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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2日,轰动一时的许霆恶意取款案在广州中院重新开庭。事情始于2006年4月21日晚,许霆到广州市商业银行的ATM上取款,发现ATM系统出现错误,于是连刷171次卡,提走了不属于自己的17.5万元,并于3日后逃回老家。广州市商业银行随即报案。2007年5月22日,许霆落网。2007年11月20日,广州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