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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与一家公司签订的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由我担任公司的业务经理。在合同履行一年后的两个月前,公司董事会根据工作能力、各项业绩的考评,以及所有员工民主测评等得出的综合评价,认为我不适合担任业务经理一职,继而决定免去我的职务,并让我留在业务部从事一般工作。我虽提出过抗辩,但公司并未恢复我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