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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太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引深反腐败斗争的精神,在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查办案件工作又有了新的突破。1996年全市核实了解案件686件、立案356件,其中大要案95件,分别超出目标任务的71.5%、78%和90%。1996年共立查“三部门一机关”的违纪案件124件,占全部立案总数356件的35%,处分130人,占处分总人数346人的28、4%。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51人,撤职以上处分的53人。本年度立查的356件违纪案件中,违反财经纪律、贪污、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