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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在面对巨大养老金支付压力之下,国家需要构建健全的养老保险制度用以维护社会安定,确保“老有所依”。2014年重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中对企业养老金会计处理作出了统一规定,由原来的成本费用观转变为现如今的资产负债观,在计量方面采用了应计福利法,同时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使得我国现行的企业养老金会计处理与国际标准趋同。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分析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可分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以及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一种典型的多制度结合的多层次制度,而这一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构建,主要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与综合国力决定的。下面笔者则对这三个层次进行简要分析:
(一)基本养老保险
这一制度在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属于最高层次,占据着核心地位,主要原因在于其是国家统一安排且具有法律政策强制性实施的养老保险制度,目的就在于为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所需提供必要保障。这部分养老金费用主要由个人与企业共同承担,实行制度为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的结合,其中个人账户也即是由个人与企业一共缴费,记在个人名下,留作将来只需;而社会统筹则是指社会保险基金有专门的社会保险组织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统一收缴与管理,并且在从属地进行统一调剂分配。
(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该制度主要由企业为所属职工建立,具体根据企业的经济能力去规划待遇水平与分配方式。具体来讲,企业在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缴纳之后,可结合企业的具体经济效益为职工谋取福利,构建补充性质的养老保险,也即表明企业在经济效益好时可多进行补充,反之则可少补或者不补。从我国目前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来看,基本是以企业年金的形式实现的。
(三)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该制度完全实行自愿原则,职工个人可结合自身经济收入与意愿去选择是否进行投入,而投保额度与投保经办机构都完全自主选择,是职工个人为退休生活的预防性储蓄安排,并非社会意义层面的养老金。
二、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处理分析
(一)设定受益计划下的养老金会计处理
通常来讲,养老金费用基本包含如下内容:1)当期服务成本。职工在职提供服务,企业应当向职工预付养老金福利,随之增加而积累的费用。在精算师的计算下将服务成本转变为职工赚取新福利的限制;2)负债利息。养老金费用实际是一种递延报酬计划,具备货币时间属性,但实际上养老金所记录的为折现,而这部分内容每年都会产生利息;3)计划资产实际收益。在对发起职工养老金计划企业净成本的计算时,养老金基金资产所收获的收益与之密切相关,所以每一年的养老金费用会随着收益的波动而实现调整;4)前期服务成本摊销数。一般来讲,重新修订或实施的养老金计划,都会对职工之前年度提供服务的养老金福利予以提高,很少会出现减少情况,所以该计划会在企业预测到未来会实现经济利益时才会修订,而其中涉及的前期服务成本会在未来的养老金费用分配中体现,尤其是会在相关职工剩余服务年限中进行分配。
(二)设定提存计划下的养老金会计处理
在设定提存计划下,企业会结合各期提存额度与基金收益去划定养老金支付额度,这一方式的会计处理相对简单,在提存发生时企业的义务也便得以履行。所以,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企业每一期应当确认的养老金也即是当期应当支付的提存金,倘若两者数额无法对应,则会形成负债或是资产。基于我国现状来看,当前大多数企业对于职工的养老保险并未提高重视,在认识尚且不足的现状下倘若要求企业按照设定受益计划去确认养老金费用,一定会出现如会计人员综合素养不够、精算队伍缺乏等条件制约。
(三)企业养老金会计工作改进意见
(1)鼓励企业推行年金养老保险制度。政府职能部门应以利好政府去引导条件尚可的企业去推行年金制度,进而提升年金养老保险在我国养老保险的比例。当然,在对年金养老保险资金实行管理时,需要综合企业实际情况,不得强加企業负担而导致企业推行年金制度的积极性被打击。必要时,可以政策的推出去适度降低企业需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也可让企业与员工结合自身实际去自主选择基本养老保险以及补充养老保险的缴存金额。
(2)加大养老金会计信息公开度。设定受益计划下的养老金会计处理会受到通货膨胀、经济发展水平等影响,同时也会受到员工流动率、平均寿命、服务年限等内部影响,所以企业在披露基本会计信息之外,还应适度将养老金相关的资产或负债进行公开,从而让每位员工结合会计信息了解个人养老金余额,制定更为理性的消费计划。(作者单位为山西省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分析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可分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以及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一种典型的多制度结合的多层次制度,而这一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构建,主要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与综合国力决定的。下面笔者则对这三个层次进行简要分析:
(一)基本养老保险
这一制度在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属于最高层次,占据着核心地位,主要原因在于其是国家统一安排且具有法律政策强制性实施的养老保险制度,目的就在于为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所需提供必要保障。这部分养老金费用主要由个人与企业共同承担,实行制度为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的结合,其中个人账户也即是由个人与企业一共缴费,记在个人名下,留作将来只需;而社会统筹则是指社会保险基金有专门的社会保险组织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统一收缴与管理,并且在从属地进行统一调剂分配。
(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该制度主要由企业为所属职工建立,具体根据企业的经济能力去规划待遇水平与分配方式。具体来讲,企业在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缴纳之后,可结合企业的具体经济效益为职工谋取福利,构建补充性质的养老保险,也即表明企业在经济效益好时可多进行补充,反之则可少补或者不补。从我国目前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来看,基本是以企业年金的形式实现的。
(三)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该制度完全实行自愿原则,职工个人可结合自身经济收入与意愿去选择是否进行投入,而投保额度与投保经办机构都完全自主选择,是职工个人为退休生活的预防性储蓄安排,并非社会意义层面的养老金。
二、我国企业养老金会计处理分析
(一)设定受益计划下的养老金会计处理
通常来讲,养老金费用基本包含如下内容:1)当期服务成本。职工在职提供服务,企业应当向职工预付养老金福利,随之增加而积累的费用。在精算师的计算下将服务成本转变为职工赚取新福利的限制;2)负债利息。养老金费用实际是一种递延报酬计划,具备货币时间属性,但实际上养老金所记录的为折现,而这部分内容每年都会产生利息;3)计划资产实际收益。在对发起职工养老金计划企业净成本的计算时,养老金基金资产所收获的收益与之密切相关,所以每一年的养老金费用会随着收益的波动而实现调整;4)前期服务成本摊销数。一般来讲,重新修订或实施的养老金计划,都会对职工之前年度提供服务的养老金福利予以提高,很少会出现减少情况,所以该计划会在企业预测到未来会实现经济利益时才会修订,而其中涉及的前期服务成本会在未来的养老金费用分配中体现,尤其是会在相关职工剩余服务年限中进行分配。
(二)设定提存计划下的养老金会计处理
在设定提存计划下,企业会结合各期提存额度与基金收益去划定养老金支付额度,这一方式的会计处理相对简单,在提存发生时企业的义务也便得以履行。所以,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企业每一期应当确认的养老金也即是当期应当支付的提存金,倘若两者数额无法对应,则会形成负债或是资产。基于我国现状来看,当前大多数企业对于职工的养老保险并未提高重视,在认识尚且不足的现状下倘若要求企业按照设定受益计划去确认养老金费用,一定会出现如会计人员综合素养不够、精算队伍缺乏等条件制约。
(三)企业养老金会计工作改进意见
(1)鼓励企业推行年金养老保险制度。政府职能部门应以利好政府去引导条件尚可的企业去推行年金制度,进而提升年金养老保险在我国养老保险的比例。当然,在对年金养老保险资金实行管理时,需要综合企业实际情况,不得强加企業负担而导致企业推行年金制度的积极性被打击。必要时,可以政策的推出去适度降低企业需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也可让企业与员工结合自身实际去自主选择基本养老保险以及补充养老保险的缴存金额。
(2)加大养老金会计信息公开度。设定受益计划下的养老金会计处理会受到通货膨胀、经济发展水平等影响,同时也会受到员工流动率、平均寿命、服务年限等内部影响,所以企业在披露基本会计信息之外,还应适度将养老金相关的资产或负债进行公开,从而让每位员工结合会计信息了解个人养老金余额,制定更为理性的消费计划。(作者单位为山西省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