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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第6号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5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2014年第21号)精神,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部署,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对我局自行印制的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