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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音乐是美育重要的组成部分,任何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个性为目标的教育都不可缺少音乐教学。同时,音乐又最充实最直接地体现了素质教育的宗旨,它把促进个体平衡健康成长和提高个体综合素质作为自己最根本的任务。因此,它不仅伴随着人的一生,而且也渗透到其他各种领域之中,尤其是渗透到德育中去,是有效地推动素质教育的环节之一。
关键词:音乐;教学;渗透;德育
中图分类号:G633.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2-0278-01
音乐教学作为感性教育有他自己独特的性质、特征、功能、规律和方法,这些都是其他各种教学形式所不可替代的,它不仅仅是德育或智育的手段,而且是具有相应独立的偏重于感性的一种教育。德育过程是将一定社会制定形成的行为准则和一定阶级观念意识内化于受教育者,是培养学生思想政治观点和道德品质的教育,他的目的是使受教育者自觉服从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和一定阶级的政治利益,使他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
现代德育关注到了传统德育在育人中存在的弊端,强调德育工作的主体性,对传统德育中一克服或牺牲个性发展为代价的强制和枯燥无味的灌输说服进行了反思,例如:在欣赏声乐套曲《黄河大合唱》中,我就按照课文中的说明对学生说:“这是一部气势磅礴、音调雄壮、感情深厚的作品,它庄严地讴歌了中国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强不屈地反抗侵略的英雄气概,这种说教式的单向灌输德育的方法,使学生对作品产生了偏见,不仅难以促进道德品质的提高,还阻碍优秀音乐作品对学生的美的熏陶。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我从《德育新观念》的一个观点中得到了启发,并运用于美育实践,这一新观念是:将单向灌输转变为参与式道德实践。
在音乐教学中,将单向灌输转变为参与式道德实践,还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注意性原则。由于音乐偏重于发展人的个性,受教育者往往自发地投入到教育过程中去,并乐此不疲。因此,在音乐教学中,要把学生放在主人的地位上,才能要求他们以主人翁的态度,自觉地创造美好的道德生活,才能摆脱被动的,受管制的地位,获得人格上的自由。我在音乐教学中特别开发了创作课,如歌曲创作、民歌改编、乐器制作、刻苦扁担编写、小品和相声写作等,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或爱好任选其中一项,组成都是10人以下的创作小组,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创作。结果学生很乐于参与。他们在艺术创作过程中不仅发挥了他的主体性,而且他们还很好地发挥了自身的特长,发挥出集体的协作精神。这就是充分利用学生主体性原则,利用了美育是偏重发展个性的教育的特点,渗透于教育。
第二在音乐教学中渗透教育,如果忽略了坚持方向性原则是十分危险的,这很可能会“培养”出反社会、反人类的“艺术家”。正如希特勒,他本人是一音乐爱好者,还会演奏小提琴,但他偏偏喜欢在屠杀犹太人的时候放交响乐。因此,我们必须从正确的道德观念出发,引导学生如何正确树立正确的思想,树立他们“先成人后成才”的观念,从而提高学生的道德境界和水平。例如现在的部分中学生已经是“过时”的思想教育活动,现在的中学生应有“反叛”的斗争精神,但他反叛的是不平等的社会制度,是正义的斗争。接着,我让学生讨论:当代中学生是不是应该对所有的事物都“反叛”?然后引导他们:当代中学生的“反叛”精神应运用于学得的创新。
第三回归生活原则。在音乐教学中渗透教育,应多给学生到社会、大自然中去欣赏、感受美。例如定期进行郊游活动、下乡采风活动、篝火晚会、欣赏优秀影片、观看文艺演出、参与美术展等校外活动。让他们在宽松的美育环境中得到美的育发,从而激发他们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的道德情操。可见,回归生活原则既丰富学生的审美视野和对世界广泛交流,又能陶冶学生道德情操。
第四层次性原则。在音乐教学中渗透德育也应“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以决定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的道德实践层次。比如上高中音乐课时,还应将儿童游戏的课堂模式用于高中教学,避免让学生觉得老师把他们当“大儿童”来看待,而厌恶课堂。值得一提的是,在不少的农村小学,由于缺少正规的音乐教师,学校则随便找一位老师代上音乐课。每当上音乐课的时候,这些“音乐老师”就教学生们唱一些流行的成人歌曲,或干脆播放音乐歌曲就完事。这样的“音乐课”跟“儿童游戏室的课堂模式”相差甚远,对学生的身心健康的发展非常不利。可见,忽视这一原则,不仅会影响美育渗透教育,还会影响美育的顺利实施。
第五寓教育乐的原则。在音乐教学中渗透德育应该注意引导学生的兴趣,例如成立艺术团和兴趣小组、在校园中开燕尾服集体舞比赛,原创歌曲比赛、合唱比赛、歌手、乐手比赛、摄影比赛、服装设计比赛等。使学生装在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中体会到展现自我风采、集体风采的乐趣,提高了学生的艺术修养,从而也培养了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六善恶评价性原则。通过音乐教学渗透德育,可以让学生在艺术活动(例如戏剧、影视作品欣赏和扮演)中,通过语言美、动作美、风度美的感受和模仿,渐渐掌握行为举止的分寸感、明善知恶,进而择善去恶,激励学生完善自我,形成良好的行为准则,保证追求高尚道德目标的实现。现在不少学校组建了文学戏剧社,让学生自编自演。学生要想成功扮演剧中的角色,首先必须明辨善恶,才能把握好剧中的人物角色的性格特征。
总之,运用参与式道德实践,从美育的形象和愉悦机制克服德育中单一灌输说教的枯燥和抽象的弊端,这是可行的、必要的。另外,要顺利地实施在美育中渗透教育,光依靠美育教育者是远远不够的,这需要学校、教育部门乃至权社会的关注和支持。让我们把握机遇,迎接挑战,继续发扬过去的优良传统,为培养新世纪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奋斗!
关键词:音乐;教学;渗透;德育
中图分类号:G633.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2-0278-01
音乐教学作为感性教育有他自己独特的性质、特征、功能、规律和方法,这些都是其他各种教学形式所不可替代的,它不仅仅是德育或智育的手段,而且是具有相应独立的偏重于感性的一种教育。德育过程是将一定社会制定形成的行为准则和一定阶级观念意识内化于受教育者,是培养学生思想政治观点和道德品质的教育,他的目的是使受教育者自觉服从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和一定阶级的政治利益,使他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
现代德育关注到了传统德育在育人中存在的弊端,强调德育工作的主体性,对传统德育中一克服或牺牲个性发展为代价的强制和枯燥无味的灌输说服进行了反思,例如:在欣赏声乐套曲《黄河大合唱》中,我就按照课文中的说明对学生说:“这是一部气势磅礴、音调雄壮、感情深厚的作品,它庄严地讴歌了中国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强不屈地反抗侵略的英雄气概,这种说教式的单向灌输德育的方法,使学生对作品产生了偏见,不仅难以促进道德品质的提高,还阻碍优秀音乐作品对学生的美的熏陶。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我从《德育新观念》的一个观点中得到了启发,并运用于美育实践,这一新观念是:将单向灌输转变为参与式道德实践。
在音乐教学中,将单向灌输转变为参与式道德实践,还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注意性原则。由于音乐偏重于发展人的个性,受教育者往往自发地投入到教育过程中去,并乐此不疲。因此,在音乐教学中,要把学生放在主人的地位上,才能要求他们以主人翁的态度,自觉地创造美好的道德生活,才能摆脱被动的,受管制的地位,获得人格上的自由。我在音乐教学中特别开发了创作课,如歌曲创作、民歌改编、乐器制作、刻苦扁担编写、小品和相声写作等,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或爱好任选其中一项,组成都是10人以下的创作小组,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创作。结果学生很乐于参与。他们在艺术创作过程中不仅发挥了他的主体性,而且他们还很好地发挥了自身的特长,发挥出集体的协作精神。这就是充分利用学生主体性原则,利用了美育是偏重发展个性的教育的特点,渗透于教育。
第二在音乐教学中渗透教育,如果忽略了坚持方向性原则是十分危险的,这很可能会“培养”出反社会、反人类的“艺术家”。正如希特勒,他本人是一音乐爱好者,还会演奏小提琴,但他偏偏喜欢在屠杀犹太人的时候放交响乐。因此,我们必须从正确的道德观念出发,引导学生如何正确树立正确的思想,树立他们“先成人后成才”的观念,从而提高学生的道德境界和水平。例如现在的部分中学生已经是“过时”的思想教育活动,现在的中学生应有“反叛”的斗争精神,但他反叛的是不平等的社会制度,是正义的斗争。接着,我让学生讨论:当代中学生是不是应该对所有的事物都“反叛”?然后引导他们:当代中学生的“反叛”精神应运用于学得的创新。
第三回归生活原则。在音乐教学中渗透教育,应多给学生到社会、大自然中去欣赏、感受美。例如定期进行郊游活动、下乡采风活动、篝火晚会、欣赏优秀影片、观看文艺演出、参与美术展等校外活动。让他们在宽松的美育环境中得到美的育发,从而激发他们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的道德情操。可见,回归生活原则既丰富学生的审美视野和对世界广泛交流,又能陶冶学生道德情操。
第四层次性原则。在音乐教学中渗透德育也应“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以决定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的道德实践层次。比如上高中音乐课时,还应将儿童游戏的课堂模式用于高中教学,避免让学生觉得老师把他们当“大儿童”来看待,而厌恶课堂。值得一提的是,在不少的农村小学,由于缺少正规的音乐教师,学校则随便找一位老师代上音乐课。每当上音乐课的时候,这些“音乐老师”就教学生们唱一些流行的成人歌曲,或干脆播放音乐歌曲就完事。这样的“音乐课”跟“儿童游戏室的课堂模式”相差甚远,对学生的身心健康的发展非常不利。可见,忽视这一原则,不仅会影响美育渗透教育,还会影响美育的顺利实施。
第五寓教育乐的原则。在音乐教学中渗透德育应该注意引导学生的兴趣,例如成立艺术团和兴趣小组、在校园中开燕尾服集体舞比赛,原创歌曲比赛、合唱比赛、歌手、乐手比赛、摄影比赛、服装设计比赛等。使学生装在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中体会到展现自我风采、集体风采的乐趣,提高了学生的艺术修养,从而也培养了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六善恶评价性原则。通过音乐教学渗透德育,可以让学生在艺术活动(例如戏剧、影视作品欣赏和扮演)中,通过语言美、动作美、风度美的感受和模仿,渐渐掌握行为举止的分寸感、明善知恶,进而择善去恶,激励学生完善自我,形成良好的行为准则,保证追求高尚道德目标的实现。现在不少学校组建了文学戏剧社,让学生自编自演。学生要想成功扮演剧中的角色,首先必须明辨善恶,才能把握好剧中的人物角色的性格特征。
总之,运用参与式道德实践,从美育的形象和愉悦机制克服德育中单一灌输说教的枯燥和抽象的弊端,这是可行的、必要的。另外,要顺利地实施在美育中渗透教育,光依靠美育教育者是远远不够的,这需要学校、教育部门乃至权社会的关注和支持。让我们把握机遇,迎接挑战,继续发扬过去的优良传统,为培养新世纪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