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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对浙江民营企业的走访调查中,笔者发现融资难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最大障碍。浙江金融态势与民营经济发展程度不匹配,合法的民营金融业不发达,但地下钱庄等民间借贷组织却相当活跃。造成融资难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社会、企业积极应对。
[关键词]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企业转型
[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1)02-0099-02
民营企业是指非国有、国营的企业,包括个体、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这四种企业是民营企业的主体,它们之间虽然有交叉、重叠,但基本概念比较清楚,构成了民营经济的支柱。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已经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2009年,在全国城镇资产投资中,国有及国有控股资本投资占44.6%,三资企业投资占7.3%,民营经济投资占48.1%。截至2009年底,在我国注册登记的企业主体中,私营企业占75%。由于中小型企业中的少数国有企业依托国家政策支持,并不缺乏融资途径,而民营企业却因种种原因,融资困难。
2005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非公经济36条”,内容包括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等36条。2010年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使民营企业在推进自主创新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明确。对于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使其更加积极、主动参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也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一、 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
当下,我国的现实融资环境不能满足民营企业快速发展、调整转型的需求。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还是商业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的方式以抵押、担保为主,信用贷款非常少。民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只能弥补流动资金缺口。而民营企业往往正处于初期快速发展和转型时期,需要长期限的资金以进行设备引进、技术改造和厂房设施建设。许多企业为了发展,往往不得已动用流动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和基础建设,结果加剧了流动资金紧张状况,很可能将导致其最终破产。总体而言,目前的融资环境无法满足民营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二次创业和进行技术改造的资金需求,这也大大制约了民营企业的规模扩张。
同时,大多数民营企业依靠非正规渠道融资。在融资难问题已经成为民营企业严重阻碍的情况下,许多民营企业开始进行自行融资来给企业扩张和转型提供血液。他们的初始资本绝大多数来自于主要所有者以及他们的家庭和朋友,许多民营企业家都是冒着倾家荡产的风险创业。还有一些民营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等手段来获取公司的发展资金,甚至是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来筹措资金。
现行发行债券、上市融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对民营企业发展造成了制约。例如《保险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养老基金条例》等法律规定限制了保险基金、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养老基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阻碍了风险投资业的资金筹集渠道,造成了风险资金筹集来源单一。另外,我国还缺乏行业协会,没有统一的协调监管机构,缺乏一套固定发展模式,加之中央银行信贷资金中也没有专项贷款,国家财政支出中对租赁业没有任何投资,从根本上制约了融资租赁的发展。
二、 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一) 金融体制和金融体系的特点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
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追求经济效益的经营宗旨造成其对民营企业的贷款额度远远达不到民营企业的期望。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行机制导致对民营企业服务难:国有商业银行长期担负着为国有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任务,把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基础、支柱、大型企业等作为服务重点而对民营企业普遍采取所有制歧视;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追求安全性和收益性,对民营企业的不信任使得其不愿意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同时银行大多喜欢大额贷款而忽视额度小、频率高的民营企业贷款。即使商业银行愿意向民营企业发放固定资产贷款,但由于投资项目审批制度不健全,加上银行担心长期贷款带来的风险,不愿意向民营企业开放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因而民营企业最多也只能获得一年之内的流动资金贷款,很难获得长期的资金贷款。
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集权式经营模式的推行限制了对民营企业的贷款。随着银行股份制的改革,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条件下,银行对于贷款的条件将会越来越苛刻。另外,商业银行经营的首要原则是赢利,管理目标是实现所有者权益的最大化,因此赢利为其主要目标。提高赢利水平,就要在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在扩大负债规模的基础上扩大资产规模,合理安排资产结构,提高生息性资产比重;同时,在满足贷款和投资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负债结构,降低筹资资本,减少不必要的成本开支。中小民营企业尽管借款数额小、期限短,但在银行的每笔业务流程完全相同,而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与向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贷款的手续完全一样。
(二) 民营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导致其融资难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虽然在形式上是有限责任制,但真正实现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公司仅是少数,绝大部分民营企业难以摆脱家族控制的模式。家族企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家的个人能力,导致企业未来的发展存在很多变数。事实上,相当大一部分企业家的素质较低,导致民营企业没有足够的能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各方面管理混乱,具有科技含量低、抗冲击能力弱、发展前景不明朗、家族排外性强等特点。另外,绝大多数民营企业不能公开上市交易导致没有权威性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其进行信用评级,民营企业财务不健全也使得投资者不能够得到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所以经营者的管理水平以及企业的发展前景很难被投资者知悉。
三、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策略
(一) 加快民营企业转型,提高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民营企业要有长久的生命力,必须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的家族化管理进行改革,加强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做到一切事务都有据可循;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建立良好的企业信誉,重新树立民营企业的整体形象,使企业能够得到更多的资金来源;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要恰到好处,不应盲目追求做大做强。同时民营企业家要树立信心,保持良好的市场预期。
(二) 完善融资体系,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不同规模的企业有不同的资金需求,一个完善的资本市场应能覆盖不同发展规模的企业,满足各类企业不同数量的融资要求和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方式,以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所以应该尽快建立一个多元化的资本市场以适应不同规模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 设立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创业基金
建设投资、创业基金的作用是降低中小企业投资人投资风险,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保证。创业基金注重企业的长远效益,投资期限较长,能为中小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目前,我国的基金发展基本上具备了设立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创业基金必要的条件。设立创业基金要选择管理水平较高的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充当基金管理人。同时应大力发展证券交易处所的场外交易市场,以解决创业基金投资股权的转让困难问题,提供投资的退出机制或增强其流动性,吸引投资者,增强中小企业的资本金实力。
(四) 建立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银行
首先,成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我国缺乏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为此应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性和商业性银行。政策性银行主要解决中小企业在创业过程中和固定资产方面对中长期贷款的需求,对需扶持的中小企业发放贴息和低息贷款。商业中小企业银行,可由城市合作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或联社改制而来,充分发挥这些区域性银行对当地经济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为中小民营企业服务。其次,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拥有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服务的信息优势:中小金融机构一般是地方性金融机构,通过长期的合作关系,中小金融机构对地方中小民营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程度逐渐增加,有助于解决存在于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民营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五) 拓宽国有商业银行融资渠道
国有商业银行应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的贷款环境,调整信贷政策,修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打破以企业规模、性质作为支持与否的条件,支持民营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遵循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逐步提高对民营企业信贷投入的比重。大力创新国有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机制,首先国有商业银行充分考虑到各民营企业发展水平的差异性,采取差别化的信贷措施,避免贷款标准一刀切。根据民营企业特点和“急、频、快、小”的贷款要求,积极改善贷款方式,对效益较好、信誉较高、还贷意识较强、有发展前途的民营企业尽量简化贷款手续,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增加授信额度,支持其发展。其次,探索建立信贷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在强化责任约束的同时,设计合理的业绩考评办法,使责、权、利相统一,纠正当前只罚不奖、重罚轻奖的现象,提高贷款营销积极性。最后,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给国有商业银行以更大的利率浮动权,使高风险与高收益相对称,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调动其对民营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关键词]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企业转型
[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1)02-0099-02
民营企业是指非国有、国营的企业,包括个体、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这四种企业是民营企业的主体,它们之间虽然有交叉、重叠,但基本概念比较清楚,构成了民营经济的支柱。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已经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2009年,在全国城镇资产投资中,国有及国有控股资本投资占44.6%,三资企业投资占7.3%,民营经济投资占48.1%。截至2009年底,在我国注册登记的企业主体中,私营企业占75%。由于中小型企业中的少数国有企业依托国家政策支持,并不缺乏融资途径,而民营企业却因种种原因,融资困难。
2005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非公经济36条”,内容包括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等36条。2010年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使民营企业在推进自主创新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明确。对于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使其更加积极、主动参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也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一、 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
当下,我国的现实融资环境不能满足民营企业快速发展、调整转型的需求。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还是商业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的方式以抵押、担保为主,信用贷款非常少。民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只能弥补流动资金缺口。而民营企业往往正处于初期快速发展和转型时期,需要长期限的资金以进行设备引进、技术改造和厂房设施建设。许多企业为了发展,往往不得已动用流动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和基础建设,结果加剧了流动资金紧张状况,很可能将导致其最终破产。总体而言,目前的融资环境无法满足民营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二次创业和进行技术改造的资金需求,这也大大制约了民营企业的规模扩张。
同时,大多数民营企业依靠非正规渠道融资。在融资难问题已经成为民营企业严重阻碍的情况下,许多民营企业开始进行自行融资来给企业扩张和转型提供血液。他们的初始资本绝大多数来自于主要所有者以及他们的家庭和朋友,许多民营企业家都是冒着倾家荡产的风险创业。还有一些民营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等手段来获取公司的发展资金,甚至是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来筹措资金。
现行发行债券、上市融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对民营企业发展造成了制约。例如《保险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养老基金条例》等法律规定限制了保险基金、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养老基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阻碍了风险投资业的资金筹集渠道,造成了风险资金筹集来源单一。另外,我国还缺乏行业协会,没有统一的协调监管机构,缺乏一套固定发展模式,加之中央银行信贷资金中也没有专项贷款,国家财政支出中对租赁业没有任何投资,从根本上制约了融资租赁的发展。
二、 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一) 金融体制和金融体系的特点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
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追求经济效益的经营宗旨造成其对民营企业的贷款额度远远达不到民营企业的期望。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行机制导致对民营企业服务难:国有商业银行长期担负着为国有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任务,把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基础、支柱、大型企业等作为服务重点而对民营企业普遍采取所有制歧视;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追求安全性和收益性,对民营企业的不信任使得其不愿意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同时银行大多喜欢大额贷款而忽视额度小、频率高的民营企业贷款。即使商业银行愿意向民营企业发放固定资产贷款,但由于投资项目审批制度不健全,加上银行担心长期贷款带来的风险,不愿意向民营企业开放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因而民营企业最多也只能获得一年之内的流动资金贷款,很难获得长期的资金贷款。
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集权式经营模式的推行限制了对民营企业的贷款。随着银行股份制的改革,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条件下,银行对于贷款的条件将会越来越苛刻。另外,商业银行经营的首要原则是赢利,管理目标是实现所有者权益的最大化,因此赢利为其主要目标。提高赢利水平,就要在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在扩大负债规模的基础上扩大资产规模,合理安排资产结构,提高生息性资产比重;同时,在满足贷款和投资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负债结构,降低筹资资本,减少不必要的成本开支。中小民营企业尽管借款数额小、期限短,但在银行的每笔业务流程完全相同,而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与向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贷款的手续完全一样。
(二) 民营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导致其融资难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虽然在形式上是有限责任制,但真正实现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公司仅是少数,绝大部分民营企业难以摆脱家族控制的模式。家族企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家的个人能力,导致企业未来的发展存在很多变数。事实上,相当大一部分企业家的素质较低,导致民营企业没有足够的能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各方面管理混乱,具有科技含量低、抗冲击能力弱、发展前景不明朗、家族排外性强等特点。另外,绝大多数民营企业不能公开上市交易导致没有权威性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其进行信用评级,民营企业财务不健全也使得投资者不能够得到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所以经营者的管理水平以及企业的发展前景很难被投资者知悉。
三、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策略
(一) 加快民营企业转型,提高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民营企业要有长久的生命力,必须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的家族化管理进行改革,加强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做到一切事务都有据可循;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建立良好的企业信誉,重新树立民营企业的整体形象,使企业能够得到更多的资金来源;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要恰到好处,不应盲目追求做大做强。同时民营企业家要树立信心,保持良好的市场预期。
(二) 完善融资体系,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不同规模的企业有不同的资金需求,一个完善的资本市场应能覆盖不同发展规模的企业,满足各类企业不同数量的融资要求和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方式,以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所以应该尽快建立一个多元化的资本市场以适应不同规模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 设立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创业基金
建设投资、创业基金的作用是降低中小企业投资人投资风险,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保证。创业基金注重企业的长远效益,投资期限较长,能为中小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目前,我国的基金发展基本上具备了设立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创业基金必要的条件。设立创业基金要选择管理水平较高的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充当基金管理人。同时应大力发展证券交易处所的场外交易市场,以解决创业基金投资股权的转让困难问题,提供投资的退出机制或增强其流动性,吸引投资者,增强中小企业的资本金实力。
(四) 建立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银行
首先,成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我国缺乏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为此应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性和商业性银行。政策性银行主要解决中小企业在创业过程中和固定资产方面对中长期贷款的需求,对需扶持的中小企业发放贴息和低息贷款。商业中小企业银行,可由城市合作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或联社改制而来,充分发挥这些区域性银行对当地经济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为中小民营企业服务。其次,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拥有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服务的信息优势:中小金融机构一般是地方性金融机构,通过长期的合作关系,中小金融机构对地方中小民营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程度逐渐增加,有助于解决存在于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民营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五) 拓宽国有商业银行融资渠道
国有商业银行应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的贷款环境,调整信贷政策,修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打破以企业规模、性质作为支持与否的条件,支持民营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遵循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逐步提高对民营企业信贷投入的比重。大力创新国有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机制,首先国有商业银行充分考虑到各民营企业发展水平的差异性,采取差别化的信贷措施,避免贷款标准一刀切。根据民营企业特点和“急、频、快、小”的贷款要求,积极改善贷款方式,对效益较好、信誉较高、还贷意识较强、有发展前途的民营企业尽量简化贷款手续,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增加授信额度,支持其发展。其次,探索建立信贷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在强化责任约束的同时,设计合理的业绩考评办法,使责、权、利相统一,纠正当前只罚不奖、重罚轻奖的现象,提高贷款营销积极性。最后,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给国有商业银行以更大的利率浮动权,使高风险与高收益相对称,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调动其对民营企业贷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