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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劳动生产率与价值量的关系,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重要环节之一。这个问题在《资本论》第一卷至少有三种提法:(一)"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率成反比。"(二)"生产力的变化本身丝毫也不会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既然生产力属于劳动的具体有用形式,它自然不再同抽去了具体有用的形式的劳动有关。"(三)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劳动的作用,或者说,在同样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要多。" 以上三段论述从表面上看是相互"矛盾"的,然而在这些矛盾背后却存在着内在的统一。正确认识这个统一不仅有助于理解劳动的价值论本身,而且对超额剩余价值的来源等理论问题也将迎刃而解。笔者试图谈谈个人的学习体会。