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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南京国民政府"六法全书"在当时是必然的,这是由共产党人的法律观、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以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决定的。"六法全书"的废除,对新中国法制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既有正面的经验,也有反面的教训。其最大危害就是中断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强化了中国社会蔑视法律的民族传统心理,为新中国政策治国、以党代政、以党治国开了方便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