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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申辩篇》为例,分析解读苏格拉底精神助产术的特点,探索辩证法的最早起源。苏格拉底的哲学活动主要是通过对话来寻求普遍定义,要求对话双方要用比较严格的逻辑规范和清晰的语言意义来表达,形成了他以逻辑思想为主要内容的辩证法,注重对人的理性思维作自觉地反思是其基本特点。苏格拉底称之为"精神助产术",就是最早期的辩证法。
关键词:辩证法 苏格拉底 精神助产术
"辩证法"一词作为哲学术语出现在柏拉图的对话体著作中。原意是谈话、对话,后指通过对话的方式进行讨论,在这一基础上发展成为通过合乎逻辑的论证来寻求真理的科学。辩证法的实质,就是在对话中揭露和克服对方议论中的矛盾以取胜,是从概念上把握存在者的艺术。具有这样意义的辩证法始于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的学生、史学家克塞诺封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苏格拉底也把自己的推理方法叫做辩证法"。克塞诺封认为,苏格拉底所说的辩证法是人们聚集在一起讨论间题所运用的一种方法,即按照讨论对象的属种加以辩析的方法。苏格拉底认为,每个人都应掌握这门艺术,学会它才能成为一个讨论见解最深刻的人,能够指导别人的人,能干的人。亚里斯多德也说:"苏格拉底竭诚于辩证法"。这些记载表明,辩证思想的提出与人们的论辩有关,最早源于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1]
在《申辩篇》中,苏格拉底的申辩就是运用了精神助产术的辩论方法,苏格拉底一步步引导美勒托自己说出他的指控中自相矛盾的地方。针对美勒托指控他腐蚀青年的思想,不使青年学好,他首先提出疑问,是不是只有他是腐蚀青年的,而所有人都是为青年们好的?美勒托肯定的回答正是他想要的,然后他举出了马的例子来反驳美勒托,"以马为例,你相信整个人类都在对马进行改善,而只有一个人对马施加坏影响吗?或者说事实正好相反,使马改善的能力只属于一个人或很少人,他们是驯马师,而大多数人如果必须与马打交道,使用马匹,那么他们就会伤害马,对吗?美勒托,无论是马还是其他所有动物,不都是这种情况吗?无论你和阿尼图斯是否承认,必然就是这种情况。如果只有一个人在腐蚀我们的青年,而其他人都在为他们好,那么他们真是幸运。但是我不需要再说什么了。"[5]充分论证了美勒托根本就没有关心过青年的教育问题。其次苏格拉底针对美勒托指控他不相信希腊的众神而做出申辩,与美勒托讨论他是否相信诸神时,美勒托说苏格拉底完全不相信诸神,苏格拉底随即反驳说,"那么如你所说,如果我相信超自然的存在,如果这些超自然的存在就是某种意义上的诸神,那么我们就能得出我刚才提到的结论,你为了自己取乐而在考验我的智力,先是说我不相信诸神,然后又说我相信诸神,因为我相信超自然的存在。另一方面,如果这些超自然的存在是由诸神与宁妇 或其他母亲生下来的杂种,就像人们所说的那样,那么在这个世界上有谁会相信有诸神的子女,而不相信有诸神本身?如果有这样的人,那么他就像相信有马驹和驴驹而不相信有马和驴一样可笑。美勒托,这个结论是不可避免的,你用这条罪状来控告我,藉此考验我的智慧,或者说你根本无法找到控告我的真正的罪状。至于你指望说服任何一位有一点儿理智的活人,使他信服相信超自然的神的活动不蕴涵相信超自然的神的存在,或是相反,都是绝对不可能的。[6]类似的申辩方法,在《申辩篇》中苏格拉底运用得很多。
由这段论述可以看出,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的真正目的并非是为了驳倒对手,而是想通过揭露对方谈话中的自相矛盾。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是一种以假设-反驳-再假设-再反驳为模式的归纳论证。有四个环节[2]:第一是讽刺,通过谈话和辩论,揭露对方的矛盾,迫使对方陷入窘态或是迫使其对方放弃原来所肯定的观点。第二是"接生术",也就是通过发问,让对方回答,从而一步一步地使对方懂得某种道理,获得某种知识。苏格拉底认为,学习就是回忆,人生而有知,他不是教人们认识,而是通过发问使人们回忆起头脑原先已具有的知识。第三是"归纳",就是从许多具体事物寻求"共同定义",从个别中寻求一般,从现象中考察本质,是西方理念论的先驱。第四是"结论",即就是对找到的真理加以表述。在苏格拉底这里从无知开始,经过运用讽刺、助产术、最后归纳出定义。 [3]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在对话和论辩中注重合乎基本逻辑规律的推理和论证。苏格拉底在对话中总是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概念必须保持同一、确定的意义,每一概念和判断必须与它自身保持同一性。苏格拉底还在论辩中要求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反对的判断不能同时都是真的,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假的,这就是A不是非A的不矛盾律。如果推出自相矛盾的判断,则表明思维过程是错的。与此相关,苏格拉底还表达了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是假的,其中必有一个是真的,不能有"两不可"的错误,揭露对方论述中的逻辑错误,否定对方论题以探求普遍性定义是苏格拉底经常使用的方法。
其二,在对话和论辩中注重从逻辑思想方面研究概念定义。苏格拉底认为定义是寻求知识和真理的基本工具,而只是不同于日常经验或意见,应能说明事物的本质或原因。所以,概念定义要具有三种功能:一是判别功能,即人们可以根据具体事物或行为是否具有定义所揭示的本性来判断它属于某一类事物或行为;二是揭示因果性的功能,即概念具有揭示因果性的作用,才成为人们探求知识的根本手段;三是认识功能,即通过概念定义可以认识普遍真理,推断出新的普遍性知识。这三种功能,决定了苏格拉底寻求的定义不是词语定义,而是探求一类事物的共同本性或本质,不是一般事物的某些共同的偶性,定义所揭示的普遍本质同这类事物的存在有因果关系。
其三,在对话和论辩中为证明自己的命题或反驳对方的命题而运用多种形式的逻辑论证。虽然没有系统建立关于论证的逻辑理论,但他能自觉地、大量地从事合乎逻辑规范的论证,本身就是对逻辑思想的重要贡献。同时,苏格拉底在对话和论辩中较多地使用了归纳逻辑论证和演绎逻辑论证。他的归纳论证有两种形式:一是审查一些特殊事例,运用完全归纳或不完全归纳的推理形式去论证某个普遍论题;二是以归纳为主,含有演绎,归纳与演绎结合使用。他的演绎论证已使用了直言三段推理的多种形式,还有选言推理、假言推理、归谬法等。
其四,在对话和论辩中揭露智者诡辩术的种种逻辑错误。智者的修辞学和论辩术对于训练人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起过积极作用。但由于它不是去解释客观对象的本质和矛盾、追求真理,这就使他们的论辩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其思维形式也缺乏严格的逻辑规范。后来的一些智者将这种倾向推向极端,将论辩术变成一种任意玩弄概念游戏的诡辩论。而苏格拉底则将对话和论辩看做人懂得自己无知,自觉追求真理,达到灵魂至善的方法。这种方法始终坚持理性原则,是在思维的矛盾运动中寻求确定知识的辩证法。在他看来,诡辩不合乎逻辑,不是真正的辩证法。辩证法同正确的逻辑思维形式是一致的,它要求在思维的形式结构方面遵循严格的逻辑规范,才能保证在论证的思维运动中消除片面的错误的论题,使人从不知到知,从片面到全面,从现象深入到事物本质。为此,形式逻辑成为苏格拉底运用辩证法去探求真理的必不可少的工具。
参考文献:
[1]北京大学哲学系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3年,第58页
[2]冒从虎等:欧洲哲学通史(上)[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5,第101页.
[3]叶秀山:苏格拉底及其哲学思想[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第175页, 第127页.
[4]陆文文.试析苏格拉底"精神助产术"及其教育启示[J].2003.9.
[5]柏拉图.《申辩篇》25B.
[6]柏拉图.《申辩篇》27D.
关键词:辩证法 苏格拉底 精神助产术
"辩证法"一词作为哲学术语出现在柏拉图的对话体著作中。原意是谈话、对话,后指通过对话的方式进行讨论,在这一基础上发展成为通过合乎逻辑的论证来寻求真理的科学。辩证法的实质,就是在对话中揭露和克服对方议论中的矛盾以取胜,是从概念上把握存在者的艺术。具有这样意义的辩证法始于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的学生、史学家克塞诺封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苏格拉底也把自己的推理方法叫做辩证法"。克塞诺封认为,苏格拉底所说的辩证法是人们聚集在一起讨论间题所运用的一种方法,即按照讨论对象的属种加以辩析的方法。苏格拉底认为,每个人都应掌握这门艺术,学会它才能成为一个讨论见解最深刻的人,能够指导别人的人,能干的人。亚里斯多德也说:"苏格拉底竭诚于辩证法"。这些记载表明,辩证思想的提出与人们的论辩有关,最早源于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1]
在《申辩篇》中,苏格拉底的申辩就是运用了精神助产术的辩论方法,苏格拉底一步步引导美勒托自己说出他的指控中自相矛盾的地方。针对美勒托指控他腐蚀青年的思想,不使青年学好,他首先提出疑问,是不是只有他是腐蚀青年的,而所有人都是为青年们好的?美勒托肯定的回答正是他想要的,然后他举出了马的例子来反驳美勒托,"以马为例,你相信整个人类都在对马进行改善,而只有一个人对马施加坏影响吗?或者说事实正好相反,使马改善的能力只属于一个人或很少人,他们是驯马师,而大多数人如果必须与马打交道,使用马匹,那么他们就会伤害马,对吗?美勒托,无论是马还是其他所有动物,不都是这种情况吗?无论你和阿尼图斯是否承认,必然就是这种情况。如果只有一个人在腐蚀我们的青年,而其他人都在为他们好,那么他们真是幸运。但是我不需要再说什么了。"[5]充分论证了美勒托根本就没有关心过青年的教育问题。其次苏格拉底针对美勒托指控他不相信希腊的众神而做出申辩,与美勒托讨论他是否相信诸神时,美勒托说苏格拉底完全不相信诸神,苏格拉底随即反驳说,"那么如你所说,如果我相信超自然的存在,如果这些超自然的存在就是某种意义上的诸神,那么我们就能得出我刚才提到的结论,你为了自己取乐而在考验我的智力,先是说我不相信诸神,然后又说我相信诸神,因为我相信超自然的存在。另一方面,如果这些超自然的存在是由诸神与宁妇 或其他母亲生下来的杂种,就像人们所说的那样,那么在这个世界上有谁会相信有诸神的子女,而不相信有诸神本身?如果有这样的人,那么他就像相信有马驹和驴驹而不相信有马和驴一样可笑。美勒托,这个结论是不可避免的,你用这条罪状来控告我,藉此考验我的智慧,或者说你根本无法找到控告我的真正的罪状。至于你指望说服任何一位有一点儿理智的活人,使他信服相信超自然的神的活动不蕴涵相信超自然的神的存在,或是相反,都是绝对不可能的。[6]类似的申辩方法,在《申辩篇》中苏格拉底运用得很多。
由这段论述可以看出,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的真正目的并非是为了驳倒对手,而是想通过揭露对方谈话中的自相矛盾。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是一种以假设-反驳-再假设-再反驳为模式的归纳论证。有四个环节[2]:第一是讽刺,通过谈话和辩论,揭露对方的矛盾,迫使对方陷入窘态或是迫使其对方放弃原来所肯定的观点。第二是"接生术",也就是通过发问,让对方回答,从而一步一步地使对方懂得某种道理,获得某种知识。苏格拉底认为,学习就是回忆,人生而有知,他不是教人们认识,而是通过发问使人们回忆起头脑原先已具有的知识。第三是"归纳",就是从许多具体事物寻求"共同定义",从个别中寻求一般,从现象中考察本质,是西方理念论的先驱。第四是"结论",即就是对找到的真理加以表述。在苏格拉底这里从无知开始,经过运用讽刺、助产术、最后归纳出定义。 [3]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在对话和论辩中注重合乎基本逻辑规律的推理和论证。苏格拉底在对话中总是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概念必须保持同一、确定的意义,每一概念和判断必须与它自身保持同一性。苏格拉底还在论辩中要求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反对的判断不能同时都是真的,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假的,这就是A不是非A的不矛盾律。如果推出自相矛盾的判断,则表明思维过程是错的。与此相关,苏格拉底还表达了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是假的,其中必有一个是真的,不能有"两不可"的错误,揭露对方论述中的逻辑错误,否定对方论题以探求普遍性定义是苏格拉底经常使用的方法。
其二,在对话和论辩中注重从逻辑思想方面研究概念定义。苏格拉底认为定义是寻求知识和真理的基本工具,而只是不同于日常经验或意见,应能说明事物的本质或原因。所以,概念定义要具有三种功能:一是判别功能,即人们可以根据具体事物或行为是否具有定义所揭示的本性来判断它属于某一类事物或行为;二是揭示因果性的功能,即概念具有揭示因果性的作用,才成为人们探求知识的根本手段;三是认识功能,即通过概念定义可以认识普遍真理,推断出新的普遍性知识。这三种功能,决定了苏格拉底寻求的定义不是词语定义,而是探求一类事物的共同本性或本质,不是一般事物的某些共同的偶性,定义所揭示的普遍本质同这类事物的存在有因果关系。
其三,在对话和论辩中为证明自己的命题或反驳对方的命题而运用多种形式的逻辑论证。虽然没有系统建立关于论证的逻辑理论,但他能自觉地、大量地从事合乎逻辑规范的论证,本身就是对逻辑思想的重要贡献。同时,苏格拉底在对话和论辩中较多地使用了归纳逻辑论证和演绎逻辑论证。他的归纳论证有两种形式:一是审查一些特殊事例,运用完全归纳或不完全归纳的推理形式去论证某个普遍论题;二是以归纳为主,含有演绎,归纳与演绎结合使用。他的演绎论证已使用了直言三段推理的多种形式,还有选言推理、假言推理、归谬法等。
其四,在对话和论辩中揭露智者诡辩术的种种逻辑错误。智者的修辞学和论辩术对于训练人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起过积极作用。但由于它不是去解释客观对象的本质和矛盾、追求真理,这就使他们的论辩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其思维形式也缺乏严格的逻辑规范。后来的一些智者将这种倾向推向极端,将论辩术变成一种任意玩弄概念游戏的诡辩论。而苏格拉底则将对话和论辩看做人懂得自己无知,自觉追求真理,达到灵魂至善的方法。这种方法始终坚持理性原则,是在思维的矛盾运动中寻求确定知识的辩证法。在他看来,诡辩不合乎逻辑,不是真正的辩证法。辩证法同正确的逻辑思维形式是一致的,它要求在思维的形式结构方面遵循严格的逻辑规范,才能保证在论证的思维运动中消除片面的错误的论题,使人从不知到知,从片面到全面,从现象深入到事物本质。为此,形式逻辑成为苏格拉底运用辩证法去探求真理的必不可少的工具。
参考文献:
[1]北京大学哲学系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3年,第58页
[2]冒从虎等:欧洲哲学通史(上)[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5,第101页.
[3]叶秀山:苏格拉底及其哲学思想[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第175页, 第127页.
[4]陆文文.试析苏格拉底"精神助产术"及其教育启示[J].2003.9.
[5]柏拉图.《申辩篇》25B.
[6]柏拉图.《申辩篇》2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