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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陈齐仲(书)》长期以来被引用,都作为朱熹反对研究草木器用等客观事物之证,其实,这是误解。如将此书与朱熹稍早所写的《吕氏〈大学〉解》并观,便知它们全是在抨击佛教所主面对草木器用等,通过内心冥思苦想,以求“忽然悬悟(顿悟)”之说,而坚持格物致知,即认为对“眼前”万物之研究,虽分先後缓急,然全都必须有一逐渐积累过程,方能“一旦豁然贯通”,求得其“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