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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徽院始置于唐,原本直接管理宫廷的音乐戏剧表演,其官带有技术官性质。五代以至北宋,宣徽院虽发展为总管宫廷事务的庞杂机构,但教坊等宫廷乐官仍隶属其下,宫廷乐人的乐籍一般也由宣徽院统领。辽、金、元各代均置宣徽院,且多与宫廷乐官机构存在较为密切的联系。以上情况表明,宣徽院在中国古代音乐戏剧发展史上有着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