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期封面专题,聚焦反垄断问题。虽然得到了国内众多的支持,但很显然,目前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反垄断,也正引发愈加强烈的质疑。反垄断部门当前迫切需要正视的是:为其反垄断行为提供更多足够令人信服的解释,而不要给人留下“排外”的印象。
中国的“反垄断法”2008年颁布,随后沉寂数年。但从去年开始,反垄断调查突然发力。目前针对汽车企业的反垄断,更是声势浩大。不过,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尽管反垄断调查也涉及诸如茅台、五粮液乃至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内企”,但从数量而言,却更多关涉“外企”。FT中文网的一篇报道统计,自2011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开出总计28亿元人民币的反垄断罚单,其中有逾四分之三落到了外国企业头上。
反垄断的正当性是没有疑问的。国内外经济学研究都揭示了,垄断会导致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后果。中国各级政府长期奉行亲商政策,在华外企一度享有“超国民待遇”,这种特权在一些领域至今仍在。去除这些特权是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但是,需要谨防的是,反垄断不能变成“选择性执法”,不是通过反外企垄断为内企“腾空间”。
欧盟商会抱怨说:“有关方面正在使用行政恐吓战术,企图强迫企业在未得到全面聽证的情况下接受处罚和纠正措施”。而国内有关部门人士关于“自首”、要“完全配合、主动配合”,这样才能“免除处罚或减轻处罚”之类的用语和表述,更是容易让人产生不舒服的联想。
在对中国反垄断的质疑中,欧盟商会的上述抱怨颇为典型,因此也最需要引起重视。虽然有关部门对于“排外”坚决否认,称在反垄断法面前,所有企业一律平等,但是仅仅如此回应还是显得过于简单,如果只是止步于这样的回应,不仅无助于表明中国反垄断的正当性,无助于反垄断公信力的提升,反而有可能刺激舆论进一步的质疑。因为相较于对外企垄断处罚的雷厉风行,对于中石化、中石油以及联通、电信这类央企的反垄断,至今却无下文。“所有企业一律平等”的球,下一步如何传,自然成为新的看点。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为强劲的呼声。7月底,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在法律意义上,“农业”、“非农业”的二元身份标识就此消失。这是一项重大的进步。本期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先生的文章,对这一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是,法律意义上的平等,并不是平等的终点。本刊记者集纳整理的若干学者的观点,让人看到,“户籍制度背后的社会福利制度才是改革的核心和重点,与户籍挂钩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养老等方面权益分配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类似的问题,在其他领域也存在。因此可以这样说:平等无终点,改革也无终点。
中国的“反垄断法”2008年颁布,随后沉寂数年。但从去年开始,反垄断调查突然发力。目前针对汽车企业的反垄断,更是声势浩大。不过,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尽管反垄断调查也涉及诸如茅台、五粮液乃至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内企”,但从数量而言,却更多关涉“外企”。FT中文网的一篇报道统计,自2011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开出总计28亿元人民币的反垄断罚单,其中有逾四分之三落到了外国企业头上。
反垄断的正当性是没有疑问的。国内外经济学研究都揭示了,垄断会导致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后果。中国各级政府长期奉行亲商政策,在华外企一度享有“超国民待遇”,这种特权在一些领域至今仍在。去除这些特权是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但是,需要谨防的是,反垄断不能变成“选择性执法”,不是通过反外企垄断为内企“腾空间”。
欧盟商会抱怨说:“有关方面正在使用行政恐吓战术,企图强迫企业在未得到全面聽证的情况下接受处罚和纠正措施”。而国内有关部门人士关于“自首”、要“完全配合、主动配合”,这样才能“免除处罚或减轻处罚”之类的用语和表述,更是容易让人产生不舒服的联想。
在对中国反垄断的质疑中,欧盟商会的上述抱怨颇为典型,因此也最需要引起重视。虽然有关部门对于“排外”坚决否认,称在反垄断法面前,所有企业一律平等,但是仅仅如此回应还是显得过于简单,如果只是止步于这样的回应,不仅无助于表明中国反垄断的正当性,无助于反垄断公信力的提升,反而有可能刺激舆论进一步的质疑。因为相较于对外企垄断处罚的雷厉风行,对于中石化、中石油以及联通、电信这类央企的反垄断,至今却无下文。“所有企业一律平等”的球,下一步如何传,自然成为新的看点。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为强劲的呼声。7月底,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在法律意义上,“农业”、“非农业”的二元身份标识就此消失。这是一项重大的进步。本期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先生的文章,对这一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是,法律意义上的平等,并不是平等的终点。本刊记者集纳整理的若干学者的观点,让人看到,“户籍制度背后的社会福利制度才是改革的核心和重点,与户籍挂钩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养老等方面权益分配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类似的问题,在其他领域也存在。因此可以这样说:平等无终点,改革也无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