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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习惯法文化对人实施教育的核心价值在于在人的可教育性原则基础上促进人在良好秩序中得以生长,而这一自身生长的过程是通过族群习惯法文化对其教育的多层面来实现的。这些多层面教育依其性质的积极性而定依次为:寓教于惩的威慑教育、寓教于导的劝导与引导教育、寓教于信的信奉教育。族群习惯法文化对人的多层面教育的相互结合,促使族群成员内化并生长出一种能促进社区和谐的道德观念与道德信念,以“一种行动的意识”,设计与选择自身行为,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从而建立起和谐的天地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