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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治理能有效弥补政府力量,提高应急治理效果,也是建立和完善慈善应急机制的良机。但实践中慈善组织面临法治保障不到位、参与治理的自主性不高、协同合作机制不完善、专业化程度不高、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困境。有必要通过提升自治力、增强协同力、提高透明度和专业性四方面强化慈善组织内部建设,同时从加强法治保障、加大激励力度和健全监督体系三方面进行外部推动,进而全面提升慈善组织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