形成了两个全国性的土地评价系统:一个是仿照美国的土地潜力分类建立的土地评价体系,分级标准略有修改。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所采用的就是这个系统;另一个是中国科学院自然资源综合考察委员会编制了《中国1:100万土地资源图》分类系统,将全国的土地按照生产力进行定级,分为潜力区(水热条件)、适宜类(适宜性)、适宜等(适宜程度)、限制性(限制因素)和资源单位(制图单元)等五个等级,为农用地分等定级奠定了理论和方法基础。
参考文献:
[1] 荆新全.基于GIS的土地适宜性评价及其应用研究——以和林格尔县为例[D].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1.
[2]李士飞.基于GIS技术的土地适宜性评价与优化布局研究——以阿拉善左旗为例[D].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