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日,扬州市财政局和房管局联合出台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该市购房人根据购房面积大小,可向政府申请购房总价6‰至4‰的奖励。在全国严控房价的背景下,出台购房奖励政策,无疑有“打乱全国一盘棋”之嫌。故此,“新政”引来上级政府警觉和媒体批评。
扬州市有关部门就“新政”做出了巧妙的解释。“新政”是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精神,并结合江苏省建设厅鼓励精装修住宅发展方向,专门针对“精装修房”的一种奖励。扬州市房管局局长勾凤诚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此举就是为了落实省里推动成品住房建设的政策。同时,也是为了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的开发建设,引导和鼓励群众购买成品住房,倡导科学居住理念。”
政府总是喜欢强调“全国一盘棋”。扬州新政受到关注,是因为其违背了房地产调控的“一盘棋”,而扬州官员自辩的是,该新政符合“十二五规划”和“科学发展”的“一盘棋”。问题是,全国的事情,从来不是“一盘棋”能搞定的——上一盘棋还没下完,下一盘棋又开始了,发改委有发改委的一盘棋,财政部有财政部的一盘棋……
对地方政府而言,真正的难题是判断哪盘棋更大。如果只是当上级部门的棋子,领导推一步自己动一步,这种官员无需独立思考和判断,做好“传达室”的工作即可。如果要配合上级部门,领会其精神并把地方上的棋下活,更不容易——地方政策从落实到见效需要时间,往往做到一半,上峰棋局一变,下面就成了残局。
近一两年来,各个地方政府的残局不少,纷纷停工的高铁、地铁项目,就是典型。金融危机一来,为响应“救市”的全国一盘棋,各地纷纷向发改委报项目,数万亿投资不到半年就拍板决定。而今,为响应“防过热、保民生”的新全国一盘棋,不少项目成了没人管的残局。看来,在不断变化的棋局面前,最重要的是学会“善于遗忘、勇于表现”。
扬州买房奖励新政,在全国严控房价的大棋局中,是一颗不和谐的棋子,不仅让上级政府紧张,也让抱怨房价的公众不满,各种质疑纷至沓来。比如,扬州用纳税人的钱补贴购房者是否妥当?地方政府还有什么别的“小九九”?是否有官商勾结救市之嫌?此举是否与国家调控精神相悖?如果不遏制,其他各地政府是否会效仿?
在讨论这些话题时,我们首先要问,地方政府此举是否在其权限范围内?如果中央和省级政府没有明文禁止,那么地方政府只要没有违规违法,在其权限范围内的税收优惠行为,都是可以接受的。法无禁止则可为,虽然这个原则不适用于政府,但作为下级管理者,其站在对上级政府负责的角度,行政权也应该有一定自主空间。
如果地方政府只能做上级规定的事情,以政府管理的上下级关系,岂不需要事事逐级汇报?那么,地方政府的行政权空间何在?如果地方政府只是实施上级政府的决定,那么地方官员何须选举产生?选举出来的官员是对上级负责,还是对选民和群众负责?如果都要负责,出现矛盾又该怎么办?
关于扬州政府的奖励资金问题,也值得探讨。毫无疑问,其奖励的资金来源是税收和政府财政收入,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纳税人的钱”。用全体纳税人的钱,奖励部分纳税人,是否合理?从法理上讲,政府收取并使用税收,得到过纳税人的授权。因此,政府有权在全年的预算范围和法律许可范围内,根据需要使用税收,而并不必事事向纳税人汇报。
买房奖励是好是坏,不能“一刀切”的评判。各地有各地的差异,如果认为只要和中央精神相违背就是错误的,那岂不是抹杀了地方差异的现实?地方和中央在财权、事权上应该有所侧重和分工,中央政府也应该允许地方政府有独立做事的空间。否则,以中国之大,事事都听中央,既解决不了地方本身的问题,还会让地方政府把所有的责任推给中央,最后也解决不了中央的问题。
扬州政府的买房奖励新政,引起很大争议,当地政府也搬出了一些自圆其说的解释。我们可以选择相信这些解释,也可以认为扬州政府真有自己的“小九九”。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更应该尊重地方民意,也应该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时间。就算扬州政府此举是为“救楼市”,但最后结果是房价并未上涨,楼市重新繁荣,老百姓也皆大欢喜,难道不是好事吗?
批评扬州楼市新政很简单,既发泄了人们对高房价的怨恨,又扛着“中央精神”大旗,无论如何,批评者都会立于不败之地。但是,这样的批评,不仅扼杀地方政府脆弱的创新精神,还堵死楼市求解的尝试之路,又有何意义?
扬州市有关部门就“新政”做出了巧妙的解释。“新政”是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精神,并结合江苏省建设厅鼓励精装修住宅发展方向,专门针对“精装修房”的一种奖励。扬州市房管局局长勾凤诚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此举就是为了落实省里推动成品住房建设的政策。同时,也是为了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的开发建设,引导和鼓励群众购买成品住房,倡导科学居住理念。”
政府总是喜欢强调“全国一盘棋”。扬州新政受到关注,是因为其违背了房地产调控的“一盘棋”,而扬州官员自辩的是,该新政符合“十二五规划”和“科学发展”的“一盘棋”。问题是,全国的事情,从来不是“一盘棋”能搞定的——上一盘棋还没下完,下一盘棋又开始了,发改委有发改委的一盘棋,财政部有财政部的一盘棋……
对地方政府而言,真正的难题是判断哪盘棋更大。如果只是当上级部门的棋子,领导推一步自己动一步,这种官员无需独立思考和判断,做好“传达室”的工作即可。如果要配合上级部门,领会其精神并把地方上的棋下活,更不容易——地方政策从落实到见效需要时间,往往做到一半,上峰棋局一变,下面就成了残局。
近一两年来,各个地方政府的残局不少,纷纷停工的高铁、地铁项目,就是典型。金融危机一来,为响应“救市”的全国一盘棋,各地纷纷向发改委报项目,数万亿投资不到半年就拍板决定。而今,为响应“防过热、保民生”的新全国一盘棋,不少项目成了没人管的残局。看来,在不断变化的棋局面前,最重要的是学会“善于遗忘、勇于表现”。
扬州买房奖励新政,在全国严控房价的大棋局中,是一颗不和谐的棋子,不仅让上级政府紧张,也让抱怨房价的公众不满,各种质疑纷至沓来。比如,扬州用纳税人的钱补贴购房者是否妥当?地方政府还有什么别的“小九九”?是否有官商勾结救市之嫌?此举是否与国家调控精神相悖?如果不遏制,其他各地政府是否会效仿?
在讨论这些话题时,我们首先要问,地方政府此举是否在其权限范围内?如果中央和省级政府没有明文禁止,那么地方政府只要没有违规违法,在其权限范围内的税收优惠行为,都是可以接受的。法无禁止则可为,虽然这个原则不适用于政府,但作为下级管理者,其站在对上级政府负责的角度,行政权也应该有一定自主空间。
如果地方政府只能做上级规定的事情,以政府管理的上下级关系,岂不需要事事逐级汇报?那么,地方政府的行政权空间何在?如果地方政府只是实施上级政府的决定,那么地方官员何须选举产生?选举出来的官员是对上级负责,还是对选民和群众负责?如果都要负责,出现矛盾又该怎么办?
关于扬州政府的奖励资金问题,也值得探讨。毫无疑问,其奖励的资金来源是税收和政府财政收入,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纳税人的钱”。用全体纳税人的钱,奖励部分纳税人,是否合理?从法理上讲,政府收取并使用税收,得到过纳税人的授权。因此,政府有权在全年的预算范围和法律许可范围内,根据需要使用税收,而并不必事事向纳税人汇报。
买房奖励是好是坏,不能“一刀切”的评判。各地有各地的差异,如果认为只要和中央精神相违背就是错误的,那岂不是抹杀了地方差异的现实?地方和中央在财权、事权上应该有所侧重和分工,中央政府也应该允许地方政府有独立做事的空间。否则,以中国之大,事事都听中央,既解决不了地方本身的问题,还会让地方政府把所有的责任推给中央,最后也解决不了中央的问题。
扬州政府的买房奖励新政,引起很大争议,当地政府也搬出了一些自圆其说的解释。我们可以选择相信这些解释,也可以认为扬州政府真有自己的“小九九”。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更应该尊重地方民意,也应该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时间。就算扬州政府此举是为“救楼市”,但最后结果是房价并未上涨,楼市重新繁荣,老百姓也皆大欢喜,难道不是好事吗?
批评扬州楼市新政很简单,既发泄了人们对高房价的怨恨,又扛着“中央精神”大旗,无论如何,批评者都会立于不败之地。但是,这样的批评,不仅扼杀地方政府脆弱的创新精神,还堵死楼市求解的尝试之路,又有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