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大幅度提升,各级财政部门对科技的投入有了明显增长,促进了地方科技事业的发展,推动了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但在实际操作中,在科技经费管理中也存在着薄弱环节,存在着部分科技投入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现象。如何管好、用好财政科技投入资金,避免损失和浪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宝贵的科技资金能够对社会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作为科技管理部门,应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一、当前财政科技投入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
1、机制不健全,科技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机制不健全,管理错位。由于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人员少,有的地方同一个科室担负着立项、管理以及评价三重职能,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二是招投标、评估评审等管理制度实施不力,影响了科技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资金投向和使用存在误区。
一是财政科技投入中真正用于研发活动的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科技拨款由科技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基建费三部分组成。科技事业费主要是保证预算单位的基本支出,有些地方财政尚没有能力更多地支持预算单位的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相比而言,科技三项费是真正用于科技研发活动的主要财政性资金。但在有些地方财政科技拨款中,科技事业费所占比例仍然很大,科技三项费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不高,而且呈现出波动下降的趋势。二是投入环节错位。财政科技投入应重点扶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高新技术领域,同时着力解决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问题,而不应过多介入经营性、竞争性等本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领域。
有的科技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监管不力。
有的科技管理部门未建立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经常性监督机制,一些项目承担单位没有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对科技资金的使用疏于管理,导致科技资金脱离监管,直接影响了科技投入资金使用效率的发挥,甚至导致科技资金流失。
二、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科学管理
1、强化责任意识。
财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提高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是各级科技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科技部门和项目承担者要充分认识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监管的重要性,增强对财政科技经费监管工作的紧迫感,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职责,同心协力、上下配合,不断提高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
2、构建过程监督管理机制。
一是在项目立项阶段,实施科研项目“招投标制度”。科技的投资、研究、成果应用应该引进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和推行科研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打破科研项目申报评议制的封锁管理模式,建立更加开放、符合市场化的科研项目管理新体制。二是要适当调整科研项目管理方式,根据科研项目自身特点制定评估方法,改变限期评估的方式,灵活考核项目进展,以最终成果为重点考核对象。改变科研项目重项目、轻研究;重文章、轻实践;重鉴定、轻转化的“三重三轻”现象,加强科研项目过程监督,建立科研项目的跟踪评价制度,加强科技项目的验收。同时,在评价中也要充分考虑科研活动本身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答应失败。三是建立项目结题后的后续跟踪评估和持续支持制度。对于基础性研究在绩效考评之后,认为是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的项目,应给予后续支持。
3、完善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科技主管部门内部监督制度。在科技主管部门内部,按照互相监督、互相制衡的原则,应将科技经费的决策和执行权力配置于不同的部门,使其职责分明,相对分离,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同时必须接受强有力的监督,达到内部制约和控制的目的。
二是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监管。科技主管部门定期对项目承担单位科技经费的使用进行督查,定时对项目进度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所规定的用途开支科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实行科技项目年度执行总结报告制,以规范科技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项目承担单位同时也要增强自身监督意识,设有专门的机构、人员负责科技经费的监管工作,积极配合科技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财政科技投入资金进行跟踪和监管。
三是完善财政科技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科技经费合理使用。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科技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发挥财务管理的监控作用,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同时,强化科技经费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考评。切实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形成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多部门结合的监督管理有效机制,设立明确的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追踪问效机制,使有限的科技经费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率。
四是完善科技资金的拨付制度。为增强项目承担单位的责任感,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按比例分期拨付,先期拨付70%,待项目验收通过后再拨付余下的30%。
五是完善科技投入的回收制度。重大项目经费采取60%有偿使用方式,待项目完成并取得经济效益后,有偿使用部分经费由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回收,作为科技发展基金循环使用。形成“投入——回收——再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六是建立科技信用制度。科技主管部门应协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建立科技信息制度,来完善和提高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水平。
4、发掘高校和科研单位的创新能力。在财政科技投入资金投向上,应围绕地方经济工作的重点,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单位科技成果实现生产力的转化,支持高新技术、农业等领域研究与开发和产业化基地建设,优先为其立项并提供资金保证。同时,建立有利于高校和科研机构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如专利转让收入的分配机制等,有利于提高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谋求科技创新的乘数效应,提高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当前财政科技投入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
1、机制不健全,科技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机制不健全,管理错位。由于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人员少,有的地方同一个科室担负着立项、管理以及评价三重职能,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二是招投标、评估评审等管理制度实施不力,影响了科技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资金投向和使用存在误区。
一是财政科技投入中真正用于研发活动的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科技拨款由科技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基建费三部分组成。科技事业费主要是保证预算单位的基本支出,有些地方财政尚没有能力更多地支持预算单位的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相比而言,科技三项费是真正用于科技研发活动的主要财政性资金。但在有些地方财政科技拨款中,科技事业费所占比例仍然很大,科技三项费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不高,而且呈现出波动下降的趋势。二是投入环节错位。财政科技投入应重点扶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高新技术领域,同时着力解决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问题,而不应过多介入经营性、竞争性等本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领域。
有的科技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监管不力。
有的科技管理部门未建立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经常性监督机制,一些项目承担单位没有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对科技资金的使用疏于管理,导致科技资金脱离监管,直接影响了科技投入资金使用效率的发挥,甚至导致科技资金流失。
二、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科学管理
1、强化责任意识。
财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提高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是各级科技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科技部门和项目承担者要充分认识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监管的重要性,增强对财政科技经费监管工作的紧迫感,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职责,同心协力、上下配合,不断提高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
2、构建过程监督管理机制。
一是在项目立项阶段,实施科研项目“招投标制度”。科技的投资、研究、成果应用应该引进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和推行科研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打破科研项目申报评议制的封锁管理模式,建立更加开放、符合市场化的科研项目管理新体制。二是要适当调整科研项目管理方式,根据科研项目自身特点制定评估方法,改变限期评估的方式,灵活考核项目进展,以最终成果为重点考核对象。改变科研项目重项目、轻研究;重文章、轻实践;重鉴定、轻转化的“三重三轻”现象,加强科研项目过程监督,建立科研项目的跟踪评价制度,加强科技项目的验收。同时,在评价中也要充分考虑科研活动本身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答应失败。三是建立项目结题后的后续跟踪评估和持续支持制度。对于基础性研究在绩效考评之后,认为是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的项目,应给予后续支持。
3、完善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科技主管部门内部监督制度。在科技主管部门内部,按照互相监督、互相制衡的原则,应将科技经费的决策和执行权力配置于不同的部门,使其职责分明,相对分离,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同时必须接受强有力的监督,达到内部制约和控制的目的。
二是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监管。科技主管部门定期对项目承担单位科技经费的使用进行督查,定时对项目进度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所规定的用途开支科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实行科技项目年度执行总结报告制,以规范科技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项目承担单位同时也要增强自身监督意识,设有专门的机构、人员负责科技经费的监管工作,积极配合科技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财政科技投入资金进行跟踪和监管。
三是完善财政科技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科技经费合理使用。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科技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发挥财务管理的监控作用,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同时,强化科技经费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考评。切实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形成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多部门结合的监督管理有效机制,设立明确的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追踪问效机制,使有限的科技经费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率。
四是完善科技资金的拨付制度。为增强项目承担单位的责任感,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按比例分期拨付,先期拨付70%,待项目验收通过后再拨付余下的30%。
五是完善科技投入的回收制度。重大项目经费采取60%有偿使用方式,待项目完成并取得经济效益后,有偿使用部分经费由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回收,作为科技发展基金循环使用。形成“投入——回收——再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六是建立科技信用制度。科技主管部门应协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建立科技信息制度,来完善和提高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水平。
4、发掘高校和科研单位的创新能力。在财政科技投入资金投向上,应围绕地方经济工作的重点,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单位科技成果实现生产力的转化,支持高新技术、农业等领域研究与开发和产业化基地建设,优先为其立项并提供资金保证。同时,建立有利于高校和科研机构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如专利转让收入的分配机制等,有利于提高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谋求科技创新的乘数效应,提高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