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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艺术按照生产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如绘画、文学等的一次性艺术生产,以及如音乐、舞蹈、曲艺等多次性艺术生产的表演艺术。而音乐作为需要多次性生产的表演艺术,除了作曲家的创作,还需要由演奏、演唱者进行二度创作。对同一个作品,不同的艺术家往往都有自己独特的感受和见解,所以,同一作品也会有不同风格的演绎。
【关键词】艺术;客观再现;主观阐释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7X(2020)11-0102-02
【本文著录格式】樊慧欣.艺术的客观再现与主观阐释——以《新疆之春》为例[J].北方音乐,2020,06(11):102-103.
一、艺术的客观再现
艺术来源于生活,艺术的创作始于艺术体验,需要艺术家通过仔细观察生活、体验生活、思考生活,通过艺术语言和艺术手法,将自己对客观世界的艺术体验转化为艺术语言,创作出艺术作品,将客观世界体现在作品中,这就是艺术的客观再现。正如音乐艺术中的一度创作,而表演艺术家在对作品进行二度创作时也并不是一味地凭借自己的主观理解进行再现的,音乐艺术的二度创作也是需要艺术家对客观生活进行艺术体验,再将这种对客观世界的体验转化在音乐表演中的。对于艺术的客观再现,我认为还有另一种理解,即演唱、演奏艺术家在演绎作品时按照作曲家在乐谱中所规定的音乐要素演奏、演唱作品,将记录成音乐文字的作品进行演绎,将视觉转化为听觉的再现。
(一)在艺术作品中再现客观世界
小提琴独奏曲《新疆之春》是由马耀先、李汉中1956年创作的。乐曲《新疆之春》一方面表现了春天的新疆万物复苏、生机勃勃之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的时代背景下,新疆人民也迎来生活的春天。
调式上,该乐曲的主调为A大调,运用明亮的大调式,描绘出春天生机盎然的景象,速度上采用快板来表现春天的欢快热闹以及新疆人民的热情奔放。乐曲中采用的切分节奏和空拍的前八后十六节奏型都融入了新疆音乐的节奏特点,具有舞蹈性,描绘出能歌善舞的维吾尔族人民载歌载舞的情景。而这些创作手法无一不是艺术家将客观世界化为自己的艺术体验,再将其再现到艺术作品中的艺术语言。
(二)演奏者对艺术作品的客观再现
《新疆之春》是一首单三部曲式的作品,短小精悍,作品虽然短小,但几乎所有的小提琴曲集中都会出现其身影,也是各大小提琴考级教材中的热门曲目,是为大众所普遍接受的、耳熟能详的作品。吕思清、盛中国、宁峰、薛伟、西崎崇子等中外小提琴名家都演奏过该作品,而作为小提琴考级曲目,《新疆之春》也常常出现在小提琴学习者的课堂上。
无数演奏者在演奏该作品时均有自己独特的风格特点,但各具特色的演奏并没有影响听众分辨出这首作品,其原因就在于演奏者在演奏作品时,代表其风格的二度创作是在尊重原曲、对原曲的规定进行客观再现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无论是国内外的演奏名家还是广大的小提琴学习者进行演奏,都不难听出是《新疆之春》这首作品。
二、艺术的主观阐释
艺术创作除了运用艺术语言对客观世界进行再现,还会将创作者的主观理解、创作者的个人审美及情绪融入艺术作品中。艺术的创作离不开创作者的主观想象,车尔尼雪夫斯基指出,艺术创作中最主要的中心环节就是创造性的想象。在对客观世界审美感知与体验的基础上,融汇主观的思想、情感、愿望、理想,在艺术家头脑中经艺术创造形成的意象,通过艺术语言与艺术手段表现,就形成了艺术作品的艺术形象。
作品表现的是作者的主观世界,对于同一个事物,即使由不同的艺术家创作出来的艺术形象也是不尽相同的。这些因人而异的艺术作品虽有不同的艺术形象,但其描绘的却是同一个客观事物,这就是艺术家在阐述时的主观意识。
每个人的主观世界都是不同的,艺术作品是艺术家思想感情的表现,是怎样的人、有怎样的思想感情,就创造出怎样的作品。
(一)创作者的主观阐释
春天像征着生机和美好,除《新疆之春》外,还有许多的音乐作品是以春天为题材的。以小提琴作品为例,有大家耳熟能详的维瓦尔第的《四季》“春”、贝多芬的《春天奏鸣曲》和门德尔松的《春之歌》。
(1)维瓦尔第的《四季》是一套小提琴协奏曲的一部分,属于标题音乐。维瓦尔第在E大调上所描绘的“春”轻松活泼,运用颤音模仿鸟鸣、弓法的变换用以展现春天微风阵阵、溪水潺潺,或是风雨欲来、春雷滚滚,一幅完整的自然风光的画卷,具有巴洛克时期音乐热情似火、充满活力的风格特点。
(2)贝多芬的《春天奏鸣曲》由四个乐章组成,主调为F大调。这首作品的曲名并非贝多芬命名,被称作“春天奏鸣曲”是因后人对这首作品的感受。贝多芬的音乐充满张力,富有戏剧性,速度和力度的变化使情绪更加丰富, 乐曲明朗,展现出生机盎然、鸟语花香的春之景象。作為贝多芬早期的作品,也体现出贝多芬早年间对生活的热爱与憧憬,是贝多芬为数不多的风格轻松欢快的作品,兼具古典主义时期严谨的风格与偏向浪漫主义的抒情。
(3)《春之歌》(即《A大调无词歌》)选自门德尔松的抒情钢琴小品集《无词歌》,是第五集中的第六首,是无词歌中脍炙人口的作品,后改编为小提琴曲,也成为经典小提琴独奏曲之一,被选入国内小提琴考级曲目。乐曲轻松愉悦、悠然自得,如同春天的阳光,温暖和煦。主调为A大调,旋律较为平缓,节奏型也并不复杂,张弛有度,娓娓道来。门德尔松的作品着重个人的感受与理解,充分体现了浪漫主义时期强调的艺术价值观。 几首作品出自不同的作曲家,也分别代表了不同的时期,虽描写了同一客观内容,但由于几位作曲家所处的时代不同、地域不同、经历不同,所以对同一客观事物所产生的艺术形象也不尽相同。
(二)演奏者的主观阐释
我们处在一个科技日益发达的时代,出现了很多电子合成音乐及能够演奏乐器的机器,但演奏家并没有因此受到冷落,观众仍然喜爱由人演奏出的音乐,这正是因为由人演奏的音乐是个性鲜明的创造性表演。
音乐是离不开表演的艺术,音乐作品要想实现与欣赏者的交流,实现其审美价值,表演是其必不可少的媒介。音乐表演是演奏者为符号化的音乐作品赋予生命的过程,是在充分尊重原作的基础上进行的二度创作,音乐表演使音乐作品重获生命。音乐表演不只是忠实地再现音乐原作,还要体现表演者的创造性,要求音乐表演者对音乐作品有自己不同的处理,这些各具特色的处理才能使同一音乐作品具有不同的艺术表现,这也正是音乐表演艺术的魅力之处。
以《新疆之春》为例,不同的演奏者在演奏该作品时在再现原作的基础上所做的处理也各不相同。如吕思清、盛中国、陈立新、西崎崇子几位演奏家演奏这首作品时,在allegro的范围内各自选用了不同的速度,盛中国、陈立新采用的速度偏快,吕思清居中,西崎崇子偏慢。除了在速度上的区别,在力度、演奏时各个部分的张弛度和语气重音等方面也各有千秋。此外,《新疆之春》这首作品的华彩段有两个版本,不同的演奏者偏好的演奏版本也各不相同,均体现了演奏者各自对这首作品的理解和再创造。
在作品的处理上,由于演奏者所处的地域不同、社会环境不同,各自的生活经历与个性不同,这些都会体现在他们的表演中。音乐作品的创作和处理很大程度上会受到语言语气的影响,国外演奏者在演奏中国作品时由于风土人情与语言、社会环境的不同,对汉语的语音语气并不能完全理解,受到语音、语气上的制约,相比本土演奏者往往会缺失一些韵味。
三、艺术的表现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
艺术的生产是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是艺术家将主观因素渗透进艺术创作中,并将其“物化”为艺术形象、艺术作品的过程。艺术创作的过程是艺术家将其对客观世界的艺术体验与艺术家自身的情感、思想、心境等主观因素相融合的过程,也是理性与感性相结合、客观与主观相结合的过程。
而音乐艺术处了有创作者进行一度创作外,还有表演者对作品进行的二度创作。表演者进行二度创作时,也需要融入自己的主观阐释,即将客观存在的作品与自己的主阐世界相融合的过程。
表演者的二度创造,既要尊重历史、充分汲取前人成果,又不要沉醉于历史,要结合自身的条件、能力、修养和独特的审美感受方式、表现方式,运用个人丰富的表演技能和发展的空间,使二度创造充满生机并形成自己独特的演奏风格,才能为广大听众奉献出生动感人、具有震撼力的作品。
艺术的客观再现与主观阐释是对立统一的,艺术的创作不能脱离对客观世界及对既有作品的客观再现,也离不开创作者及表演者对作品的主观阐释。
参考文献
[1]彭吉象.艺术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于润洋.西方音乐通史[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
[3]张前.音乐美学教程[M].上海:上海音樂出版社.
[4]冯雅丽. 谈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造[J].北方音乐,2010 (8).
[5]赵鹏程.小提琴独奏曲《新疆之春》的艺术阐释[J].大众文艺,2009(15).
作者简介:樊慧欣(1996—),女,汉族,山东省济宁市,学生,硕士研究生,青岛大学音乐学院,研究方向:音乐表演。
【关键词】艺术;客观再现;主观阐释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7X(2020)11-0102-02
【本文著录格式】樊慧欣.艺术的客观再现与主观阐释——以《新疆之春》为例[J].北方音乐,2020,06(11):102-103.
一、艺术的客观再现
艺术来源于生活,艺术的创作始于艺术体验,需要艺术家通过仔细观察生活、体验生活、思考生活,通过艺术语言和艺术手法,将自己对客观世界的艺术体验转化为艺术语言,创作出艺术作品,将客观世界体现在作品中,这就是艺术的客观再现。正如音乐艺术中的一度创作,而表演艺术家在对作品进行二度创作时也并不是一味地凭借自己的主观理解进行再现的,音乐艺术的二度创作也是需要艺术家对客观生活进行艺术体验,再将这种对客观世界的体验转化在音乐表演中的。对于艺术的客观再现,我认为还有另一种理解,即演唱、演奏艺术家在演绎作品时按照作曲家在乐谱中所规定的音乐要素演奏、演唱作品,将记录成音乐文字的作品进行演绎,将视觉转化为听觉的再现。
(一)在艺术作品中再现客观世界
小提琴独奏曲《新疆之春》是由马耀先、李汉中1956年创作的。乐曲《新疆之春》一方面表现了春天的新疆万物复苏、生机勃勃之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的时代背景下,新疆人民也迎来生活的春天。
调式上,该乐曲的主调为A大调,运用明亮的大调式,描绘出春天生机盎然的景象,速度上采用快板来表现春天的欢快热闹以及新疆人民的热情奔放。乐曲中采用的切分节奏和空拍的前八后十六节奏型都融入了新疆音乐的节奏特点,具有舞蹈性,描绘出能歌善舞的维吾尔族人民载歌载舞的情景。而这些创作手法无一不是艺术家将客观世界化为自己的艺术体验,再将其再现到艺术作品中的艺术语言。
(二)演奏者对艺术作品的客观再现
《新疆之春》是一首单三部曲式的作品,短小精悍,作品虽然短小,但几乎所有的小提琴曲集中都会出现其身影,也是各大小提琴考级教材中的热门曲目,是为大众所普遍接受的、耳熟能详的作品。吕思清、盛中国、宁峰、薛伟、西崎崇子等中外小提琴名家都演奏过该作品,而作为小提琴考级曲目,《新疆之春》也常常出现在小提琴学习者的课堂上。
无数演奏者在演奏该作品时均有自己独特的风格特点,但各具特色的演奏并没有影响听众分辨出这首作品,其原因就在于演奏者在演奏作品时,代表其风格的二度创作是在尊重原曲、对原曲的规定进行客观再现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无论是国内外的演奏名家还是广大的小提琴学习者进行演奏,都不难听出是《新疆之春》这首作品。
二、艺术的主观阐释
艺术创作除了运用艺术语言对客观世界进行再现,还会将创作者的主观理解、创作者的个人审美及情绪融入艺术作品中。艺术的创作离不开创作者的主观想象,车尔尼雪夫斯基指出,艺术创作中最主要的中心环节就是创造性的想象。在对客观世界审美感知与体验的基础上,融汇主观的思想、情感、愿望、理想,在艺术家头脑中经艺术创造形成的意象,通过艺术语言与艺术手段表现,就形成了艺术作品的艺术形象。
作品表现的是作者的主观世界,对于同一个事物,即使由不同的艺术家创作出来的艺术形象也是不尽相同的。这些因人而异的艺术作品虽有不同的艺术形象,但其描绘的却是同一个客观事物,这就是艺术家在阐述时的主观意识。
每个人的主观世界都是不同的,艺术作品是艺术家思想感情的表现,是怎样的人、有怎样的思想感情,就创造出怎样的作品。
(一)创作者的主观阐释
春天像征着生机和美好,除《新疆之春》外,还有许多的音乐作品是以春天为题材的。以小提琴作品为例,有大家耳熟能详的维瓦尔第的《四季》“春”、贝多芬的《春天奏鸣曲》和门德尔松的《春之歌》。
(1)维瓦尔第的《四季》是一套小提琴协奏曲的一部分,属于标题音乐。维瓦尔第在E大调上所描绘的“春”轻松活泼,运用颤音模仿鸟鸣、弓法的变换用以展现春天微风阵阵、溪水潺潺,或是风雨欲来、春雷滚滚,一幅完整的自然风光的画卷,具有巴洛克时期音乐热情似火、充满活力的风格特点。
(2)贝多芬的《春天奏鸣曲》由四个乐章组成,主调为F大调。这首作品的曲名并非贝多芬命名,被称作“春天奏鸣曲”是因后人对这首作品的感受。贝多芬的音乐充满张力,富有戏剧性,速度和力度的变化使情绪更加丰富, 乐曲明朗,展现出生机盎然、鸟语花香的春之景象。作為贝多芬早期的作品,也体现出贝多芬早年间对生活的热爱与憧憬,是贝多芬为数不多的风格轻松欢快的作品,兼具古典主义时期严谨的风格与偏向浪漫主义的抒情。
(3)《春之歌》(即《A大调无词歌》)选自门德尔松的抒情钢琴小品集《无词歌》,是第五集中的第六首,是无词歌中脍炙人口的作品,后改编为小提琴曲,也成为经典小提琴独奏曲之一,被选入国内小提琴考级曲目。乐曲轻松愉悦、悠然自得,如同春天的阳光,温暖和煦。主调为A大调,旋律较为平缓,节奏型也并不复杂,张弛有度,娓娓道来。门德尔松的作品着重个人的感受与理解,充分体现了浪漫主义时期强调的艺术价值观。 几首作品出自不同的作曲家,也分别代表了不同的时期,虽描写了同一客观内容,但由于几位作曲家所处的时代不同、地域不同、经历不同,所以对同一客观事物所产生的艺术形象也不尽相同。
(二)演奏者的主观阐释
我们处在一个科技日益发达的时代,出现了很多电子合成音乐及能够演奏乐器的机器,但演奏家并没有因此受到冷落,观众仍然喜爱由人演奏出的音乐,这正是因为由人演奏的音乐是个性鲜明的创造性表演。
音乐是离不开表演的艺术,音乐作品要想实现与欣赏者的交流,实现其审美价值,表演是其必不可少的媒介。音乐表演是演奏者为符号化的音乐作品赋予生命的过程,是在充分尊重原作的基础上进行的二度创作,音乐表演使音乐作品重获生命。音乐表演不只是忠实地再现音乐原作,还要体现表演者的创造性,要求音乐表演者对音乐作品有自己不同的处理,这些各具特色的处理才能使同一音乐作品具有不同的艺术表现,这也正是音乐表演艺术的魅力之处。
以《新疆之春》为例,不同的演奏者在演奏该作品时在再现原作的基础上所做的处理也各不相同。如吕思清、盛中国、陈立新、西崎崇子几位演奏家演奏这首作品时,在allegro的范围内各自选用了不同的速度,盛中国、陈立新采用的速度偏快,吕思清居中,西崎崇子偏慢。除了在速度上的区别,在力度、演奏时各个部分的张弛度和语气重音等方面也各有千秋。此外,《新疆之春》这首作品的华彩段有两个版本,不同的演奏者偏好的演奏版本也各不相同,均体现了演奏者各自对这首作品的理解和再创造。
在作品的处理上,由于演奏者所处的地域不同、社会环境不同,各自的生活经历与个性不同,这些都会体现在他们的表演中。音乐作品的创作和处理很大程度上会受到语言语气的影响,国外演奏者在演奏中国作品时由于风土人情与语言、社会环境的不同,对汉语的语音语气并不能完全理解,受到语音、语气上的制约,相比本土演奏者往往会缺失一些韵味。
三、艺术的表现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
艺术的生产是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是艺术家将主观因素渗透进艺术创作中,并将其“物化”为艺术形象、艺术作品的过程。艺术创作的过程是艺术家将其对客观世界的艺术体验与艺术家自身的情感、思想、心境等主观因素相融合的过程,也是理性与感性相结合、客观与主观相结合的过程。
而音乐艺术处了有创作者进行一度创作外,还有表演者对作品进行的二度创作。表演者进行二度创作时,也需要融入自己的主观阐释,即将客观存在的作品与自己的主阐世界相融合的过程。
表演者的二度创造,既要尊重历史、充分汲取前人成果,又不要沉醉于历史,要结合自身的条件、能力、修养和独特的审美感受方式、表现方式,运用个人丰富的表演技能和发展的空间,使二度创造充满生机并形成自己独特的演奏风格,才能为广大听众奉献出生动感人、具有震撼力的作品。
艺术的客观再现与主观阐释是对立统一的,艺术的创作不能脱离对客观世界及对既有作品的客观再现,也离不开创作者及表演者对作品的主观阐释。
参考文献
[1]彭吉象.艺术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于润洋.西方音乐通史[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
[3]张前.音乐美学教程[M].上海:上海音樂出版社.
[4]冯雅丽. 谈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造[J].北方音乐,2010 (8).
[5]赵鹏程.小提琴独奏曲《新疆之春》的艺术阐释[J].大众文艺,2009(15).
作者简介:樊慧欣(1996—),女,汉族,山东省济宁市,学生,硕士研究生,青岛大学音乐学院,研究方向:音乐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