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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以减缓全球变暖趋势是整个国际社会共同面对的重要环境问题。由于国家在温室气体减排过程中需要支付巨额经济成本,且全球大气资源具有典型的国际公共物品特征,因此为了克服各国“搭便车”的倾向,国际社会需要制定新制度以促成有效的集体行动,保障国际公共利益。文章从国家行为体理性、自利的角度出发,借用了奥尔森“集体行动逻辑”的理论框架,以2005年2月正式生效的《京都议定书》作为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提出为解决全球公共问题而设计的国际制度,吸引行为体加入的关键在于它能否有选择地为不同类型的成员提供单独的激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