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税收征管法》关于滞纳金的规定与《行政强制法》存在明显差异和冲突,导致税款滞纳金法律适用的困惑。税款滞纳金究竟应适用税收征管法还是行政强制法,取决于税款滞纳金的法律性质。本文围绕税收征管法,从税收关系、行政强制理论和域外立法范例等多个角度探究税款滞纳金的法律性质,认为税款滞纳金是纳税人对迟延给付税款所致国家税收利益损失的赔偿,不是行政强制法上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