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范围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队伍。这为破解我国基层公共文化建设长期存在的设施不足、供给不足及条块分割、重复建设、多头管理等“短板”提供了“一揽子”解决方案。
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改革任务。随着中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特点,由于缺少统筹协调和统一规划,基层公共文化资源难以有效整合,难以发挥出整体效益。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有利于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补齐短板,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教授李国新表示,此次指导意见重点任务是以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为终端平台,整合各级各类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资源,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资源共享共用,从而达到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益的目的。
《指导意见》提出,要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根本,以强化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不搞大拆大建,主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设施重在完善和补缺,对个别尚未建成的进行集中建设。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城乡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进行集合建设,并配备相应器材设备。同时,与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设施相配套,加强文体广场建设。
《指导意见》明确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中心应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城乡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同时,整合分布在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
对此,李国新举例说明。比如,解决农村基层读书看报问题,目前就有基层公共图书馆和农家书屋两个并行推进的系统,意见明确提出将农家书屋纳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和使用,就是通过资源和功能整合强化农村公共阅读体系建设。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近年来风靡大江南北,以往我国城市乡村的文化广场建设滞后,为弥补这一短板,意见要求按照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相协调的文体广场,以满足老百姓融入日常生活的文体活动需求。
李国新说:“需要明确的是,拓展职能任务并不是要弱化或淡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职责,也不是要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变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综合的边界,首先应该考虑基层老百姓的实际需求,其次要考虑所提供服务的相关性,在强调服务职能综合性的同时,要防止功能走向过度泛化。”
《指导意见》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和方式提出了要求。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党和国家重大改革措施与惠民政策,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组织引导群众文体活动,支持群众自办文化,加强对广场文化引导,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体活动;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畅通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渠道,通过流动文化服务、数字文化服务和文化志愿服务等方式,增加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城乡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各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践中已经创造出了不少可资借鉴的经验。如浙江的“文化礼堂”、安徽的“农民乐园”、甘肃的“乡村舞台”、广东中山的“2+8+N”社区综合文化中心建设、广西来宾的“五个一”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等,都在标准化和地域化、特色化的有机结合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
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改革任务。随着中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特点,由于缺少统筹协调和统一规划,基层公共文化资源难以有效整合,难以发挥出整体效益。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有利于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补齐短板,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教授李国新表示,此次指导意见重点任务是以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为终端平台,整合各级各类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资源,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资源共享共用,从而达到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益的目的。
《指导意见》提出,要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根本,以强化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不搞大拆大建,主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设施重在完善和补缺,对个别尚未建成的进行集中建设。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城乡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进行集合建设,并配备相应器材设备。同时,与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设施相配套,加强文体广场建设。
《指导意见》明确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中心应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城乡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同时,整合分布在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
对此,李国新举例说明。比如,解决农村基层读书看报问题,目前就有基层公共图书馆和农家书屋两个并行推进的系统,意见明确提出将农家书屋纳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和使用,就是通过资源和功能整合强化农村公共阅读体系建设。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近年来风靡大江南北,以往我国城市乡村的文化广场建设滞后,为弥补这一短板,意见要求按照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相协调的文体广场,以满足老百姓融入日常生活的文体活动需求。
李国新说:“需要明确的是,拓展职能任务并不是要弱化或淡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职责,也不是要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变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综合的边界,首先应该考虑基层老百姓的实际需求,其次要考虑所提供服务的相关性,在强调服务职能综合性的同时,要防止功能走向过度泛化。”
《指导意见》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和方式提出了要求。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党和国家重大改革措施与惠民政策,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组织引导群众文体活动,支持群众自办文化,加强对广场文化引导,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体活动;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畅通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渠道,通过流动文化服务、数字文化服务和文化志愿服务等方式,增加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城乡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各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践中已经创造出了不少可资借鉴的经验。如浙江的“文化礼堂”、安徽的“农民乐园”、甘肃的“乡村舞台”、广东中山的“2+8+N”社区综合文化中心建设、广西来宾的“五个一”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等,都在标准化和地域化、特色化的有机结合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